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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691         证券简称:联合光电       公告编号:2024-057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4日以电子邮件、通知等形式发出,于2024年8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黄玲女士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本次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半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2024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2024年上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300691                      证券简称:联合光电                              公告编号:2024-059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是 R否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详见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中的第六节“重要事项”,详细描述了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重要事项。

  

  证券代码:300691         证券简称:联合光电       公告编号:2024-056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4日以电子邮件、通知等形式发出,于2024年8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龚俊强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2024年上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详情请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详情请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3、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23 年度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职,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遵守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规范,按时保质完成公司审计工作,客观、公正地发表了审计意见,董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 年度审计机构。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详情请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请召开2024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4年9月18日(星期三)15:00 在中山市火炬开发区益围路10号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2024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24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300691             证券简称:联合光电           公告编号:2024-061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9月18日(星期三)15:00(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请于会前20分钟到达开会地点,办理登记手续)。

  2、网络投票日期、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9月18日09:15-09:25、0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18日0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9月11日(星期三)。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会议地点:中山市火炬开发区益围路10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一)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上述议案表决结果需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并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代表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请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法人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需填好附后的《股东登记表》,通过邮件、传真或信函的方式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4年9月1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三)登记地点: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受托行使表决权人登记和表决时需提交文件的要求:

  1、个人股东代理人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委托人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代理人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帐户卡、法人持股凭证。

  (五)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梁瑶

  电话:0760-86138999-88901

  邮箱:liangyao@union-optech.com

  传真:0760-86138111(传真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地址:中山市火炬开发区益围路10号四楼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邮编:528400

  (六) 会议费用:会期预定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股东登记表及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七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0691”,投票简称为“联合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1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9月18日09:15-09:25、0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9月18日0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应当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股东登记表

  兹登记参加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姓名:                             股东账户号:

  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持股数:

  联系电话:                             传真: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登记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其全权行使表决权(如部分行使表决权请特别注明)。

  委托人名称(签章):           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性质和数量:

  受托人姓名(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至股东大会结束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300691             证券简称:联合光电           公告编号:2024-060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3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78名、注册会计师2,533名、从业人员总数10,73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93名。

  立信2023年业务收入(经审计)50.0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7.65亿元。

  2023年度立信为671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总额8.32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83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 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9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75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2、 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 独立性

  立信及签字项目合伙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费用

  对于立信2024年度审计费用定价,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以及审计工作量、市场价格水平等因素与立信协商确定。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已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对立信的执业情况、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进行了审查,认为立信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的资质、经验和专业能力,满足公司的审计工作要求。

  审计委员会就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形成了书面审核意见,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4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立信协商确定其年度审计报酬事宜并签署相关协议。

  (三) 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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