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36 证券简称:丽人丽妆 公告编号:2024-04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种类: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投资对象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国债、地方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以及高信用等级的、有担保的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企业债、公司债等固定收益类产品,银行、券商、银行理财子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净值型产品、不超过36个月期可转让大额存单等。
● 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本次拟增加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余额)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5月9日内有效。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由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余额)增加至不超过人民币90,000万元(余额)。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金额以测算生效中的理财产品单日最高余额为准,不以发生额重复计算。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委托理财的投资范围主要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主要风险包括市场波动风险、宏观经济形势及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宏观政策发生变化带来的系统性风险、工作人员的操作失误可能导致相关风险等,委托理财的实际收益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为充分利用公司自有闲置流动资金,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基于公司资金集中管控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增加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余额)的闲置流动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目的:提高自有闲置流动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闲置成本,获得投资收益。
(二)额度及期限:公司拟增加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余额)的闲置资金进行短期理财,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由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余额)增加至不超过人民币90,000万元(余额)。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产品基本要求:投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国债、地方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以及高信用等级的、有担保的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企业债、公司债等固定收益类产品,银行、券商、银行理财子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净值型产品、不超过36个月期可转让大额存单等。
(四)资金来源:公司自有闲置流动资金。
(五)授权事项:授权相关部门办理预计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金融机构及合格的理财产品品种;明确购买金额及签署合同或协议等,并由经营层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5月9日内有效。
(六)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开展的理财业务通过选取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可避免理财产品政策性、操作性变化等带来的投资风险。
2、公司通过与银行等合格金融机构的日常业务往来,能够及时掌握所购买理财产品的动态变化,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委托理财执行时,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公告格式》及其他相关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实际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包括合同主要条款、资金投向及对应的风险控制分析等。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购买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受托方为银行等合格的金融机构,受托方与公司不存在产权、资产、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亿元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在保障资金安全及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临时闲置流动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增加投资收益。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拟增加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余额)的闲置资金进行短期理财,占最近一年经审计期末货币资金的比例为32.90%。合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0,000万元(余额)的闲置资金进行短期理财,占最近一年经审计期末货币资金的比例为74.03%。公司拟开展的委托理财业务,并非以中长期投资为目的,只针对日常营运资金出现银行账户资金短期闲置时,通过购买短期理财产品,取得一定理财收益,从而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公司账户资金以保障经营性收支为前提,用于理财的资金周期短,不会对公司现金流带来不利影响。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公司委托理财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具体以审计结果为准)。
五、风险提示
公司委托理财的投资范围主要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主要风险包括市场波动风险、宏观经济形势及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宏观政策发生变化带来的系统性风险、工作人员的操作失误可能导致相关风险等,委托理财的实际收益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4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5136 证券简称:丽人丽妆 公告编号:2024-042
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中天”)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因普华永道中天已连续11年为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经综合考虑现有业务状况、发展需求及整体审计需求,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聘任立信为公司2024年度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期限为一年。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原聘任审计机构普华永道中天进行了充分沟通,普华永道中天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相关事项表示理解且无异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3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78名、注册会计师2,533名、从业人员总数10,73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93名。
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50.01亿元,审计业务收入为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17.65亿元。2023年度立信为671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32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等,与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9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涉及从业人员75名,无纪律处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事项不影响立信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相关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2、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1)项目合伙人:葛伟俊
(2)签字会计师:王薇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朱育勤
3、诚信记录
以上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4、独立性
立信及以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5、审计收费
公司拟聘任立信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2024年度审计费用不超过人民币188.00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表审计服务不超过人民币156.0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服务不超过人民币32.00万元),具体金额需综合考虑公司业务规模、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结合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投入的工作量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等,经协商后最终确定。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相关政策规定、行业标准和公司审计的实际工作情况确定最终的年度审计费用。
6、审计费用相比去年变动超过20%的情况说明
公司2024年审计费用预计为不超过188.00万元(含税),公司2023年实际支付的审计费用为277.60万元(含税),变动为-32.28%。2024年度审计费用下降主要系公司本着在不降低审计质量的前提下,能尽量节省相关费用开支。公司本次拟聘任的立信从《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百家排名信息》上来看,排名第五,事务所及相关项目合伙人均有本行业审计经验。
此外,公司也参考了同行业其他上市公司披露的2023年度审计费用后,认为立信审计费用报价处于合理范围,公司对于其审计报价予以认可。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审计意见
公司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为普华永道中天,普华永道中天前身为1993年3月28日成立的普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经批准于2000年6月更名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经2012年12月24日财政部财会函[2012]52号批准,于2013年1月18日转制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507单元01室。
在执行完2023年度审计工作后,普华永道中天已连续11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普华永道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主要是由于普华永道中天已连续11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且考虑公司现有业务状况、发展需求及整体审计需要做出的决定,公司不存在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在工作安排、收费、意见等方面存在分歧的情形。
(三)上市公司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项与普华永道中天进行了沟通,普华永道中天对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项表示理解且无异议。由于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工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沟通后均表示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要求,适时积极做好相关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2024年8月26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24年第2次会议,同意聘请立信为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机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具备应有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良好的诚信状况,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充分、适当,同意聘任立信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2024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立信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等情况确定2024年度具体审计费用。
公司董事会认为:立信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拥有良好的诚信记录,能够在执业中保持独立性,满足公司外部审计工作要求。同意立信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
《关于变更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公司与立信的业务约定书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择时签订。
特此公告。
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5136 证券简称:丽人丽妆 公告编号:2024-045
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独立董事辞职基本情况
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丽人丽妆”)于近日收到独立董事谢乐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其所在工作单位最新下发的兼职规范管理的要求,无法继续兼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谢乐先生申请辞去丽人丽妆独立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的职务。辞职后,谢乐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谢乐先生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全体成员的比例低于三分之一,谢乐先生的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出新任独立董事后方可生效。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前,谢乐先生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其在各专门委员会中的职责。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尽快补选独立董事。
谢乐先生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谢乐先生任职期间所做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二、补选独立董事情况
鉴于谢乐先生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为保障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及《关于调整第三届董事会部分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提名徐文韬先生(简历附后)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徐文韬先生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副所长,具备履行相关职责的任职条件和工作经验,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规定,其本人未接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上述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此外,公司对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成员为: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徐文韬(召集人)、张雯瑛、李鹏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张雯瑛(召集人)、黄韬、徐文韬
3、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徐文韬(召集人)、黄梅、张雯瑛
特此公告。
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29日
简历:
徐文韬,男,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高级工商管理学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6月至2017年11月,担任上海陆道智城文化创意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2017年12月至2019年8月,担任汉米敦(上海)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2019年9月起至今,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副所长。截至目前,徐文韬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徐文韬先生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
证券代码:605136 证券简称:丽人丽妆 公告编号:2024-043
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06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0.006元(含税)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已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有关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 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2024年上半年,公司未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2,694,106.09元。根据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的公司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经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半年度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综合考虑公司未来发展和投资者利益,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采用现金分红方式,拟向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派发红利。截至2024年8月28日,公司总股本为400,458,500股,以此计算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人民币0.06元(含税),预计共派现金红利人民币2,402,751.00元,占2024年半年度合并口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89.19%,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半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公司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遵守了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股东的整体利益和长期利益,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三、 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和融资规划,不会对公司的每股收益、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5136 证券简称:丽人丽妆 公告编号:2024-041
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年半年度冲回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丽人丽妆”)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4年6月30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实施了减值测试,根据减值测试结果对已计提的资产和信用减值准备进行冲回。
具体情况如下:
一、 资产减值准备的概述
为客观、公允反映资产状况,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依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对2024年6月30日的存货、其他应收款、应收账款、长期股权投资、长期应收款等资产进行了全面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公司上半年度对已计提的资产和信用减值准备进行冲回,合计冲回金额为13,754,952.97元,其中信用减值准备冲回6,477,562.78元,资产减值准备冲回7,277,390.19元。报告期冲回的减值准备金额占2023年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46.58%。
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二、本次计提(冲回)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冲回)办法
1、金融资产减值(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计提(冲回)说明:
本公司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和财务担保合同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
本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本公司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对于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经营活动形成的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款项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和计提(冲回)方法如下: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除此以外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本公司将计提或转回的损失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经测算,公司2024年上半年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17,349.92元,转回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5,980,337.40元,转回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538,786.25元。具体情况如下:
2、存货跌价准备冲回说明:
本公司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公司在对存货进行全面盘点的基础上,对于因滞销、积压、产品更新换代等原因,使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经测算,公司2024年上半年冲回存货跌价准备人民币7,277,390.19元,计入当期损益。具体情况如下:
三、本次计提(冲回)资产减值准备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冲回资产减值准备将增加公司2024年上半年利润总额人民币13,754,952.97元。
四、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1、审计委员会认为:2024上半年公司冲回资产减值准备合计人民币13,754,952.97元。公司本次资产减值准备冲回是本着谨慎性的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反映公司2024年上半年资产公允价值和财务状况,有利于公司规范运作。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的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不构成重大影响。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冲回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冲回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真实地反映公司资产和财务状况,同意本次冲回资产减值准备。
3、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冲回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真实地反映公司资产和财务状况,同意本次冲回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5136 证券简称:丽人丽妆 公告编号:2024-040
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8月27日上午在上海市徐汇区番禺路876号CEO办公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6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汪华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会议审议表决,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1)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本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冲回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为客观、公允反映资产状况,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依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对2024年6月30日存货、其他应收款、应收账款、长期股权投资、长期应收款等资产进行了全面减值测试,预计冲回合计13,754,952.97元,其中冲回信用减值准备人民币6,477,562.78元,冲回资产减值准备人民币7,277,390.19元。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冲回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真实地反映公司资产和财务状况,同意本次冲回资产减值准备。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半年度冲回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下称“普华永道中天”),经综合考虑现有业务状况、发展需求及整体审计需求,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24年度审计费用不超过人民币188.00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服务不超过人民币156.0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服务不超过人民币32.00万元),期限为一年。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普华永道中天进行了充分沟通,普华永道中天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相关事项表示理解且无异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2024年上半年,公司未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2,694,106.09元。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采用现金分红方式,拟向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派发红利。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为400,458,500股,以此计算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人民币0.06元(含税),预计共派现金红利人民币2,402,751元,占2024年半年度合并口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89.19%,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半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已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有关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无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遵守了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股东的整体利益和长期利益,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
(五)审议通过《关于增加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为充分利用公司自有闲置流动资金,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基于公司资金集中管控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增加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余额)的闲置流动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由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余额)增加至不超过人民币90,000万元(余额)。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24年度以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
特此公告。
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5136 证券简称:丽人丽妆 公告编号:2024-039
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丽人丽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8月27日上午在上海市徐汇区番禺路876号CEO办公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6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黄韬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会议审议表决,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O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冲回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为客观、公允反映资产状况,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依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对2024年6月30日存货、其他应收款、应收账款、长期股权投资、长期应收款等资产进行了全面减值测试,预计冲回合计13,754,952.97元,其中冲回信用减值准备人民币6,477,562.78元,冲回资产减值准备人民币7,277,390.19元。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半年度冲回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下称“普华永道中天”),经综合考虑现有业务状况、发展需求及整体审计需求,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24年度审计费用不超过人民币188.00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服务不超过人民币156.0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服务不超过人民币32.00万元),期限为一年。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普华永道中天进行了充分沟通,普华永道中天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相关事项表示理解且无异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O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2024年上半年,公司未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2,694,106.09元。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采用现金分红方式,拟向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派发红利。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为400,458,500股,以此计算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人民币0.06元(含税),预计共派现金红利人民币2,402,751元,占2024年半年度合并口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89.19%,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半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已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有关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无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O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
(五)审议通过《关于增加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为充分利用公司自有闲置流动资金,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基于公司资金集中管控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增加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余额)的闲置流动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由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余额)增加至不超过人民币90,000万元(余额)。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O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24年度以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
(六)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独立董事谢乐先生因所在工作单位下发的兼职规范管理要求,无法继续兼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因此拟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徐文韬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O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
(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三届董事会部分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部分专门委员会委员组成情况变更如下:
上述调整自徐文韬先生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为独立董事后生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O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拟提议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会议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会议召开的时间为:2024年9月19日下午14:00;会议地点为上海市徐汇区番禺路872号4楼会议室。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9日
附件:
徐文韬,男,1973 年出生,中国国籍,高级工商管理学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6月至2017年11月,担任上海陆道智城文化创意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2017年12月至2019年8月,担任汉米敦(上海)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2019年9月起至今,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副所长。截至目前,徐文韬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徐文韬先生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
公司代码:605136 公司简称:丽人丽妆
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的公司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经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半年度,拟以总股本400,458,5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0.06元(含税),共计派现金红利人民币2,402,751.00元(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2024年半年度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5136 证券简称:丽人丽妆 公告编号:2024-048
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9月13日(星期五)中午11:00-12: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上证路演中心平台(http://roadshow.sseinfo.com/,以下简称“上证路演中心”)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文字互动
● 投资者可以在2024年9月12日(星期四)下午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息披露邮箱(shlrlz@lrlz.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4年上半年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定于2024年9月13日(星期五)11:00-12:00,通过上证路演中心召开“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业绩说明会以网络在线互动方式召开,公司管理层届时就2024年上半年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公司2024年下半年经营计划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的召开时间和形式
(一)召开时间:2024年9月13日(星期五)11:00-12:00
(二)召开形式:网络文字互动
(三)互动平台:上证路演中心
三、参会人员
董事长、总经理:黄韬先生;
董事、副总经理:黄梅女士;
副总经理:叶茂先生;
董事会秘书:杜红谱先生;
财务负责人:徐鼎先生;
独立董事:张雯瑛女士。
(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调整)
四、投资者参与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4年9月13日(星期五)中午11:00-12:00,通过互联网登陆上证路演中心,在线参与本次说明会,公司参会人员将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
(二)投资者可以在2024年9月12日(星期四)下午16:00前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关注的问题预先发送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息披露邮箱(shlrlz@lrlz.com),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壹、杨宇静
联系电话:021-64663911
传真:021-64663912
电子邮箱:shlrlz@lrlz.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5136 证券简称:丽人丽妆 公告编号:2024-047
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第二季度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第四号——零售》要求,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丽人丽妆”)将2024年第二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运营店铺情况
1、2024年第二季度运营店铺情况
2、2024年上半年店铺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在运营店铺200家,店铺数量相比一季度末增加15家。当期主要新增店铺为:1、天猫/天猫国际平台:native童鞋、native户外、Intima茵缇玛等。2、抖音小店:梦龙冰淇淋等。3、其他新增主要有天猫超市、京东、小红书、有赞等平台店铺。
二、2024年第二季度主要经营数据
1、 主营业务分合作平台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2、 主营业务分业务模式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3、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三、2024年上半年主要经营数据
1、 主营业务分合作平台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2、 主营业务分业务模式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3、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注:上述部分数据可能存在尾差,系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
本公告之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司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该等数据。
特此公告。
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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