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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002166证券简称:莱茵生物公告编号:2024-050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对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并编制了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843号文《关于核准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65,470,085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5.85元,本次发行共募集资金967,999,997.25元,扣除各项不含税发行费用6,890,066.13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961,109,931.12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8月18日到位,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致同验字(2022)第450C000482号《验资报告》。

  (二)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43,214.98万元(其中累计投入甜叶菊专业提取工厂建设项目39,867.01万元,累计投入莱茵天然健康产品研究院建设项目3,347.97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为54,315.98万元(其中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50,000.00万元;4,315.98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1,419.97万元)。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期余额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注:1.上述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利息收入1,477.16万元。

  2.上述合计数与明细数的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于2022年8月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户,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报告期内,本公司严格按照专户管理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协议各方在募集资金的使用过程中严格按照协议的约定履行相关职责,不存在未履行义务的情形。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单位:人民币元)如下: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无。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无。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1、本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2、本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本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进行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及管理,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附件:1、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九日

  附件:1、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002166        证券简称:莱茵生物         公告编号:2024-051

  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 的通知》(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7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变更日期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7号”),对“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等内容进行进一步规范及明确。该解释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的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二)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166         证券简称:莱茵生物         公告编号:2024-052

  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8月28日,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的召开时间:2024年9月18日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9月18日上午9:15—9:25,9:30—11:30以及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时间为2024年9月1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9月10日(星期二)。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2024年9月10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桂林市临桂区人民南路19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具体提案编码如下:

  

  1、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均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及《股东会议事规则》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其他说明

  (1)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规定,上述2项提案均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2)提案1.00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须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通过。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4年9月13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投资部。

  4、会议联系人:王庆蓉、尹菲麟

  电话:0773-3568809

  传真:0773-3568872

  地址:桂林市临桂区人民南路19号

  邮编:541199

  5、参加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九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166。

  2、投票简称:莱茵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提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提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9月18日上午9:15—9:25,9:30—11:30以及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9月1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9月1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以下提案行使表决权。

  

  1、委托人名称(姓名):

  委托人持公司股份性质:

  委托人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2、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3、委托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有效期限: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4、说明:(1)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方框内划“√”,做出投票指示;(2)如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见投票;(3)如委托人为法人,应当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166                证券简称:莱茵生物                公告编号:2024-049

  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分析

  1、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业绩

  2024年上半年,得益于行业整体发展趋势的稳步向好以及公司内部经营效率的显著提升,公司业务收入和经营业绩均实现了大幅增长。本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2,548.85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41.65%,其中,植物提取业务收入70,798.16万元,同比增长42.15%,是公司业绩增长的重要引擎。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6,489.31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79.28%,主要是受益于营收增长、毛利率提升及股份支付成本减少等影响。同时,报告期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6,535.9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548.95%,公司主营业务利润比重不断提升,盈利质量持续优化。

  上半年度,公司不断推进技术创新,优化产品配方服务,积极拓展市场,有效的提升了市场份额和盈利能力,不仅彰显了公司经营策略的有效性和执行力,也体现了公司在植物提取领域的技术实力和市场竞争力。展望未来,公司将继续加大研发投入,优化产品结构,提升服务质量,致力于实现更加稳健、可持续的长远发展。

  单位:万元

  

  2、本报告期,公司重点开展工作

  (1)甜叶菊专业提取工厂建设进展顺利,夯实公司未来发展的产能基础

  本报告期,公司继续积极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截至目前,甜叶菊专业提取工厂除包装车间外,其他生产车间均已达到工艺调试和试生产状态。随着项目的不断推进和完善,公司的稳定供货能力将得到显著增强,产能优势进一步凸显,不仅能够提升市场供应的稳定性,还能够借助新产能优势积极应对市场变化,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市场地位。本项目的成功实施,将成为公司发展历程中的一个重要里程碑,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奠定坚实的产能基础。

  (2)聚焦新质生产力,快速推动合成生物技术的创新与发展

  公司近两年来,将合成生物领域作为发展战略核心重点之一,致力于新质生产力的能力建设。在合成生物领域,公司已成功获得8项专利授权,其中RM系列7项。目前,公司甜叶菊RM系列部分产品已具备商业化落地条件,是公司在天然甜味剂稀有成分的生物合成领域取得重大突破。RM系列产品是目前所有甜味剂产品中,口感最接近蔗糖,甜味饱满,溶解性更好,稳定性更高,可部分或全部替代蔗糖的品种。作为普通甜菊糖苷的升级产品,RM系列产品以其纯正的口味,更好地满足客户对高倍甜味剂产品的健康需求。此外,公司控股的成都赛迪科还掌握了一种生物多糖的生物合成技术,该多糖具有调节肠道菌群、黏膜及组织修复、肝损伤保护、抗氧化及提高免疫力等多种功效,可广泛应用于食品、化妆品、医药、动物营养等领域。新工艺和新产品的商业化落地,将极大地丰富公司产品线,提升公司为广大客户提供应用解决方案的服务能力。目前,公司新建的合成生物车间已进入调试阶段,预计将于9月份正式投产使用,为公司合成生物领域的研发成果产业化落地奠定良好的产能基础,也将为公司未来的持续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此外,公司持续加大该领域的研发投入,通过江南大学、四川农业大学等平台引进工程、技术人才,加速构建公司合成生物高层次科研人才团队,坚定的向着打造全国领先的天然成分领域合成生物技术成果转化基地的目标迈进。

  (3)重视股东价值回报,提振市场信心

  公司始终坚持以投资者为本,高度重视股东价值的创造与回报,致力于为股东带来更大的价值。2024年1月,公司启动了股份回购计划,旨在用于员工持股或股权激励。这一策略的实施,不仅有效地结合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与员工利益,更有力地促进了公司内部机制的完善和长期可持续发展。截至本报告期,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7,992,07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8%,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49,955,093.26元(不含交易费用)。

  同时,公司于2024年5月实施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00元(含税),合计分配现金股利 146,798,950.80元。公司致力于通过稳健的经营业绩和优厚的股东回报,以回馈投资者长期的支持,与投资者分享经营成果。

  股份回购计划及权益分派的实施,不仅在公司内部形成了良好的激励机制,也在市场上树立了公司尊重和保护股东权益的良好形象。这些措施进一步提振了市场对公司的信心,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市场基础,有助于公司在未来的市场竞争中保持领先地位。

  (4)积极拓展海内外市场,提升品牌影响力

  在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拓展国内外市场,充分利用公司四大营销中心的优势,为全球客户提供及时、高效、创新的定制化服务。公司积极参与多项行业展会,包括中国国际食品添加剂和配料展览会(FIC),第二十五届健康天然原料、食品配料中国展(FIA),食品饮料创新论坛(FBIF),世界制药原料中国展(CPhI),新营养大会,中国国际化妆品个人及家庭护理用品原料展览会(PCHi),美国东部医药原料及植物提取物供应商展(SSE),欧洲国际营养保健食品展览会(VFE),美国西部国际天然有机食品展览会等国际性展会(NPEW)等。

  在这些展会上,公司向海内外客户展示了天然甜味剂、茶叶提取物等核心产品,并与参会者深入讨论了行业未来发展趋势及可持续发展方向,向客户全面介绍了公司的发展历程、研发及生产、质量控制及管理等全产业链竞争实力,进一步从产品、应用、核心能力等方面加深了客户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可,获得了行业和客户的高度关注与好评。

  公司通过积极参与国内外展会,不仅提升了品牌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还加强了与客户的沟通与合作,为公司未来的市场拓展和业务增长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52,830.56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为44,757.60万元,其中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归还的金额为44,550.00万元,207.60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转专户累计利息收入1,477.16万元)。

  (三)报告期内其他重大事项

  1、回购公司股份事项

  为增强投资者信心,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同意,公司拟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7,992,07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8%,最高成交价7.00 元/股,最低成交价5.9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49,955,093.26元(不含交易费用)。

  2024年6月3日,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根据公司《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回购股份报告书》相关条款,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公司对回购股份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8.5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8.30元/股(含)。上述股份回购价格调整后,按照回购金额下限、回购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204.82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62%;按回购金额上限、回购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为2,409.64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3.25%。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股份回购相关公告。

  2、关于签订工业大麻雾化项目合作协议并设立品牌运营子公司事宜

  2024年2月26日,公司与自然人陈颢及其团队签署了一份为期3年的《项目合作协议》,公司控股子公司拟单独投资500万美元在美国设立两家从事工业大麻雾化终端产品及注油解决方案领域的品牌和运营公司,新公司专注于工业大麻及其衍生物在雾化终端领域的市场拓展、产品销售、品牌打造、解决方案的开发等。本协议的签署,是公司进一步拓宽工业大麻业务的重要布局,协议双方将充分发挥各自优势,逐步完善公司工业大麻业务运营体系,打造工业大麻产业链一体化平台,为公司工业大麻领域的发展和投资布局增添新动能。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完成品牌运营公司的注册登记,正稳步推进新公司运营团队的建设与业务的开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签订工业大麻雾化项目合作协议暨设立品牌运营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3、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事项

  2024年3月12日,公司接到秦本军先生告知,获悉其当日收到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编号:处罚字〔2024〕29号),因秦本军先生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和第三项的规定,构成了《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二条所述操纵证券市场的行为。根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二条的规定,证监会拟对秦本军等人操纵“莱茵生物”股价行为,没收违法所得1,381,849.02元,并对秦本军处以2,072,773.53元罚款。依据《证券法》第二百二十一条和《证券市场禁入规定》(证监会令185号)第三条第一项、第五项、第六项,第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五条和第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证监会拟决定对秦本军先生采取5年市场禁入措施,自证监会宣布决定之日起,在禁入期间内,除不得继续在原机构从事证券业务、证券服务业务或者担任原证券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外,也不得在其他任何机构中从事证券业务、证券服务业务或者担任其他证券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2166         证券简称:莱茵生物          公告编号:2024-047

  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关于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8月16日以短信、即时通讯工具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8月28日上午10:00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6名,实参与表决董事6名,董事谢永富先生、白昱先生因出差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秦本军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充分的讨论和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024年上半年,得益于行业整体发展趋势的稳步向好以及公司内部经营效率的显著提升,公司业务收入和经营业绩均实现了大幅增长。本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2,548.85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41.65%,其中,植物提取业务收入70,798.16万元,同比增长42.15%,是公司业绩增长的重要引擎。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6,489.31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79.28%,主要是受益于营收增长、毛利率提升及股份支付成本减少等影响。同时,报告期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6,535.9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548.95%,公司主营业务利润比重不断提升,盈利质量持续优化。

  详细内容请参阅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以及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49)。

  2、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本报告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了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50)。

  3、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公司根据新《公司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修订了《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实际修订内容以工商部门最终登记为准。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4、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根据新《公司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修订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部分条款。原《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变更为《股东会议事规则》。修订后的《股东会议事规则》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5、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突发事件危机处理应急制度》;

  为完善公司应急管理机制,提高公司预防、妥善处置突发事件的综合应对能力和公关应急能力,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突发事件危机处理应急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突发事件危机处理应急制度》。

  6、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24年9月18日下午15:00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52)。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166         证券简称:莱茵生物         公告编号:2024-048

  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召开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8月16日以短信、即时通讯工具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8月28日上午11:00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亲自出席监事3人,实亲自出席监事3人,全体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元元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认真的讨论和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024年上半年,得益于行业整体发展趋势的稳步向好以及公司内部经营效率的显著提升,公司业务收入和经营业绩均实现了大幅增长。本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2,548.85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41.65%,其中,植物提取业务收入70,798.16万元,同比增长42.15%,是公司业绩增长的重要引擎。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6,489.31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79.28%,主要是受益于营收增长、毛利率提升及股份支付成本减少等影响。同时,报告期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6,535.9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548.95%,公司主营业务利润比重不断提升,盈利质量持续优化。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应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详细内容请参阅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以及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49)。

  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本报告期,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和要求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编制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了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情况,监事会对该报告无异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50)。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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