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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新增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72         证券简称:上峰水泥         公告编号:2024-06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新增担保额度概述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宁夏上峰萌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萌生环保”)因生产经营发展需要,拟与相关融资租赁机构签订协议,以售后回租的方式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含3,000万元),期限不超过36个月,并由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上峰杰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和萌生环保少数股东宁夏萌生实业有限公司分别提供100%连带责任保证,具体以担保协议约定为准。

  一、新增担保额度概述

  

  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公司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上述融资担保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还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被担保人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宁夏上峰萌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4年11月12日

  企业住所:盐池县惠安堡镇萌城村

  法定代表人:张秉权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农林牧渔业废弃物综合利用;渔业加工废弃物综合利用;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生物质燃气生产和供应;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农业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环境保护监测;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生物有机肥料研发;农林废物资源化无害化利用技术研发;固体废物治理;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农业面源和重金属污染防治技术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股权结构:

  

  2、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注:上述财务数据未审计。

  3、经查询,宁夏上峰萌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截至目前上述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子公司与被担保对象及相关机构协商确定。

  四、董事会意见

  1、公司本次新增对外担保是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融资资金为公司正常经营与发展所需资金,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2、本次被担保对象资产负债率在合理的范围内,具备一定的债务偿还能力。

  3、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在合理公允的合同条款下为其控股子公司的融资提供担保,同意控股子公司公司法定代表人具体签署本次担保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

  五、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本次新增对外担保额度合计为3,000万元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额度总金额为638,853.25万元;其中,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内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564,200.00万元,占公司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63.83%;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74,653.25万元,占公司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8.45%。

  公司实际累计发生对外担保额在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范围内,不存在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等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0672         证券简称:上峰水泥        公告编号:2024-61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24年9月18日下午14:30时召开公司202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2024年9月18日下午14:30时。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9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9月18日上午9:15-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9月10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4年9月1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西路738号西溪乐谷创意产业园1幢E单元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提案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4年8月29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或信函、传真登记;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4年9月14日上午9:00至17:00,2024年9月18日上午9:00至11:30。

  (三)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西路738号西溪乐谷创意产业园1幢E单元会议室。

  (四)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五)会议联系方式及相关事项:

  1、会议联系人:杨旭

  电话号码:0571—56030516           传真号码:0571—56075060

  电子邮箱:yangxu021@126.com

  2、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3、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并对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进行具体说明。可将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的具体操作内容作为股东大会通知的附件披露。(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8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672”,投票简称为“上峰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积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对多项议案设置“总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9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9月18日(现场股东大会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9月18日(现场股东大会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参加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表决权:

  一、会议通知中提案的表决意见(请选择“同意”、“反对”、“弃权”中的一项打“√”)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须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法人公章):

  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请填写法人营业执照编号):

  股东账号:

  持股数:           股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672                  证券简称:上峰水泥                公告编号:2024-062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R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三、重要事项

  无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俞 锋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672         证券简称:上峰水泥         公告编号:2024-059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8月28日上午10:00时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7日以邮件和书面传递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俞锋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请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时刊登在2024年8月29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摘要公告编号:2024-062)。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张,反对票 0 张,弃权票 0 张,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新增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宁夏上峰萌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萌生环保”)因生产经营发展需要,拟与相关融资租赁机构签订协议,以售后回租的方式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含3,000万元),期限不超过36个月,并由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上峰杰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和萌生环保少数股东宁夏萌生实业有限公司分别提供100%连带责任保证,具体以担保协议约定为准。

  公司实际累计发生对外担保额在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范围内,不存在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等情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时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新增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0)。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提议于2024年9月18日下午14:30时在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西路738号西溪乐谷创意产业园1幢E单元会议室召开公司202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的《关于公司新增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时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61)。

  特此公告。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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