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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03689              证券简称:皖天然气              编号:2024-033

  债券代码:113631              债券简称:皖天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规定,将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4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733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930万张,每张面值人民币10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3,000万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297.97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2,702.03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1月12日全部到账。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1]230Z0276号《验资报告》审验。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并于5月16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建项目的议案》,同意对公司2021年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六安-霍邱-颍上干线项目”予以结项,节余募集资金37,400.00万元。并将前述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宿州—淮北—萧县—砀山干线项目以及固镇—灵璧—泗县支线项目建设。

  2024年上半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4,026.81万元。截至2024年0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56,137.99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净额为316.56万元,募集资金用于购买理财取得的收益金额为2,808.10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总额为20,000.00万元,存放于非募集资金专户用于购买结构性存款的余额为15,000.0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2024年06月30日余额合计为4,993.26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用途变更、管理和监督进行了明确规定。

  公司于2021年11月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设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监管协议的议案》。2021年11月12日,公司和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四牌楼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寿春路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切实履行。

  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并于5月16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建项目的议案》。2024年5月23日,公司和保荐机构国元证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鉴于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资金使用完毕或已按规定转出,将不再使用,公司注销了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交通银行安徽省分行(账号:341301000013001329626);交通银行安徽省分行(账号:341301000013001329702)兴业银行合肥寿春路支行(账号:499020100100375584)。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56,137.99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024年上半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资金使用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附表:《2024年上半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9日

  附表

  2024年上半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注:六安-霍邱-颖上干线项目已于2023年8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至结项时点,预计该项目最终实际使用资金不超过37,600.00万元,结余资金37,400.00万元将用于新建项目,故此处据实调整了六安-霍邱-颖上干线项目的投资总额。

  

  公司代码:603689                                公司简称:皖天然气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689         证券简称:皖天然气          公告编号:2024-036

  债券代码:113631          债券简称:皖天转债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09月10日(星期二) 下午 16:00-17: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4年09月03日(星期二) 至09月09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ahtrqgs@vip.163.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8月29日发布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4年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4年09月10日 下午 16:00-17:00举行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4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09月10日 下午 16:00-17: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兼总经理:吴海先生

  独立董事:李鹏峰

  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朱亦洪女士

  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陶青福先生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4年09月10日 下午 16:00-17: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4年09月03日(星期二) 至09月09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ahtrqgs@vip.163.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551-62225677、62225781

  邮箱:ahtrqgs@vip.163.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3689       证券简称:皖天然气      公告编号:2024-035

  债券代码:113631       债券简称:皖天转债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9月1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9月19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成都路2528号云谷金融城 B01栋2015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9月19日

  至2024年9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情况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公告信息。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拟出席现场会议的法人股东代理人凭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证券账户卡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二)拟出席现场会议的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与会股东(亲身或其委派的代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往返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二) 联系方式: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成都路2528号云谷金融城 B01栋1905室,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件:230041

  传真:0551-62225657

  信箱:ahtrqgs@vip.163.com

  联系电话:0551-62225677、62225781

  特此公告。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9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3689               证券简称:皖天然气             编号:2024-034

  债券代码:113631               债券简称:皖天转债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的

  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8月28日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监事对本次会议议案认真审议并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1.公司认真执行《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2.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议程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3.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2024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会议同意公司编制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的《2024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33)。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3689              证券简称:皖天然气              编号:2024-032

  债券代码:113631              债券简称:皖天转债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8月28日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11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1名。会议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议案认真审议并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在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在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33)。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安徽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在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吴海、朱文静、米成、张为义、魏鹏对该议案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同意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安徽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罗守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在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同意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名罗守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相关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罗守生先生简历请见附件一。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皖天然气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24年9月19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项见公司发布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35)。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9日

  附件一:

  罗守生先生个人简历

  罗守生,男,1957年出生,研究生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现任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历任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

  截至本次董事会审议之日,罗守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未受过刑事处罚;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之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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