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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南方港股创新视野一年持有期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资产净值连续低于1亿元 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南方港股创新视野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南方港股创新视野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3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1亿元情形的,基金合同应当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21年12月28日,截止2024年8月27日,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已连续25个工作日低于1亿元,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

  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南方港股创新视野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及代码:A类基金份额代码:012586,基金份额简称:南方港股创新视野一年持有混合A,C类基金份额代码:012587,基金份额简称:南方港股创新视野一年持有混合C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1年12月28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中的约定: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3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1亿元情形的,基金合同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21年12月28日,截止2024年8月27日,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已连续25个工作日低于1亿元。若截至2024年9月3日日终,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连续30个工作日低于1亿元,则触发上述《基金合同》约定的终止情形,《基金合同》应当终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对本基金进行清算。

  三、其他事项

  1、若发生上述《基金合同》约定的终止情形,本基金将进入清算程序,不再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敬请投资者注意。

  2、若发生上述《基金合同》约定的终止情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3、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南方港股创新视野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南方港股创新视野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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