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094、900940 股票简称:大名城、大名城B 编号:2024-043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共赢发展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次计划”)的存续期将于2025年2月12日届满。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现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2020年1月21日第七届董事局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0年2月12日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大名城共赢发展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期》及相关议案。2023年12月5日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四次持有人会议、2023年12月6日第九届董事局第五次会议审议同意,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存续期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5年2月12日。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共持有公司股份31,875,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9%。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的后续事项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将于2025年2月12日届满,根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规定,计划存续期届满自行终止,也可按相关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提前终止或展期。
1、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如需展期,存续期届满前2个月,经出席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50%以上(不含50%)份额同意,并经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员工持股计划如需提前终止,须经持有人会议通过可提前终止。
3、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在规定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三、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2024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0094、900940 证券简称:大名城、大名城B 编号:2024-042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房地产业务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二号—房地产》相关规定,现将公司2024年半年度房地产业务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6月30日,2024年半年度公司房地产销售面积5.37万平方米,销售金额8.27亿元。
特此公告。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2024年8月29日
公司代码:600094、900940 公司简称:大名城、大名城B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1、本报告期无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份预案。
2、本报告期内,公司《2024年现金分红预案》获得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正在实施中。《2024年现金分红预案》内容: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不含公司回购账户)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0.30元(含税),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69,748,501.35元。具体详见公司临时公告2024-035号、2024-039号。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094、900940 证券简称:大名城、大名城B 编号:2024-044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出具的《关于更换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
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原指定赵志丹先生、侯海涛先生担任公司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项目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侯海涛先生因辞职原因,不再担任公司有关保荐代表人的工作,由蔡明先生接替侯海涛先生担任保荐代表人,并继续履行相关职责。
本次变更后,公司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代表人为赵志丹先生、蔡明先生。
特此公告。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2024年8月29日
附件:蔡明先生简历
蔡明:现任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保荐代表人,曾负责或参与的项目包括鹏都农牧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京运通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新疆天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等,执业记录良好。
证券代码:600094、900940 证券简称:大名城、大名城B 公告编号:2024-041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8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召开前已按规定进行通知,会议的召集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董云雄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 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核通过《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 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监事会对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专项审核意见》
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在本报告期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编制和审议工作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3. 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核通过《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特此公告。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0094、900940 证券简称:大名城、大名城B 公告编号:2024-040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局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8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召开前已按规定进行通知,会议的召集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董事局主席俞培俤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经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该项议案经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同意,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十一次会议审议。详见《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特此公告。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24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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