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29 证券简称:华丰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目的、交易品种、交易工具和交易金额:为了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与银行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金额不超过80.69万美元及29.27万欧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外汇交易额度、框架策略方案的议案》。公司本次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不涉及关联交易,且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基于公司实际发展需要拟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不做投机性、套利性操作,由于市场汇率波动的影响,存在市场风险、交易风险等。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为了规避汇率波动对公司造成的不利影响,提高外汇资金的使用效率。基于公司外汇业务实际情况,拟与银行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
(二)交易金额
公司 2024 年度拟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金额不超过80.69万美元及29.27万欧元,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锁汇保证金为公司自有资金。有效期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超过前述最高额度。
(三)资金来源
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为远期结售汇。远期结售汇是指公司与银行签订远期结售汇合约,约定将来办理结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在交割日外汇收入或支出发生时,即按照该远期结售汇合同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或售汇业务
(五)交易期限及授权事项
本次授权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有效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在授权有效期内交易额度可以滚动使用。在上述额度和授权期限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审批日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合约,同时授权公司财经管理部在上述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负责具体办理事宜。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外汇交易额度、框架策略方案的议案》,公司2024年度拟与银行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金额不超过80.69万美元及29.27万欧元,在授权期限内交易额度可以滚动使用。本次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不涉及关联交易,且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远期结售汇能够提前锁定汇率,减少由于汇率大幅度变动对公司带来的不利影响,但也存在一定的风险:
1. 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信息系统或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2. 交易风险:如果预测客户回款时间不准确、应收账款逾期,无法在合约期内进行交割导致延期交割或违约,会对公司造成损失。
3. 市场风险:与银行办理远期结售汇提前锁定汇率,由于市场汇率的波动性,如果汇率向有利方向变动,公司将无法享受额外的收益。
(二)风控措施
1.公司已经制定了《外汇业务操作手册》《资金管理制度》,对远期外汇业务的审批权限、内部操作流程、风险控制措施等作出明确规定,最大限度地降低因制度不完善、流程不清晰、内控有缺失等造成的风险。
2.积极催收应收账款,严格按照预测客户回款时间和金额进行交易,防止违约或延期交割。
3. 公司将持续关注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及公允价值的变化,谨慎选择交易产品,合理选择交易时机,及时评估已交易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敞口,科学规划、合理决策。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是为提高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和股东权益造成不利影响,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的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远期结售汇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和披露。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与日常经营紧密相关,有助于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同意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拟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及实际情况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风险应对措施,相关风险能够有效控制。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业绩造成的影响。
综上,保荐机构对华丰科技本次审议的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88629 证券简称:华丰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3
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经对相关议案的审议,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2,9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七天通知存款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经管理部负责组织实施。
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893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914.89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9.2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4,031.9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6,883.57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7,148.3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6月20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出具了“大华验字[2023]000326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公司与保荐机构及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公司的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
三、前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3年9月1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经对相关议案的审议,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七天通知存款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鉴于上述授权期限即将届满,公司拟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使用,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合理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2,9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与决议有效期一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七天通知存款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实施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决议有效期
决议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全权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经管理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五、现金管理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投资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全权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经管理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经管理部门负责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六、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七、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经对相关议案的审议,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2,9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七天通知存款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经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求更多投资回报,且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2,9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华丰科技本次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通过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该事项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88629 证券简称:华丰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6
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8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23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
本次会议监事会主席王道光先生主持会议,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及监事出席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2024年半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保证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情况:赞成票:3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募集资金管理情况,如实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监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赞成票:3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与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同意与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表决情况:赞成票:3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求更多投资回报,且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2,9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情况:赞成票:3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外汇交易额度、框架策略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与日常经营紧密相关,有助于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同意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
表决情况:赞成票:3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特此公告。
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88629 证券简称:华丰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4
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 号——资产减值》和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和2024年1-6月的经营成果,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2024年6月30日合并范围内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预计2024年1-6月公司计提各类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共计人民币12,520,602.78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二、计提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进行了减值测试。经测试,本次需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共计3,002,480.61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公司对长期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 进行减值测试。对存货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经测试,本次需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准备金额合计 9,518,122.17元。
三、本次计提减值损失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4年1-6月,公司合并报表口径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准备合计 12,520,602.78元,对公司2024年1-6月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影响数为 12,520,602.78元(合并利润总额未计算所得税影响)。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数据未经审计,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的金额为准。
四、其他说明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 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和2024年1-6月的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88629 证券简称:华丰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2
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893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于2023年6月14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6,914.8924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9.26元。截至2023年6月20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640,319,036.24元,扣除发行费用68,835,655.58元,募集资金净额571,483,380.66元。
截至2023年6月20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3]000326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338,400,408.17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91,035,898.60元;于2023年6月2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81,006,266.50元;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使用募集资金66,358,243.07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22,799,509.89 元。
二、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2021年4月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业经本公司2021年5月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并于2023年12月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对其进行修改。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分行、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土桥支行、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便于公司对不同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管理,并于2023年6月20日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分行、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泉支行11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土桥支行为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由其上级支行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泉支行签署。、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分行以及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半年度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中募集资金结余金额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的差异,系利息、银行手续费、闲置资金理财及公司部分发行费用尚未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出等累计形成的金额。
三、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募投项目投资总额为47,578.48万元;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3,840.04万元,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3年9月1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经对相关议案的审议,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七天通知存款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9月1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11,800.00万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于2024 年3月2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4年4月15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67,698,580.64 元及其衍生利息收益投资建设高速线模组生产线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3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或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8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2:“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3:承诺投资项目均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本年度无经济效益产出。
公司代码:688629 公司简称:华丰科技
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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