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065 证券简称:江盐集团 公告编号:2024-03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变更情况
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胡德蔼先生因个人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辞职后,胡德蔼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胡德蔼先生的辞任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产生影响。
胡德蔼先生在任公司董事以来,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胡德蔼先生在公司发展过程中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补选非独立董事情况
(一)战略与提名委员会对董事候选人的审查意见
战略与提名委员会:经审阅提名函、曲铮先生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其具备行使上市公司董事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要求。不存在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综上,同意提名曲铮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上述董事候选人提请公司董事会予以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5%以上股东南昌市井冈山北汽一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提名及公司董事会战略与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提名曲铮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曲铮先生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任职,任期与第二届董事会保持一致。
特此公告。
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9日
附:董事候选人简历
曲铮:男,1980年6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毕业于英国威尔士大学,研究生学历。历任中国民生银行上海分行国际部产品经理,贸易金融部上海分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贸易金融部总部营销管理中心副总经理,贸易金融部北京分部市场总监、总经理,贸易金融部总裁高级助理兼北京分部总经理;恒丰银行总行集团客户部总经理;蔷薇资本有限公司总经理;宁波智堃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江西省井冈山北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截至目前,曲铮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01065 证券简称:江盐集团 公告编号:2024-037
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总额为60,102.09万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超募资金金额为17,900.00万元,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78%。
● 公司承诺:每 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 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 履行的审议程序:上述事项已分别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保荐人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81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16,0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0.36元,共计募集货币资金人民币1,657,6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06,767,271.48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50,832,728.52元,该金额与募集资金验资时点核定的募集资金净额差异系发行费用实际支付调整所致,差额资金留存在超募资金账户统一管理。上述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23年4月4日,由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4月4日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大信验字[2023]第6-0002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严格按照监管协议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投资项目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注:公司于2023年11月28日分别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对部分募投项目追加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7,836.04万元对公司募投项目“年产60万吨盐产品智能化技术升级改造工程”追加投资,项目计划总投资金额由56,686.88万元调整至64,522.92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对部分募投项目追加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随着公司生产经营规模及业务的不断发展,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并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
公司超募资金金额为60,102.09万元,本次拟使用超募资金17,9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78%。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次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四、相关说明及承诺
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公司对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承诺如下:
1、 公司承诺每 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
2、 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
3、 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 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计人民币17,9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7,9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涉及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审议议案内容及表决情况符合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7,9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涉及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通过了董事会审议,审议议案内容及表决情况符合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三)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1065 证券简称:江盐集团 公告编号:2024-036
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81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16,0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0.36元,共计募集货币资金人民币1,657,6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06,767,271.48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50,832,728.52元,该金额与募集资金验资时点核定的募集资金净额差异系发行费用实际支付调整所致,差额资金留存在超募资金账户统一管理。上述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23年4月4日,由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4月4日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大信验字[2023]第6-0002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备注: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下同。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与监督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并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募集资金管理,同时与保荐机构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等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以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保荐机构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均严格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要求,履行了相应的义务。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专人审批,专款专用。上述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重大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余额为78,487.73万元(含利息收入),分别存储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
单位: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未发生变更。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5,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及《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余额为50,000.00万元。
(六)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七)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八)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特此公告。
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29日
附件:
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上半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01065 证券简称:江盐集团 公告编号:2024-035
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8月28日在公司36楼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8月16日以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夏文平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及相关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的经营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相关规定,遵循专户存放、规范使用、如实披露、严格管理的原则,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该议案内容。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36)。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7,9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涉及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通过了董事会审议,审议议案内容及表决情况符合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
特此公告。
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1065 证券简称:江盐集团 公告编号:2024-034
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4年8月28日在公司36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8月16日以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胡世平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36)。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17,900.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29.78%, 用于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保荐机构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公司5%以上股东南昌市井冈山北汽一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提名及公司董事会战略与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提名曲铮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曲铮先生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任职,任期与第二届董事会保持一致。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辞职暨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聘任亓丕华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第二届董事会保持一致。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经理层经营业绩考核管理暂行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经理层2024年度和2023-2025年任期经营业绩目标责任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西晶昊盐化有限公司纯碱装置数字化升级与提质增效技改项目立项与投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西晶昊盐化有限公司卤水精制分硝关键核心技术研究与示范应用项目立项与投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将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有关事项,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将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1065 证券简称:江盐集团 公告编号:2024-040
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上半年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三号——化工》有关规定,现将2024年上半年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二、 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价格含税)
(一)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
(二) 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情况
报告期内,煤炭采购均价759.84元/吨,较同期下降161.83元/吨,同比降幅17.56%。
三、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无。
以上经营数据信息来源于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数据,且未经审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之用,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1065 证券简称:江盐集团 公告编号:2024-039
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亓丕华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第二届董事会保持一致。
经董事会战略与提名委员会审查亓丕华先生个人履历等有关材料,未发现其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也未发现其有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且期限未满的情况,亓丕华先生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其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9日
附:简历
亓丕华:男,1971年8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经济学博士。历任中信实业银行总行规划发展部研究员、创新与推广领导小组秘书处(分行级)副主任;江西省景德镇市政府市长助理,景德镇市物流园区建设领导小组组长、区管委会主任(兼);江西省省属国有企业资产经营(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江西省萍乡市政府副市长;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现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亓丕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公司代码:601065 公司简称:江盐集团
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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