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358 证券简称:立昂微 公告编号:2024- 081
债券代码:111010 债券简称:立昂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2024年6月30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概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公司对2024年6月30日的各项资产进行了减值迹象的识别和测试,并根据识别和测试的结果,计提了相关资产的减值准备。公司2024年半年度对各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合计为8,424.6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具体情况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政策,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本公司按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的现值计量其信用损失。当单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若干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并考虑前瞻性信息,在组合基础上估计预期信用损失。
(二)资产减值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政策,公司的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可变现净值,是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当存货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报告期内,得益于半导体行业景气度的见底回暖及公司加强市场拓展、调整产品结构,产品销量同比实现了大幅增长。但是随着2023年扩产项目陆续转产,本报告期折旧费用等固定成本同比增加较多,以及为了拓展市场份额,硅片产品和功率芯片产品的销售单价有所下降,导致部分存货出现减值迹象。出于谨慎角度考虑,公司基于目前可获取信息,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存货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4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及信用减值准备合计8,424.63万元,导致公司2024年半年度合并利润总额减少8,424.63万元。
四、董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规定,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可以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五、监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经过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后更能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8月29日
证券代码:605358 证券简称:立昂微 公告编号:2024-080
债券代码:111010 债券简称:立昂转债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4年2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2月26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自2024年2月28日首次回购公司股份起至2024年5月6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5,490,936股,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7日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
不考虑2023年5月18日至今“立昂转债”转股导致的股份变动,公司总股本将由676,848,359股变更为671,357,423股,注册资本由676,848,359元变更为671,357,423元。
二、《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
综合上述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除以上条款的修改外,原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本次《公司章程》修订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及经办人员全权负责办理工商备案登记等手续。
特此公告。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5358 证券简称:立昂微 公告编号:2024-076
债券代码:111010 债券简称:立昂转债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8月28日(星期三)上午十时在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号大街199号公司五楼行政会议室(二)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提前5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能充分反映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新增2024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公司对2024年6月30日的各项资产进行了减值迹象的识别和测试,并根据识别和测试的结果,计提了相关资产的减值准备。公司2024年半年度对各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合计为8,424.63万元.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和文件。
特此公告。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5358 证券简称:立昂微 公告编号:2024-083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9月1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9月13日 13点 00分
召开地点: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五楼行政会议室(二)(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号大街199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9月13日
至2024年9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4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3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4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符合出席条件的股东需按照以下方式准备相应材料办理登记:
(1)法人股东:股东账户卡(须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人身份证原件;
(2)自然人股东: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他人代为出席的,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3)拟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登记,请务必提供股东姓名、股票账户、有效联系地址、有效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票账户的复印件,在信封或电子邮件主题上注明“立昂微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4)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和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直接参与股东大会投票。
2、登记时间:2024年9月10日(9:00-16:00)。
3、登记地点: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部。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授权委托代表请务必提供相关证明身份的原件到场。
3、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20号大街199号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能云、李志鹏
联系电话:0571-86597238
联系邮箱:lionking@li-on.com
邮编:310018
特此公告。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9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5358 证券简称:立昂微 公告编号:2024- 082
债券代码:111010 债券简称:立昂转债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0,000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0次。3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和自律监管措施7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严海锋,200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8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及复核过7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方立强,201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1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宁,200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11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过6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收费11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90万元,内控审计收费20万元。
上期审计收费11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90万元,内控审计收费20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对其2023年度的审计工作进行了总结,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2023年度审计服务的过程中,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年度审计工作。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客观、公允、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建议继续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审议表决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8月 29 日
证券代码:605358 证券简称:立昂微 公告编号:2024-079
债券代码:111010 债券简称:立昂转债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2024年度为控股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金瑞泓科技(衢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衢州金瑞泓”)、浙江金瑞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金瑞泓”)、海宁立昂东芯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宁东芯”)
● 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人:否
● 本年度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45,248.02万元,为控股子公司承担担保责任的担保余额合计为人民币245,248.02万元,公司为除控股子公司之外的其他单位的担保余额为0,公司合计担保余额245,248.0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76%
● 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
●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为保证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对资金的需求,2024年公司需要新增对控股子公司衢州金瑞泓、浙江金瑞泓、海宁东芯的银行授信提供保证担保,本次新增拟提供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73,200.00万元。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二)上市公司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4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新增2024年度为控股子公司的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1.控股子公司内部可进行担保额度调剂,但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仅能从股东大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
2.上述额度为公司新增2024年度预计的新增担保额度,实际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以签署担保协议发生的金额为准。
3.海宁东芯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立昂东芯微电子有限公司的全资控股子公司,公司间接持有其86.62%的股份。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金瑞泓科技(衢州)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为浙江省衢州市、法定代表人为凤坤,经营范围:硅材料、化合物半导体材料、人工晶体材料及半导体器件的研发、生产;集成电路涉及;数据通讯、计算机软件技术开发;高科技项目的技术研究开发、技术咨询服务;自营和代理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衢州金瑞泓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0,559.93万元,本公司直接持有其100%的股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衢州金瑞泓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428,657.2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33,343.06万元、非流动资产295,314.21万元,负债总额为154,347.02万元,其中流动负债150,191.12万元、非流动负债4,155.90万元,净资产总额为274,310.25万元。2023年度,衢州金瑞泓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118,653.15万元,净利润为14,924.49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3,599.48万元。
截至2024年6月30日,衢州金瑞泓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508,937.8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79,957.37万元、非流动资产328,980.48万元,负债总额为225,799.02万元,其中流动负债211,876.60万元、非流动负债13,922.42万元,净资产总额为283,138.83万元。2024年1-6月,衢州金瑞泓未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66,800.20万元,净利润为8,664.99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2,277.79万元。
(二)被担保人浙江金瑞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为浙江省宁波市、法定代表人为李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07204926720。经营范围:硅材料、化合物半导体材料、人工晶体材料及半导体器件的研发、生产;集成电路设计;数据通讯、计算机软件技术开发;高科技项目的技术研究开发、技术咨询服务;自营和代理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浙江金瑞泓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4,236万元,本公司直接持有其88.49%的股权,另通过全资子公司杭州立昂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持有其0.04%的股权,本公司合计持有其88.53%的股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浙江金瑞泓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363,177.7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76,479.96万元、非流动资产86,697.83万元,负债总额为149,591.93万元,其中流动负债128,136.87万元、非流动负债21,455.05万元,净资产总额为213,585.86万元。2023年度,浙江金瑞泓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155,407.89万元,净利润为18,789.95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346.58万元。
截至2024年6月30日,浙江金瑞泓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373,327.3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90,133.59万元、非流动资产83,193.78万元,负债总额为153,703.20万元,其中流动负债117,955.85万元、非流动负债35,747.35万元,净资产总额为219,624.17万元。2024年1-6月,浙江金瑞泓未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85,983.86万元,净利润为6,038.32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8,653.33万元
(三)被担保人海宁立昂东芯微电子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为浙江省海宁市、法定代表人为王敏文,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集成电路制造;集成电路销售;集成电路设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海宁东芯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0万元人民币,杭州立昂东芯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昂东芯”)持有其100%股权。本公司直接持有立昂东芯86.21%的股权,全资子公司杭州立昂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通过杭州耀高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立昂东芯0.41%的股权,本公司间接持有立昂东芯0.41%的股权,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立昂东芯86.62%股权,故本公司间接持有海宁东芯86.62%股权,海宁东芯为公司二级控股子公司。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海宁东芯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38,263.6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821.91万元、非流动资产33,441.77万元,负债总额为3,630.34万元,其中流动负债3,352.54万元、非流动负债277.80万元,净资产总额为34,633.34万元。2023年度,海宁东芯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0.00万元,净利润为-297.81万元。
截至2024年6月30日,海宁东芯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69,056.7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1,802.18万元、非流动资产57,254.61万元,负债总额为31,270.08万元,其中流动负债1,711.51万元、非流动负债29,558.57万元,净资产总额为37,786.71万元。2024年1-6月,海宁东芯未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0.00万元,净利润为-346.64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事项尚未签订具体的担保协议,实际担保金额将以实际签署并发生的担保合同为准,每笔担保金额担保期间依据实际的担保协议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本次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主要是用于保证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对资金的需求,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的整体利益。担保金额符合公司及下属公司实际经营需要。
本次被担保方目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公司对被担保方的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具有控制权,对其日常经营活动、资信状况、现金流向及财务变化等情况能够及时掌握,担保风险可控,因此少数股东未同比例提供担保。本次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2024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新增2024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有助于子公司业务的顺利开展,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经营效率,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45,248.02万元,为控股子公司承担担保责任的担保余额合计为人民币245,248.02万元,公司为除控股子公司之外的其他单位的担保余额为0,公司合计担保余额245,248.0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76%。
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5358 证券简称:立昂微 公告编号:2024-078
债券代码:111010 债券简称:立昂转债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2023年12月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现将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345号)核准,由主承销商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的方式,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3,390.00万张,每张面值100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339,000.00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含税)1,06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 337,940.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于2022年11月18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承销保荐费及其他发行费用(不含税)共计人民币1,187.59万元,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购资金总额扣减上述发行费用(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37,812.4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22年11月18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2]7581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董事会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不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进行调整。若本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少于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额,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募集资金到位后,部分将以增资形式投资到各项目实施主体。增资事项如涉及关联交易的,将按照届时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章程》等关于关联交易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审议批准和信息披露程序。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2022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102,236.51万元,募集资金支付发行费用127.59万元。
2023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74,726.96万元。
2024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51,718.49万元。
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为112,236.91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主承销商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分别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城东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签订了相关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立昂微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0)。相关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5个募集资金专户和2个募集资金保证金户,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三、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净额为337,812.41万元。按照募集资金用途,计划用于“年产180万片12英寸半导体硅外延片项目”等三个项目,项目投资总额为471,045.00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339,000.00万元。
截至2024年6月30日,前述项目实际已投入募集资金为228,681.96万元。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执行,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根据项目建设的需要,已使用自有资金先行投入募投项目。公司2022年12月16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6,099.06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上述募集资金置换情况已由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22]7724号)。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2月27日全部置换完毕。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2年度,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23年度,公司使用4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4年半年度,公司使用1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截止2024年6月30日,公司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已全部归还。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本期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于2023年12月建设完毕,节余募集资金在本报告期已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4日、2024年6月1日分别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立昂微关于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9)、《立昂微关于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1)。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4年4月2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议案》,在不改变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募集资金投资规模等的情况下,对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180万片12英寸半导体硅外延片项目”和“年产600万片6英寸集成电路用硅抛光片项目”进行延期,同意将前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期由2024年5月延长至2026年5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立昂微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经披露的募集资金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特此公告。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8 月 29 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公司2022年11月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228,681.96万元,该金额不包含已支付的发行费用1,187.59万元。
[注2]受外部宏观经济环境影响,公司所处行业市场景气度偏弱,导致市场需求下降,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有所延迟,整体建设进度未达预期。结合相关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及未来业务发展的规划,经审慎研究,2024年4月2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议案》,在不改变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募集资金投资规模等的情况下,对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180万片12英寸半导体硅外延片项目”和“年产600万片6英寸集成电路用硅抛光片项目”进行延期,同意将前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期由2024年5月延长至2026年5月。本次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内容、投资用途、投资总额和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未来公司将加快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以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
证券代码:605358 证券简称:立昂微 公告编号:2024- 077
债券代码:111010 债券简称:立昂转债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8月28日(星期三)下午在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号大街199号公司办公楼五楼行政会议室(二)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提前5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能充分反映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新增2024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决策程序合法,依据充分,计提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9日
公司代码:605358 公司简称:立昂微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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