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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95          证券简称:佳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用期为一年,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2024年度审计费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前身是1985年成立的上海社科院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叶城路1630号5幢1088室。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1993年起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2、人员信息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为陆士敏先生,2023年末合伙人人数为65人,注册会计师共35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150人。

  3、业务规模

  (1)2023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58,278.95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45,825.2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15,981.91万元。

  (2)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年度(2023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量70家,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9,062.18万元。

  (3)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制造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审计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与本公司同行业客户共2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20,000万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1)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因雅博科技虚假陈述,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等判决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雅博科技的偿付义务在30%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截至2023年12月31日,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尚未实际承担赔偿责任。

  (2)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因圣莱达虚假陈述,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等判决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需与圣莱达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最新1案中判决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圣莱达的偿付义务在40%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截至2023年12月31日,涉及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赔偿已履行完毕。

  5、诚信记录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最近三年受到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4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2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涉及2人)和行政监管措施12次(涉及20人),未有从业人员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项目合伙人: 黄恺,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7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 纪道希,202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开始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截至本公告日,近三年签署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项目质量复核人: 沈蓉,199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4年开始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截至本公告日,近三年复核6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众华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7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5万元。审计收费主要基于会计师事务所提供专业服务所需的知识和技能、所需专业人员的水平和经验、各级别专业人员提供服务所需的时间,以及提供专业服务所需承担的责任等因素综合确定。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2024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从事证券业务的资质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用期为一年。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以及尚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用期为一年,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2024年度审计费用。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的证明文件;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2495         证券简称:佳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3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9月19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9月1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1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19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9月12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9月1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所有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股东会,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召开地点: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3楼会议室(广东省普宁市大坝镇陂乌村英歌山工业园区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特别提示:

  1、以上提案的表决结果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24年9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00)。

  2、登记地点: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广东省普宁市大坝镇陂乌村英歌山工业园区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1楼)

  3、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路远或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通过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广东省普宁市大坝镇陂乌村英歌山工业园区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1楼);信函请注明“股东会”字样,邮编:515345;传真号码:0663-2918011。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会的会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4、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广东省普宁市大坝镇陂乌村英歌山工业园区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1楼(515345)

  (2)联系人:赵淑昂           电子邮箱:422547375@qq.com

  (3)电  话:0663-2912816      传  真:0663-2918011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八月二十七日

  附件: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95。

  2、投票简称:佳隆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9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9月19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9月19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本人/本单位授权         先生/女士对以下表决事项按照如下委托意愿进行表决,并授权其签署本次股东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注:此委托书表决符号为“√”,请根据授权委托人本人意见对提案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超过一项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委托人姓名/名称(签章):                委托人营业执照/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和性质: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书有效期:

  

  证券代码:002495         证券简称:佳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1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R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R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R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报告期内经营情况概述

  (1)经营业绩情况

  上年同期,公司为积极提升市场份额,推出产品搭赠促销政策,销售量提升,但产品价格受到一定承压导致毛利率有所下降。本报告期,公司顺应市场变化主动调整经营思路,坚定以经济效益为目的,以利润、质量为前提,对外加强市场研判,科学应对,灵活营销,精准施策,不断提高公司产品竞争力;另一方面继续加强内部开源节流管理工作,扎实推进降本增效工作,强化成本管控,不断压降成本费用,同时加强原材料采购管理,叠加主要原材料味精、呈味核苷酸二钠等原材料价格大幅度下降,公司产品销售成本同比相应下降,综合毛利率同比上升。 叠加影响使得报告期公司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上升。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875.60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8.88%,营业利润890.3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6.87%,利润总额875.9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6.9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17.0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85.80%。

  (2)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管理方针,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划分责任区域,明确责任到人,并不断推进员工安全操作培训及安全意识宣导工作,提升员工安全意识和综合素质,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合理规划生产排期,灵活调配生产资源,实行集中生产,适当降低费用支出,提升生产效率。强化现场精细化管理,优化生产流程,减少生产过程中的物料损耗,提高产品成品率。抢抓市场机遇,适时推出砂锅土豆粉和猪脆骨等新品,丰富公司产品品类,并通过短视频及抖音等渠道进行针对性推广,提升公司品牌知名度及新品销量,培育新的盈利增长点。加强对现有市场的维护,做好市场调研,了解客户销售情况,实时更新销售政策,调动客户的销售积极性,确保公司产品销售目标的完成。同时,公司严控市场价格体系和窜货行为,保障客户合理销售利润,提升客户销售信心和积极性。

  2、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林平涛

  2024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2495           证券简称:佳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9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8月13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2024年8月27日,会议如期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林平涛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 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用期为一年,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2024年度审计费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24年9月19日(星期四)下午2:30召开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2495           证券简称:佳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0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8月27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2024年8月13日以现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青广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没有异议。

  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用期为一年。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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