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37 证券简称:海联金汇 公告编号:2024-046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R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公司投资性房地产会计政策于2024年1月1日变更,从成本计量模式变更为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09,315.07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5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3,515.9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2.55%。面对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公司体现出了较强的应变能力和发展韧性,汽车零部件业务营业收入和盈利能力稳定增长,组织变革、人才引进、客户及产品开发、低效资产处置等取得重要进展,并贡献了公司扣非净利润增长的主要份额;金融科技板块在公司战略指引下,进行业务重组,出售第三方支付业务,同时进一步加强风险控制,强化稳健经营,重点提升服务核心客户能力和新业务拓展能力。
1、汽车零部件业务
面对中国汽车行业大发展的市场机遇以及行业内优胜劣汰的加速进行,公司持续拓展新客户,不断优化产品结构,重点发展新能源汽车配套产品,加大轻量化、新材料等新能源产品的研发力度,在公司内实施组织变革,引进高层次人才,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资源整合和业务协同,提升协同效益和应变能力。报告期内,公司以汽车零部件业务为重点发展方向,采取了一系列投入和改革措施,通过对业务结构和客户结构的优化调整,主动控制毛利相对较低的业务,重点发展竞争力较强的智能制造产品,提高公司汽车零部件业务整体竞争力,公司汽车零部件业务实现营业收入254,564.6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77%。
2、移动信息服务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移动信息服务业务基于在行业内的良好口碑及信誉,在稳定服务金融机构的基础上,持续拓展中小型行业客户,为业绩健康增长带来良好动能。公司拥有自主研发的服务系统,面向行业客户,提供简单方便、接口丰富、快速发送、灵活计费、全场景、一站式消息云服务。目前,公司已与全国多家国有商业银行和全国性股份制银行的总行开展了业务合作,同时也积极拓展对中小型行业客户的云服务,已成功吸引超过千家新客户入驻。随着公司消息业务上下游应用和业务体验的日臻完善,为进一步开发中小型行业客户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报告期内,为加强业务风险控制,公司主动压缩部分后付费业务规模,移动信息服务业务实现营业收入37,801.15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3.51%。公司服务客户的短信量超千亿条/年,在金融信息服务领域持续保持领先地位。
3、第三方支付服务业务
为进一步提高发展质量,改善资产结构,优化资源配置,整合资源聚焦推动公司优势业务的发展,公司于2024年4月与天津同融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拟将经营第三方支付服务业务的联动优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给天津同融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交易完成后,联动商务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股权转让尚需通过中国人民银行核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经营者集中申报审查,审批结果以及最终做出决定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本报告期公司第三方支付服务业务实现营业收入92,485.80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9.08%。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国平
2024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2537 证券简称:海联金汇 公告编号:2024-042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8月16日以电话通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了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8月28日上午在青岛市崂山区半岛国际大厦19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董事范厚义先生以通讯方式表决。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国平女士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资产情况和经营成果,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2024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3、审议通过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企业会计准则》等要求编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46),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4、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为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带来的不利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开展保证金不超过人民币2,500万元且合约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上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有效,额度在有效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并按照公司制定的《期货套期保值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及流程,进行套期保值业务操作及管理。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备查文件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2537 证券简称:海联金汇 公告编号:2024-043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监事会于2024年8月16日以电话通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了召开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8月28日上午在青岛市崂山区半岛国际大厦19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明伟先生召集和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资产情况和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就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2024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46),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2537 证券简称:海联金汇 公告编号:2024-045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和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要求,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经营成果,公司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4年6月30日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认为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迹象,本着谨慎性原则,对截至2024年6月30日合并报表范围内有关资产计提了相应的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4年6月30日相关资产包括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等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后,2024年半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3,613.57万元,详情如下表: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一)应收款项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及长期应收款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及应收款项融资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及长期应收款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根据上述标准,本期对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金额为80.95万元。
(二)存货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期末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计价,对于存货因遭受毁损、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等原因,预计其成本不可收回的部分,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库存商品及大宗原材料的存货跌价准备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其他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原辅材料按类别提取存货跌价准备。
库存商品、虚拟商品、在产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用于生产而持有的材料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根据上述标准,本期对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金额为2,063.34万元。
(三)固定资产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期末对固定资产检查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根据上述标准,本期对固定资产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金额为1,469.28万元。
三、本次计提减值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本次计提各项信用减值和资产减值准备金额为3,613.57万元,相应减少公司2024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976.55万元。
四、董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资产情况和经营成果,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五、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资产情况和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就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备查文件
1、《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2537 证券简称:海联金汇 公告编号:2024-044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的最新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现将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下发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号),规定“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等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
(二)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是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日期
公司于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要求,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
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没有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实质性权利的,该负债应当归类为流动负债。对于企业贷款安排产生的负债,企业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权利可能取决于企业是否遵循了贷款安排中规定的条件(以下简称“契约条件”),企业在判断其推迟债务清偿的实质性权利是否存在时,仅应考虑在资产负债表日或者之前应遵循的契约条件,不应考虑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后应遵循的契约条件。对负债的流动性进行划分时的负债清偿是指,企业向交易对手方以转移现金、其他经济资源(如商品或服务)或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的方式解除负债。负债的条款导致企业在交易对手方选择的情况下通过交付自身权益工具进行清偿的,如果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规定将上述选择权分类为权益工具并将其作为复合金融工具的权益组成部分单独确认,则该条款不影响该项负债的流动性划分。
(二)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
企业在进行附注披露时,应当汇总披露与供应商融资安排有关的信息,以有助于报表使用者评估这些安排对该企业负债、现金流量以及该企业流动性风险敞口的影响。在识别和披露流动性风险信息时也应当考虑供应商融资安排的影响。该披露规定仅适用于供应商融资安排。供应商融资安排是指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一个或多个融资提供方提供资金,为企业支付其应付供应商的款项,并约定该企业根据安排的条款和条件,在其供应商收到款项的当天或之后向融资提供方还款。与原付款到期日相比,供应商融资安排延长了该企业的付款期,或者提前了该企业供应商的收款期。
(三) 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
承租人在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时,确定租赁付款额或变更后租赁付款额的方式不得导致其确认与租回所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利得或损失。企业在首次执行该规定时,应当对《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首次执行日后开展的售后租回交易进行追溯调整。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提供更可靠的会计信息,有利于更加客观、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符合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追溯调整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1、《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2、《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2537 证券简称:海联金汇 公告编号:2024-047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拟利用自有资金开展与其日常生产经营原材料直接相关的沪铝、钢材(线材、热卷、不锈钢)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本次公司及子公司可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500万元且合约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上述额度在有效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内有效。
2、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风险提示:套期保值业务存在基差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技术风险、内部控制风险、法律风险等,公司已制定《期货套期保值管理制度》,对套期保值业务范围的审核流程、审批权限、部门设置与人员配备、内部风险报告、风险管理等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严禁以逐利为目的进行投机交易。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利用自有资金择机开展铝、钢材(线材、热卷、不锈钢)套期保值业务。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公司及子公司主要从事汽车零部件的研发和制造及其他相关业务。近年来,受上游市场价格大幅波动影响,公司大宗原材料采购、产品销售和成本管理等面临较大挑战。为有效降低大宗商品市场风险,对冲主要原材料、产品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不良影响,基于对宏观经济、产业结构供需变动和产品及原材料价格趋势的判断,保障主营业务持续、稳定,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期货工具的避险保值功能,根据生产经营计划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有效降低大宗原材料市场价格波动风险。
二、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并按照公司制定的《期货套期保值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及流程,进行套期保值业务操作及管理。
1、交易品种
本次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涉及的期货品种为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主要大宗原材料铝、线材、热卷、不锈钢的期货合约。
2、资金额度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通过对公司相关大宗原材料的风险敞口估算,拟用于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500万元且合约金额不超过25,000万元,上述额度在有效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3、资金来源
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4、业务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内有效。
三、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对生产所需原材料进行保值、避险的运作,严禁以逐利为目的而进行的任何投机行为,保值数量控制在需求量的合理范围。公司已制定《期货套期保值管理制度》,对套期保值业务范围的审核流程、审批权限、部门设置与人员配备、内部风险报告、风险管理等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但套期保值仍存在一定的风险,具体如下:
1、基差风险
理论上,各交易品种在临近交割期时期货市场价格和现货市场价格将趋于回归一致,但在极个别的非理性市场情况下,期货和现货价格在交割期仍可能不能回归,从而对公司的套期保值效果带来一定影响。
2、政策风险
如期货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导致市场发生剧烈波动或无法交易的风险。
3、流动性风险
(1)市场流动性风险。由于市场交易不活跃或市场中断,无法按现行市场价格或与之相近的价格平仓所产生的风险;(2)现金流动性风险。期货套期保值交易采取保证金制度及逐日盯市制度,存在因保证金不足、追加不及时被强行平仓等资金流动性风险。
4、技术风险
可能由于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网络故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交易风险。
5、内部控制风险
商品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的风险。
6、法律风险
公司开展商品期货业务交易时,存在交易人员未能充分理解交易合同条款和产品信息,导致经营活动不符合法律规定或者外部法律事件而造成的风险。
五、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期货套期保值管理制度》,该制度对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组织机构、审批权限、内部风险管理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公司将严格执行该管理制度,按照规定选取专业人员进行权责分工,加强相关岗位人员的培训,提高人员素养,规避内部控制和操作风险。
公司套期保值业务规模将与公司经营业务规模相匹配,套期保值工具也由公司的生产经营材料锚定,不得进行与公司生产所需材料不相关的品种交易;公司将合理管理套期保值的资金,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保证其不影响套期保值方案的执行;风控结算岗将及时跟踪期货和衍生品与已识别风险敞口对冲后的净敞口价值变动,对套期保值效果进行持续评估;公司审计中心将定期及不定期对套期保值交易业务进行检查,监督套期保值交易业务人员执行风险管理制度和风险管理工作程序,防范业务中的操作风险。
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会计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与会计处理,并在财务报告中正确列报。
七、备查文件
1、《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3、《期货套期保值管理制度》。
特此公告。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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