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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776         证券简称:国光电气        公告编号:2024-030

  

  本公司董事会及除张亚先生外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和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和2024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公司对截至2024年6月30日合并范围内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预计2024年半年度公司计提各类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共计人民币10,154,552.11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二、计提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进行了减值测试。经测试,本次需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共计2,881,443.90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公司对长期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存货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经测试,本次需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准备金额合计7,273,108.21元。

  三、本次计提减值损失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4年半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口径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准备合计10,154,552.11元,对公司2024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影响数为10,154,552.11元(合并利润总额未计算所得税影响)。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数据未经审计,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的金额为准。

  四、其他说明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和2024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88776        证券简称:国光电气         公告编号:2024-029

  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8月16日以网络文件传输,文件送达等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会议于2024年8月27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曾琛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票0票。

  监事会意见: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要求,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科创板上市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重要提醒》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全体监事保证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编制的人员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一致同意该报告。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票0票。

  监事会意见:公司编制的《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报告期内,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与专项使用,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28)。

  特此公告。

  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88776         证券简称:国光电气          公告编号:2024-028

  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除张亚先生外的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7月27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505号)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935.4932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51.44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9,561.77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90,615.0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21年8月26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1]6700号)。

  (二) 募集金额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2021年度使用募集资金38.87万元,2022年使用募集资金5,933.56万元,2023年使用募集资金6,273.53万元,2024年半年度使用募集资金5,032.49万元。

  截至2024年6月30日,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余额为77,462.38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领事馆路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营业部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 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含现金管理余额)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三、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使用募集资金。公司报告期内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本报告附件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4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情况。

  (三)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4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结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及募集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用于现金管理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55,000万元。

  (五)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4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2024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4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经披露的募集资金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特此公告。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8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备注1]上述项目当前募集资金使用进度较缓,具体原因如下:

  2022年度:1)在工程前期准备工作阶段,公司“科研生产综合楼”应当地政府要求进行了数次规划调整报批,该流程需与多个相关管理部门对接修订,耗时较长,大幅延缓了项目进展;2)因公共卫生事件、高温限电(2022年7-9月,因高温天气,电网负担超载,为保障民用电力,四川省经信厅等多部门发布关于“工业企业让电于民”的文件并号召企业节约用电,公司积极响应号召,多次暂停工业生产与工程建设)等超预期因素影响,2022年度公司募投项目在设计阶段、清单报价阶段、招标投标阶段、以及施工打围阶段工作均受到不同程度影响,期间工作不时暂停,减缓了公司项目的进展。

  2023年度:1)进入2023年,公司募投建设项目已经开始建设推进,但由于公司募投项目建设方案与本地地铁规划设计线路存在一定冲突,原已建设完成的科研生产综合楼基坑支护工程需要修改设计方案并重新进行施工建造,受影响较大;2)2023年7月。为保障大型赛事活动的顺利进行,公司在赛事前后暂停建筑工程的施工,避免货运车辆、施工噪音、粉尘对赛事的前期筹备、排练、演练及疏散造成影响。工程进度受到一定影响。

  目前,公司募投项目资金使用进度较计划存在一定差距,公司将积极采取措施,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必要时,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原计划节点之前及时履行相应延期审议程序,并依法进行信息披露。

  [备注2]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0,807.70万元,公司于2021年8月26日到位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未达到上述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总额,本公司已将差额部分进行调整,调整后投资总额为90,615.04万元,不足部分由本公司通过自筹方式解决。

  

  公司代码:688776                                公司简称:国光电气

  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风险及应对措施,有关内容详见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敬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1.3 本公司董事会及除张亚外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张亚董事无法保证本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理由是:因被留置,无法正常履职。请投资者特别关注。

  1.4 未出席董事情况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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