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300919                证券简称:中伟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0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R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其他原因

  

  注:上年同期每股收益调整的原因系本公司2024年5月完成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所致,对上年同期指标进行重新计算。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是 R否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2) 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重要事项

  不适用

  

  证券代码:300919               证券简称:中伟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6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4年8月27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7日以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九人,实到九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邓伟明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 会议审议情况

  1.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编制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的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等公告。

  2.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等公告。

  3.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现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创业板上市公司监管要求,特制定《现金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现金管理制度》等公告。

  4.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不影响资金安全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由商业银行、证券公司或其他金融机构等发行的低风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国债逆回购、货币市场基金、低风险债券、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董事会拟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代理人在董事会批准的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合同及办理相关事宜,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公司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等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300919               证券简称:中伟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9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8月27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7日以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三人,实到三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尹桂珍女士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 会议审议情况

  1.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的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进行管理,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能够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授权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300919               证券简称:中伟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7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已于2024年8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300919               证券简称:中伟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8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资金安全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由商业银行、证券公司或其他金融机构等发行的低风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国债逆回购、货币市场基金、低风险债券、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则制度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以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2.投资品种:公司将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选择低风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3.投资额度: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

  4.投资期限: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投资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5.实施方式:董事会拟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代理人在董事会批准的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合同及办理相关事宜,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6.资金来源:购买理财产品所使用的资金为自有闲置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7.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8.信息披露: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虽然公司对理财产品均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二)针对以上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的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的投资品种。具体实施的财务部门将实时关注和分析理财产品投向及其进展,一旦发现或判断存在影响理财产品收益的因素发生,将及时报告公司经营管理层,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公司持有的理财产品等金融资产,不能用于质押。

  2.公司相关工作人员与金融机构相关工作人员需对理财业务事项保密,未经允许不得泄露公司的理财方案、交易情况、结算情况、资金状况等与公司理财业务有关的信息。

  3.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由内部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独立董事应当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独立董事在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核查的基础上,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为主。

  5.公司监事会和保荐人应当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6.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三、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不影响资金安全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由商业银行、证券公司或其他金融机构等发行的低风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国债逆回购、货币市场基金、低风险债券、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能够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授权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四、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