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12 证券简称:凯龙高科 公告编号:2024-050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是 R否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股份回购,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2月2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臧志成先生《关于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函》。臧志成先生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24年2月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拟以自有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2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0.00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满或回购完毕时公司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起3个月内。
截至2024年5月4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届满,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223,3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06%,其中,最高成交价为14.1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9.75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4,706,128.50元(不含交易费用)。实际实施回购的时间区间为2024年2月22日至2024年4月16日。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江苏观蓝增资扩股、签署技术开发(委托)合同
1、基于自身战略发展规划、经营情况等因素综合考虑,公司于2024年1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引入投资者的议案》,同意江苏观蓝以增资扩股的方式引入扬州龙投高新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扬州龙投”)。扬州龙投以货币方式对江苏观蓝增资10,000万元,其中1,666.67万新增注册资本,其余8,333.33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占江苏观蓝的股份比例为25%。本次增资完成后,江苏观蓝注册资本将由5,000万元增加至6,666.67万元。公司持有江苏观蓝的股份比例将由原70.00%变更为52.50%,江苏观蓝仍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2、为进一步深化碳化硅新材料的产业布局,拓展公司在碳化硅新材料领域的下游应用,江苏观蓝与湖南大学签订了《技术开发(委托)合同》。通过校企联合,有助于充分利用企业和高等院校的互补资源,推动科研成果产业化,丰富公司产品模块,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合同总金额为300万元。
(三)江苏欧瑞森获得CMA证书
全资子公司江苏欧瑞森主营业务为检验检测,收到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签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即CMA证书),发证日期2024年5月8日。获取CMA证书是对江苏欧瑞森技术检测能力的认可,标志着江苏欧瑞森具备第三方检测资质,具备可以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数据和结果的能力,有利于提升其检测领域的公信度和影响力,进一步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助推公司长远战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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