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12 证券简称:恩捷股份 公告编号:2024-190
债券代码:128095 债券简称:恩捷转债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R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2) 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重要事项
(一)“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贯彻落实情况
为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长远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制定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该方案围绕“聚焦主业,以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巩固竞争优势,实现全球化布局”、“夯实治理,提升规范运作水平”、“以投资者为本,重视投资者回报”、“完善信披,坚持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等方面,制定了相应的行动举措。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号)。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推进“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在投资者回报方面,发布并实施完成了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向全体股东以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5.426097元,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499,999,924.61元;此外,公司积极推进股份回购,截至报告期末累计回购金额149,129,012.45元(不含交易费用);截至2024年7月30日,回购已实施完毕,累计回购金额199,997,253.55元(不含交易费用)。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方面,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通过召开业绩说明会、互动易回复、投资者电话接听等方式,积极主动向市场传导公司的长期投资价值,重视投资者的期望和建议,为投资者创造长期价值。
(二)股权激励
1、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报告期内,公司于2024年3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于2024年3月13日到期,截至上述行权期届满,共有794名激励对象合计获授的584,593份股票期权到期未行权,公司董事会同意对第一个行权期到期尚未行权的584,593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上述事宜已于2024年3月25日注销完毕。详见公司2024年3月2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号)。2024年6月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和《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765名激励对象中,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或降职原因不符合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条件,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前述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66,541股予以回购注销;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未达成,公司董事会同意对665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65,858股予以回购注销。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前述合计765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532,399股予以回购注销。鉴于公司已于2023年8月21日、2023年9月21日、6月3日完成了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据《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应对公司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62.2544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详见公司2023年6月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28号)。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鉴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794名激励对象中,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或降职原因不符合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条件,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前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152,320份予以注销;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未达成,公司董事会同意对69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362,513份予以注销。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前述合计794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514,833份予以注销。上述事宜已于2024年6月17日注销完毕。详见公司2023年6月1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33号)。
2、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报告期内,公司于2024年2月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详见公司2024年2月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号)、《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号)和《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公告。公司2024年2月6日至2024年2月16日在公司公告栏公示了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示期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详见公司2024年2月2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4-034号)。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对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即2023年8月2日至2024年2月2日)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详见公司2024年2月2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37号)。2024年5月1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对首次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并发表核查意见。详见公司2024年5月1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5号)、《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6号)、《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4-109号)。2024年5月22日,公司完成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详见公司2024年5月2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3号)。2024年6月2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140名激励对象中,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符合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条件,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前述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40,700股予以回购注销。鉴于公司已于2024年6月3日完成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应对公司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23.0474元/股。详见公司2024年6月2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43号)。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尚未办理上述回购注销手续。
(三)公司其他重要事项
1、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Paul Xiaoming Lee先生、李晓华先生自愿承诺自2024年2月8日起6个月内不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票,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减持公司股票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号)。截至报告期末,该承诺在履行中。截至2024年8月7日,该承诺已履行完毕。
2、2023年12月11日至2024年1月4日,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恩捷转债”触发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自2024年1月5日至2024年7月4日期间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1月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关于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号)。2024年3月19日至2024年5月6日,“恩捷转债”有条件回售条款生效,回售申报期为2024年5月10日至2024年5月16日,截至2024年5月16日收市后,本次“恩捷转债”回售有效申报数量为30张,回售金额为3,013.17元(含息、税)。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1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关于“恩捷转债”回售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1号)。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对公司以下制度进行了修订与完善。如《独立董事制度》《对外担保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关联交易制度》《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累积投票实施细则》《内部控制制度》《授权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上述制度已经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5月17日、2024年6月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104号)、《关于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24号)。
4、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认可,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管理、技术、业务人员计划自2023年10月28日起6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合计计划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含)且不高于人民币4亿元(含),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关于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92号)。2024年4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计划延期的议案》,将本次增持计划的履行期限延长3个月,除此调整之外,增持计划其他内容不变。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关于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8号)。截至2024年7月26日,本次增持计划已完成,本次增持主体合计增持公司股份5,323,975股,合计增持金额20,043.97万元。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关于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72号)。
5、报告期内,公司实施股份回购计划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2024年2月5日至2024年7月3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数量5,905,097股,支付的回购总金额为199,997,253.55元(不含交易费用),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关于回购股份实施完毕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74号)。
(四)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1、2024年1月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美国锂电池隔离膜项目的议案》,将美国锂电池隔离膜项目投资额由约9.16亿美元调整为约2.76亿美元(其中,建筑工程等费用约为0.95亿美元,机器设备费用约为1.49亿美元,铺底流动资金约为0.32亿美元),建设年产能10-12亿平方米基膜生产线及配套涂覆设备调整为建设14条年产能7亿平方米锂电池涂布隔膜产线,除前述调整外,项目实施主体SEMCORP Manufacturing USA LLC、实施地点及资金来源不变。详见公司2024年1月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关于在美国投资建设锂电池隔离膜项目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号)。
2、2024年1月30日,公司下属公司江西省通收到《高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抄告单》(高府办抄字【2024】47号),高安市人民政府同意按照相关部门对江西通瑞9-16条隔膜生产线(含配套在线涂布线)及第5线离线涂布线的共同验收认定,将江西通瑞向高安市人民政府的剩余借款455,517,694.55元转为项目扶持资金。详见公司2024年2月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关于收到政府补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号)。
3、2024年3月15日,公司下属子公司上海恩捷和珠海恩捷分别收到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出具的(2023)粤73知民初1353号《民事裁定书》和(2023)粤73知民初1354号《民事裁定书》,准许上海恩捷、珠海恩捷就河北金力及相关方侵害公司第ZL201920914445.9号实用新型专利权、第ZL201810751698.9号发明专利权事项撤诉。详见公司2024年3月1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关于下属子公司提起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号)。
4、2024年6月1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匈牙利建设第二期湿法锂电池隔离膜项目的议案》,公司以下属全资子公司SEMCORP Hungary Kft.为主体在匈牙利Debrecen(德布勒森市)投资建设第二期湿法锂电池隔离膜生产线及配套工厂,主要开展锂电池湿法基膜、功能性涂布隔膜的制造、销售等,项目拟规划建设4条全自动进口制膜生产线及配套涂布产线,总产能约8亿平方米/年,项目总投资额预计约4.47亿欧元(其中,建筑工程等费用约为1.65亿欧元,机器设备费用约为1.92亿欧元,铺底流动资金约为0.9亿欧元)。详见公司2024年6月1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关于在匈牙利建设第二期湿法锂电池隔离膜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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