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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2024年半年度科创板新能源 集体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148        证券简称:芳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1

  转债代码:118020        转债简称:芳源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线上交流时间:2024年9月9日(星期一)下午14:00-16:00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投资者可于2024年9月6日(星期五)16:00前通过邮件、电话等形式将需要了解和关注的问题提前提供给公司。公司将在文字互动环节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8月29日发布《2024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4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发展理念,公司参与了由上海证券交易所主办的2024年半年度科创板新能源集体业绩说明会,此次活动将采用网络文字互动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参与线上互动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业绩说明会以网络文字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方式

  (一)会议线上交流时间:2024年9月9日(星期一)下午14:00-16:00

  (二)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

  (三)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四)投资者可于2024年9月6日(星期五)16:00前通过邮件、电话等形式将需要了解和关注的问题提前提供给公司。公司将在文字互动环节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总裁:罗爱平先生

  副总裁、财务总监:吕海斌先生

  董事会秘书:唐秀雷先生

  (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将可能进行调整)

  四、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董秘办

  电话:0750-6290309

  邮箱:fyhb@fangyuan-group.com

  五、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9日

  

  公司代码:688148                         公司简称:芳源股份

  转债代码:118020                                  转债简称:芳源转债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风险因素”部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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