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1233 股票简称:桐昆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根据当前市场需求情况及公司经营需要,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桐昆股份”或“公司”)拟将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中的“年产15万吨表面活性剂、20万吨纺织专用助剂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原募投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变更为用于实施“浙江恒翔新材料有限公司二期年产20万吨高端界面剂项目”(以下简称“新募投项目”)。
2、 本次调整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201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向浙江磊鑫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23,588,456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5.94元,共计募集资金1,969,999,988.64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不含税)7,075,459.39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962,924,529.25元,已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9月14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154,328.73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961,770,200.52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526号)。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分别为:江苏省洋口港经济开发区热电联产扩建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140,000万元;年产15万吨表面活性剂、20万吨纺织专用助剂建设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57,000万元。
二、拟变更的原募投项目基本情况及变更的具体原因
(一)原募投项目基本情况和实际投资情况
本次拟变更的原募投项目为“年产15万吨表面活性剂、20万吨纺织专用助剂建设项目”,实施主体为恒翔新材料,为桐昆股份全资二级子公司。
原募投项目计划总投资205,000万元,建设投入包括土建工程费用、设备购置费用、安装工程费用、其他工程费用、流动资金及研发资金等支出。其中土建工程费用34,215.30万元,设备购置费用54,486.00万元,安装工程费用14,340.00万元,其他工程费用24,983.97万元。原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57,000.00万元,剩余投资资金由公司自筹解决。
原募投项目预计建设期为3年,截至本公告日,原募投项目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5,026.52万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实际尚未投入募集资金以资金转出当日的专户余额为准。
该项目于2021年9月共计6套纺丝油剂活性剂生产线达到可使用状态并投入使用,剩余6套纺丝油剂活性剂生产线于2022年2月达到可使用状态并投入使用;20套纺丝油剂生产线其中2条已于2022年2月投产,5套于2022年12月投产,设备采购和工程建设进度款尚未支付完毕且剩余13套油剂生产线尚未采购安装。
该项目已投产部分2022年度和2023年度分别实现效益2,724.37万元和5018.42万元,基本达到预计效益水平。
截至本公告日,原募投项目尚余部分待支付尾款,系前期已签订的设备采购、工程施工等相关合同项下尚未支付的款项,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按合同约定的进度支付给相关供应商。
(二)变更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
原募投项目系公司于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前结合当时市场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和公司实际情况等因素制定的,公司亦按照项目建设内容进行了部分投资,已使用金额主要用于设备的购置及安装等,相关资产后续仍继续使用,原募投项目已完成了表面活性剂和部分纺织专用助剂建设。
鉴于目前下游长丝市场景气不高,各家厂商扩产较为谨慎,油剂需求面临的不确定性相对较大,投资建成的纺织助剂产能已基本满足目前市场需求。而表面活性剂使用更为灵活,下游市场更为广阔,目前需求较好。因此,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优化资金和资源配置,公司拟使用原募投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人民币32,008.92万元(含利息收入,实际转出金额以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投资建设新项目“浙江恒翔新材料有限公司二期年产20万吨高端界面剂项目”,实施主体仍为恒翔新材料,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募投项目变更前后的投资具体情况如下:
三、新募投项目的具体内容
(一)新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1、实施主体及项目投资情况
本项目实施主体仍为恒翔新材料,未发生变化。
本项目建设投入包括土建工程费用、设备购置费用、安装工程费用、其他工程费用、流动资金及研发资金等支出。项目总投资180,000.00万元,其中土建工程费用12,602.16万元,设备购置费用38,077.20万元,安装工程费用14,076.00万元,其他工程费用15,382.80万元。本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32,008.92万元,剩余投资资金由公司自筹解决。
2、项目经济效益评价
本项目预计建设期为2年,预计的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后)为12.24%,预计投资回收期(所得税后,含建设期)为9.50年,项目预计收益良好,建设该项目对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有较好的推动作用。
(二)新募投项目实施必要性
1、本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完善产业链,降低整体的生产成本
近年来,桐昆股份通过不断发展,规模持续扩大,新项目的建设大大增强桐昆股份的总体竞争能力,同时也对产业链上下游产品的需求大大增加。
本项目所涉及的产品可以应用于纺丝过程及后加工等过程中,是桐昆股份产业布局中的重要环节,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可以大大提升公司表面活性剂的生产能力,一方面有利于桐昆集团产业链的完善,并降低桐昆集团整体的生产成本,有助于提升其整体竞争力;另一方面将公司多年来在表面活性剂中优势进一步扩大,增加在该领域的销售规模,为公司创造更好的效益。
2、表面活性剂需求广阔,进一步满足市场需求
表面活性剂是国家产业政策重点支持的精细化工产业,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版鼓励发展的产业。表面活性剂在我国经济建设中具有广泛的应用场景,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近年来受到国家产业政策的大力支持伴随消费者健康、环保意识的不断增强,下游客户对于表面活性剂产品的环保性、温和性、质量稳定性等方面的要求不断提高,促使市场需求逐步向技术型龙头企业集聚,并加速推进行业产品结构优化升级,高端绿色表面活性剂研发、生产、销售企业带来广阔发展空间。
21世纪以来,我国精细化工行业,特别是表面活性剂行业迎来快速发展,近年来产品产销量不断增长,产品技术水平不断提升,产品应用领域不断扩充。科技的进步为表面活性剂产业下游市场的拓展创造了源动力,表面活性剂在合成洗涤剂,家具清洗剂,工业清洗,纺织印染皮革助剂,生物医药、建筑建材添加剂、农乳、采油等高新技术领域的应用愈加广泛,市场发展前景广阔。
在《轻工业调整振兴规划》中,也将对表面活性剂行业的技术改造列为重点支持专项。目前,国产表面活性剂产品仍以中、低档产品为主,高端产品仍需进口,反映出该行业的结构不合理,也表现在制造技术和品种开发都与国际水平存在一定差距上。未来满足行业新特征的新型绿色的表面活性剂产品将逐渐替代现有市场,市场空间巨大。本项目地处华东地区,下游企业众多,背后具有较大的表面活性剂市场空间。
因此该项目的建设具有必要性,公司基础条件较好,具有较好的市场竞争优势。
(三)新募投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1、本项目符合国家的政策指导方向
本项目符合国家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加快科技进步、提高经济效益和竞争力、加强环保和节能、确保可持续发展的产业政策。本项目属于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第一类(鼓励类)第十一项(石化化工)第7条“环保催化剂和助剂。”
2、本项目的新增产能部分用于公司自用,同时原料采购便捷,利于本项目顺利实施
本项目涉及的产品可以用于桐昆股份公司自身的生产环节,也可以对外进行销售。目前,随着桐昆股份生产规模的扩大,对于表面活性剂的需求量增加。
同时,公司依托桐昆股份行业内的影响力建立了较为成熟的销售渠道,并在表面活性剂领域拥有丰富的技术储备,新增产能还可以通过市场进行消化。
此外,本项目的大部分原材料均可在园区及周边采购,实现区域化工园区产业链的整合,实现多方互赢及区域经济良性发展。
新项目的建设具有良好的市场需求,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在技术、生产、市场等方面具备了可行性。
四、新募投项目的主要风险提示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产生预期收益的风险
本次拟投资项目建成投产后,将进一步优化公司产业链结构,降低公司整体生产成本,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但项目的实施计划系依据公司及行业的过往经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经济效益数据系依据可研报告编制当时的市场即时和历史价格以及相关成本等预测性信息测算得出,若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意外情况导致项目建设延后,或者项目建设及建成后的市场环境发生不利变化导致行业竞争加剧、产品价格下滑、下游产品需求未保持同步协调发展,将可能导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效益低于预期水平。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可能低于预期的风险
目前新募投项目正按正常进度推进中。本次项目进度是根据以往项目经验推测而来,若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意外可能导致项目工期的延长,故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可能低于预期的风险。
3、产业链延伸导致的管理风险
公司主要从事各类民用涤纶长丝的生产、销售。在涤纶长丝产业基础之上,公司向上游延伸至PTA、MEG、纺丝油剂、石油炼化、热力工程等领域。本次变更后,公司将实施“浙江恒翔新材料有限公司二期年产20万吨高端界面剂项目”,将进一步优化公司产业链结构,降低公司整体生产成本,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但与此同时,公司延伸、拓展、优化产业链对公司的管理、营销、技术、人力资源等方面均提出了更高要求,若公司不能及时完善相应制度、未能恰当配备相关技术、营销、管理人员,将给公司运行带来一定风险。
五、新项目审批备案情况
本项目已在海盐县发展和改革局进行备案,备案号为2404-330424-04-01-226008。
恒翔新材料已通过出让方式受让海盐县西塘桥街道东港村(2024-031号地块),该土地面积为82,038.00平方米,取得了浙(2024)海盐县不动产权第0012910号不动产权证书。
六、本次调整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4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年产15万吨表面活性剂、20万吨纺织专用助剂建设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变更为实施“浙江恒翔新材料有限公司二期年产20万吨高端界面剂项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监事会、保荐人对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意见
1、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将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中的“年产15万吨表面活性剂、20万吨纺织专用助剂建设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变更为实施“浙江恒翔新材料有限公司二期年产20万吨高端界面剂项目”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的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国信证券认为:桐昆股份本次将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相关规定。保荐人对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无异议,同意公司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保荐人对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
4、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说明
特此公告。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9日
股票代码:601233 股票简称:桐昆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7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6亿元(含6亿元),在上述资金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中介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201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桐昆股份”或“公司”)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23,588,456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5.94元,共计募集资金1,969,999,988.64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不含税)7,075,459.39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962,924,529.25元,已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9月14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不含税)1,154,328.73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961,770,200.52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526号)。
二、本次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规定,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公司计划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1、现金管理规模:不超过6亿元(含6亿元),在上述资金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前述额度由公司及本次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公司全资子公司)共同使用。
2、现金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现金管理事项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3、现金管理的投资品种需满足下列条件: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4、投资决策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负责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限、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必要时,董事长可以授权其指定代表行使上述权利。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尽管本次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无法准确预期。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1)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的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室负责对低风险投资产品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现金管理产品的购买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本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资金周转需要。
2、通过进行适度、低风险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股东获得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保荐机构、监事会关于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意见
1、保荐机构出具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2、监事会出具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同意公司在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现金管理事项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内,可继续使用不超过6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含6亿元,在上述资金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负责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必要时,董事长可以授权其指定代表行使上述权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9日
公司代码:601233 公司简称:桐昆股份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股票代码:601233 股票简称:桐昆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5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桐昆股份”或“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的规定,将本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201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向浙江磊鑫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23,588,456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5.94元,共计募集资金1,969,999,988.64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不含税)7,075,459.39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962,924,529.25元,已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9月14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154,328.73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961,770,200.52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526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差异599,912,655.95元,其中(1)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2023年8月30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补流到期后继续补流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6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未支付的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87,344.05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子公司浙江恒翔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翔新材料)、南通佳兴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兴热电)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9月16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乡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乡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桐乡支行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子公司恒翔新材料、佳兴热电本次募集资金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半年度,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半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其他
闲置募集资金情况说明
根据2022年9月30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可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35,000万元人民币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流动性良好的银行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额度范围内可滚动使用;根据2023年8月30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可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七、监事会对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于使用情况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全体成员认为公司募集资金2024年半年度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特此公告。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9日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 实现的效益按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募集资金投入部分占该项目预算投资总额的比例以及实际生产时间计算
[注2] 该项目总计7台锅炉生产线,2021年12月其中1台锅炉投入使用,2022年8月2台锅炉投入使用,2023年6月和10月各2台锅炉投入使用,2023年末已全部达到可使用状态,设备采购和工程建设进度款尚未支付完毕
[注3] 2023年公司项目已全部达到可使用状态,根据可研报告,2024年可研目标效益为1,571.00万元,2024年半年度实际效益达到预计效益
[注4] 年产 15 万吨表面活性剂、20 万吨纺织专用助剂建设项目于2021年9月共计6套纺丝油剂活性剂生产线达到可使用状态并投入使用,剩余6套纺丝油剂活性剂生产线于2022年2月达到可使用状态并投入使用,20套纺丝油剂生产线其中2条已于2022年2月投产,5套于2022年12月投产,设备采购和工程建设进度款尚未支付完毕且剩余13套油剂生产线尚未采购安装
[注5] 年产 15 万吨表面活性剂、20 万吨纺织专用助剂建设项目于2022年2月共计12套活性剂生产线已全部达到可使用状态并投入使用,2套纺丝油剂生产线于2022年2月达到可使用状态并投入使用,5套于2022年12月达到可使用状态并投入使用,该项目效益为正常生产年24,297.93万元,投产第二年产能达到100.00%,折合效益应为24,297.93万元,按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募集资金投入部分占该项目预算投资总额的比例以及实际生产时间计算为2,100.72万元
股票代码:601233 股票简称:桐昆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3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09月11日(星期三) 下午 15:00-16:3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4年09月04日(星期三) 至09月10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freedomshr@126.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发布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4年上半年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4年09月11日下午15:00-16:30举行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视频结合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4年上半年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09月11日下午 15:00-16:3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会有调整)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在2024年09月11日 下午 15:00-16:3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4年09月04日(星期三) 至09月10日(星期二)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freedomshr@126.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费妙奇、宋海荣
联系电话:0573-88180909、88182269
传真:0573-88187776
邮箱:freedomshr@126.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9日
股票代码:601233 股票简称:桐昆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0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桐昆股份”或“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7日以书面或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8月27日在桐昆股份总部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十一名,实到董事十一名。会议由董事长陈蕾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过有效表决,会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半年度报告摘要的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防范委员会已事先审议通过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任一时点使用不超过20亿元的总额度下,以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8月29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4)。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募集资金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的规定,公司编制了《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公司募集资金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8月29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合理利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在不超过6亿元(含6亿元)的额度内,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并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负责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必要时,董事长可以授权其指定代表行使上述权利。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8月29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7)。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
根据当前市场需求情况及公司经营需要,公司拟将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中的“年产15万吨表面活性剂、20万吨纺织专用助剂建设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变更为用于实施“浙江恒翔新材料有限公司二期年产20万吨高端界面剂项目”。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8月29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8)。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4年9月13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募集资金变更相关事项。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8月29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59)。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9日
股票代码:601233 股票简称:桐昆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9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9月1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9月13日 14点00 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桐乡市凤凰湖大道 518 号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部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9月13日
至2024年9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该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8月2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4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凡符合上述条件的拟出席会议的股东于2024年9月9日上午8时至下午4时,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股东代理人另需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法人股东代表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现场办理登记手续,也可通过传真或邮件的方式传送上述资料报名参会。电话委托参会登记手续不予受理。
六、 其他事项
地址:浙江省桐乡市凤凰湖大道 518 号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314500
电话:(0573)88180909 88182269
传真:(0573)88187776
邮箱:freedomshr@126.com
联系人:费妙奇 宋海荣
特此公告。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9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代码:601233 股票简称:桐昆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6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及部分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归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3年8月28日,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6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和额度不超过2亿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刊登的《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0)《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4)。
截至2024年8月27日,公司已将实际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6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和用于现金管理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及时将上述募集资金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的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9日
股票代码:601233 股票简称:桐昆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4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各金融机构。
委托理财金额:任一时点使用资金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购买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桐昆股份”或“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8月27日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任一时点使用不超过20亿元的总额度下,以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具体公告如下:
一、理财目的
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运营收益,公司拟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金融机构发行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本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理财品种
公司拟投资购买的理财产品为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
三、理财金额
公司任一时点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余额不超20亿元的总额。额度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四、敏感性分析
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因实行总额控制,并在单一时点进行余额控制,金额滚动使用,并将在未来较长一段时间内发生,同时该等理财产品的期限可选择的范围较广,故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的影响较小。
五、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仅限于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能保证投资本金安全,但投资收益受市场波动影响存在不确定性。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批准额度内决定具体的理财方案并签署有关合同及文件。公司财务管理部将对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严格监控,以实现收益最大化。
六、自上次决议以来,截至本议案审议日,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余额为39,600万元,累计实现收益1106万元。
特此公告。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9日
股票代码:601233 股票简称:桐昆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2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第十三号——化工》《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重要提醒》要求,现将2024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二、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
三、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
四、其他说明
本公告之经营数据未经审计,也并未对本公司未来经营情况作出任何明示或者默示的预测或者保证,敬请投资者审慎使用。
特此公告。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9日
股票代码:601233 股票简称:桐昆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1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桐昆股份”或“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7日通过书面或电子邮件、电话通知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8月27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通过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会议由邱中南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过有效表决,会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全体成员认真审阅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一致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反映公司2024年上半年度的经营管理状况和财务状况,在2024年半年度报告上会审议前,没有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一致同意该报告全文及报告摘要。
二、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全体成员认为公司募集资金2024年半年度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三、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同意公司在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现金管理事项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可继续使用不超过6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含6亿元,在上述资金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负责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必要时,董事长可以授权其指定代表行使上述权利。
四、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将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中的“年产15万吨表面活性剂、20万吨纺织专用助剂建设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变更为实施“浙江恒翔新材料有限公司二期年产20万吨高端界面剂项目”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的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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