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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020         证券简称:永和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1

  债券代码:111007         债券简称:永和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1、2024年7月19日,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原激励对象中5人因离职不符合激励条件、1人因其他原因身故、2023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能100%达成、部分激励对象因其所在单位未实现2021年度子公司层面业绩目标的85%及以上或其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未达到“优秀”,按照《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1,174,942股由公司统一注销。

  2、2024年8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激励计划原激励对象中1人因离职不符合激励条件,按照《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该激励对象剩余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3,114股由公司统一注销。

  综上,公司上述两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合计1,178,056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379,092,85011不考虑2023年7月1日至今可转债转股及股票期权自主行权引起的公司注册资本变化股变更为377,914,794股,注册资本由379,092,850元变更为377,914,794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 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浙江省衢州市世纪大道893号公司证券法务部

  2. 申报时间:2024年8月28日起45天内(工作日09:00—17:00)

  3. 邮政编码:324000

  4. 联系人:王琳

  5. 联系电话:0570-3832502

  6. 邮箱:yhzqsw@qhyh.com

  7. 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请在邮件标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5020           证券简称:永和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0

  债券代码:111007           债券简称:永和转债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上半年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及其附件《第十三号——化工》有关规定,将公司2024年上半年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 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注1:公司产品对外销量低于产量主要是部分产品内供作为下游产品原料使用及部分产品库存增加引致。

  注2:公司仅用作下游产品原料不对外销售的产品(萤石精粉、HCFC-142b、HCFC-22(内蒙永和、邵武永和生产部分)、TFE)报告期未列入全年主要产品产销量统计。

  注3:报告期内公司有新投产产品,属于含氟精细化学品大类,上年同期无比较数据。

  注4:因第三代制冷剂(HFCs)进入配额生产期,公司严格按核发配额生产与使用,氟碳化学品大类主要是第三代制冷剂产品,故总体产销情况同比有所下降。

  注5:氟碳化学品对外销量包含作为原料销售及外购氟碳化学品单质进行混配后的销售量。

  二、 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

  单位:元/吨(不含税)

  

  注:报告期内公司有新投产产品,属于含氟精细化学品大类,上年同期无比较数据。

  (二)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

  单位:元/吨;元/只(不含税)

  

  三、 报告期内未发生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四、 其他说明

  以上生产经营数据来自公司内部统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该等数据未经审计,也并未对公司未来经营情况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预测或保证,敬请投资者审慎使用,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5020         证券简称:永和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3

  债券代码:111007         债券简称:永和转债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要求,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推动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永和股份”)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价值提升,多措并举改善经营质量和盈利能力,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公司制定了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具体举措如下:

  一、 聚焦经营主业,提升公司经营质量

  公司自成立以来专注于氟化学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积累,已成为氟化工产业链最为完整的企业之一,主要产品涵盖氟碳化学品、含氟高分子材料、含氟精细化学品及化工原料四大板块,凭借多样化的产品结构和优越的产品品质得到众多客户的认可和信赖,目前公司产品远销100多个国家和地区。

  未来,公司将继续推进业务全球化布局并利用全产业链布局优势,以全局性、前瞻性的视野持续整合内部和行业资源,立足国内、面向国际,实施“基础原料资源化、板块基地功能化、绿色能源一体化、重点品种规模化、产品质量高端化、技术研发国际化、营销网络全球化”的发展战略。一是抓好在建项目实施进度及现有产品的品质提升和市场推广,加快推进现有在建项目,争取尽快建成见效,发挥各生产基地技术优势,实现现有工艺的创新和突破,夯实基本盘;二是前瞻性谋划布局,紧抓制冷剂迭代的黄金窗口期,提前布局第四代制冷剂产能,尽快推动公司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的进程以加快第四代制冷剂项目的实施,以应对三代制冷剂逐步削减与下游日益增长的制冷剂需求引起的供需错配;三是适时寻求海外布局机会,在保证内生稳健增长的前提下,聚焦氟化工产业链上下游,积极寻找外延式扩张的机会;适时布局海外,有效打破当前国内产能扩张、竞争加剧的内卷状态,提升国际竞争力和全球影响力。

  二、 聚力创新驱动,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

  公司始终把研发创新摆在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经过多年发展,已建立完整有效的研发体系,拥有一支高素质、经验丰富的研发团队。目前,公司下属氟材料研究开发中心为浙江省省级企业研究院,金华永和被评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及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近年来,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保障研发项目拥有充足的资金支持,最近三年(2021-2023)累计研发投入1.71亿元,年均保持50%以上增幅比例。截至2024年6月,公司拥有发明专利29项,实用新型32项及外观设计4项。

  公司坚持以自主研发为主,合作研发为辅,聚焦氟新材料开发、节能降耗、资源循环利用等重点领域,在丰富发展原有核心技术的基础上,持续推进研发储备项目工作;重点开展研发成果与市场需求的有效对接,做到以市场为中心、以满足客户需求为出发点、以技术为支撑、以效益为目标,提升产品盈利水平。

  未来,公司将继续把研发创新放在首位,聚焦发展新质生产力,以研发创新赋能企业高质量发展。统筹做好省级企业研究院的建设运营和作用发挥,加快推进各生产基地研发平台建设工作;夯实公司优势领域及产品管线,拓展丰富“转化一批、在研一批、储备一批”的产品群;加快成果转化,不断丰富产品结构,培育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

  三、 重视股东回报,共享企业发展成果

  1. 有序实施现金分红

  公司高度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已在《公司章程》中规定了利润分配的基本原则和具体规定,并滚动制定《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以保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稳定。自2021年上市以来,公司已连续3年实施现金分红,累计现金分红1.92亿元,致力于和股东一起分享公司长期发展红利。

  未来,公司将持续完善和优化股东回报机制,统筹好经营发展与股东回报的动态平衡,在综合考虑行业发展态势、公司战略规划、经营效益、股东意愿及重大资金支出等多重因素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公司现金分红的稳定性、及时性和可预期性。同时,公司也将充分借鉴优秀上市公司实践案例,积极探索一年多次分红、中期分红等多样利润分配举措,持续提升投资者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2. 重视保护中小股东利益

  2022年至2023年期间,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多次增持公司股份,其中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童建国先生连续开展两轮增持计划,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累计金额达2.73亿元,充分彰显了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

  2024年,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发展理念,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同时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总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不超过10,000万元的公司A股股份,用于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未来,公司将积极推动上述回购方案的实施,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以实际行动回馈股东,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提振市场信心。

  四、 提升信披质量,畅通投资者沟通渠道

  永和股份严格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信息披露原则,持续完善“强制性+自愿性”的信息披露体系,不断提升信息披露的易读性和有效性,为投资者有效了解公司经营,进行投资决策提供依据。2023年9月,公司荣获上海证券交易所2022-2023年度信息披露工作A级评价。

  公司高度重视与投资者的沟通,高质量常态化召开定期报告业绩说明会,公司董事长、独立董事、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自上市以来连续三年通过“视频+网络文字互动”方式召开沪市主板年度业绩说明会,全方位听取投资者意见建议,并及时回应投资者提问。此外,公司通过机构投资者日常交流、上证e互动、投资者热线等,以更加生动、更加公平的方式加深投资者对公司发展战略、财务状况、业务经营、未来发展等情况的了解,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认同度。

  2024年,公司将继续加强信息披露工作建设,不断丰富信息披露形式,更加高效精准地向投资者传递公司信息,提升信息披露的可读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同时,持续强化投资者关系管理,建立多层次投资者互动和交流机制,保证与市场高频、高质、高效的沟通,努力推动公司市场价值与内在价值相匹配。

  五、 坚持规范运作,提升公司治理效能

  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形成了权责分明、协调运作、有效制衡的“三会一层”治理结构,切实保障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公司持续完善治理体系,不断加强制度建设,通过从制度层面保障独立董事、中小投资者对公司内部治理及相关工作的了解和参与。

  未来,公司将根据新《公司法》等新修订颁布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及时更新、修订公司相关内部治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内部治理体系,推动公司持续规范运作;同时,公司将继续落实监管部门的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精神,保障独立董事履职条件,更好地发挥独立董事在上市公司治理中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以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股东权益的充分保障。

  六、 强化“关键少数”责任,深化互利共赢关系

  公司不断强化控股股东、持股超过5%以上的股东以及董监高等“关键少数”与公司及中小股东之间的风险共担与利益共享意识。积极组织上述“关键少数”人员参加各类专题培训和最新法律法规解读,与相关方保持密切沟通,跟踪相关方承诺履行情况,不断强化“关键少数”的责任意识和风险防控意识。

  公司不断优化绩效评价和激励约束机制,将管理层薪酬与公司经营业绩合理挂钩,促进管理层与股东利益的紧密融合。公司上市后立刻开展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向超过300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542万股,股票期权271万份,覆盖公司董事、中高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管理骨干人员等,实现公司、股东及员工利益的深度绑定,充分调动关键管理人员、核心员工及更多员工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发企业内在动力。

  未来,公司将继续强化“关键少数”责任,畅通与相关方的沟通渠道,建立有效的内部沟通和信息传递机制,加强合规提醒和监管案例学习,推动做好外规内化工作,确保“关键少数”牢固树立责任担当意识。同时,公司将进一步完善薪酬相关制度建设,建立与公司长期利益相一致、与合规管理相衔接的激励约束机制,实现与员工共建、共享、共成长。

  七、 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本次“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是基于公司当前情况制定,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承诺。未来可能受国内外市场环境、政策法规及行业发展等因素变化影响,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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