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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上接C3版)

  (上接C3版)

  注2:休眠功耗指满足一定条件(比如车辆熄火)下产品进入稳定待机状态时的平均功耗;

  注3:定位精度指正常定位状态下获得的定位信息与其真实的物理位置之间的偏差;

  注4:安全芯片指一种可信任的电子元器件,是一个可独立进行密钥生成、加解密的装置,为产品提供加密和安全认证服务,产品支持的加密算法越多,产品的适应性越强;

  注5:RTK是指差分定位技术,根据基准站已知精密坐标,计算出基准站到卫星的距离改正数,并由基准站实时地将这一改正数发送。用户不但接受卫星信号,同时也接受基准站的改正数,并对其定位结果进行改正,以提高定位精度;

  注6:数据来源于国标、同行业可比公司同类产品的设计方案及其公开发布数据,下同;

  注7:eCall终端是法规标准件,满足相关法规标准和认证要求即可,同类产品技术指标不存在重大差异。

  B.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同类产品在基础功能指标上的对比情况

  同行业可比公司

  注1:冷启动定位时间是指产品在正常卫星条件下,从系统上电到定位功能能够正常定位所需的时间;

  注2:位置更新率是指产品所获得定位信息的更新频率;

  注3:跟踪灵敏度是指产品在捕获到卫星信号之后,能够支持连续导航的最低信号强度。

  C.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同类产品在业务功能指标上的对比情况

  对比内容

  发行人产品性能指标优于相关国家标准,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同类产品相比,在工作电压、定位精度、支持以太网、集成网关和安全芯片等方面具有较明显的优势;在基础功能指标方面,发行人的各项指标均超过法规要求,位置更新率、车控成功率、FOTA成功率和峰值算力等指标处于行业前列水平;在业务功能指标方面,发行人产品支持高速CAN、CAN FD、汽车以太网和LIN的多路接入,蜂窝峰值速率显著高于同行业公司,安全架构内容更丰富,具有较为明显的优势。发行人是目前国内极少数同时通过UN R144、EU 2015/758、UAE 5019:2018等认证的汽车电子产品供应商,拥有较为丰富的出口海外车型适配eCall的开发和量产经验。

  (6)偿债能力比较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偿债能力指标与可比上市公司比较如下:

  财务指标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经营状况和资本结构良好,期末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保持在较高水平,总体与同行业公司平均水平基本一致,短期偿债能力较强。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资产负债率处于较低水平,总体低于同行业公司平均水平,公司长期偿债风险较小。

  2019年,鸿泉物联科创板上市的募集资金到位,因此报告期内其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较高,资产负债率较低。除鸿泉物联外,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整体高于其他同行业可比公司,资产负债率基本低于其他同行业可比公司。公司偿债能力较强,偿债风险较小。

  6、发行人竞争优势

  (1)丰富的跨领域技术积累

  公司拥有一支勇于创新、经验丰富的技术团队,在汽车电子、无线通讯及智能网联汽车应用技术方面具备坚实的专业基础,能够应对研发和生产中的各项技术和产品开发需求,快速响应客户对新产品研发设计的变化要求。公司凭借在信息通信领域的技术积累,较早介入物联网和智能汽车产业,将信息通信技术应用于汽车电子行业,推出汽车级智能通信模组、车联网TBOX、eCall终端等新一代智能汽车核心零部件。随着技术水平的不断提升,公司将信息通信技术、车联网技术迁移到产业物联网领域,提升了相关行业运营效率和智能化水平,具有较强的跨界创新能力。

  (2)平台化、模块化的研发能力

  公司秉承“平台化、模块化”的理念建设技术研发体系,以信息通信技术发展趋势和客户个性化需求为基础,不断迭代平台化的产品架构,形成了业内领先的平台迭代和模块深度开发能力。公司平台化和模块化的设计理念,使得公司产品的硬件和软件可以按照客户的需求进行配置,与客户保持同步研发,从而缩短开发周期,更快地导入市场。同时,有利于满足客户的差异化需求,及时响应并推出新功能、新产品。平台化、模块化的技术体系,在汽车芯片供应链波动的情况下,也可以快速平滑地实现重要零部件的备份与替换,能够有效应对市场供应波动。

  (3)快速灵活响应客户需求

  车联网智能终端是新型产品和服务形态,客户对其定制化开发、技术支持、产品交付和售后服务等方面均有较高要求。公司积极利用自身产品平台化、模块化优势,结合丰富行业经验和技术研发实力,快速灵活响应客户需求,及时提供各项支持服务。同时,公司管理层及核心技术人员均具备多年信息通信、智能网联相关领域的从业经验,对产品研发、生产流程、制造工艺等环节具有深刻理解,能够对客户的具体问题和详细需求做出快速准确的判断并响应。辅以公司较为完善的供应链管理系统,公司能够及时高效地为客户提供产品及解决方案,有利于提高客户满意度和粘性。

  (4)扎实的产业基础促进业务开拓

  公司把握汽车产业智能化、网联化发展趋势,立足于车联网智能终端,辐射汽车相关产业链,奠定了较为扎实的产业基础。在车联网领域,公司的技术水平和综合实力在本土厂商中处于优势地位,成为上汽集团、奇瑞汽车、吉利汽车、长城汽车、广汽集团、理想汽车、蔚来汽车等自主品牌汽车的一级供应商。同时,公司为德赛西威、电装天、佛吉亚歌乐等客户提供前装通信模组,装配公司通信模组产品的汽车导航娱乐系统已搭载在大众汽车、丰田汽车、通用汽车等国际整车企业的多款车型上。在物联网领域,公司为全球领先的物联网解决方案提供商Microchip、Sierra提供通信模组,最终服务于工业、汽车、消费者、通信市场的众多终端客户。经过多年的业务发展和技术积累,公司在行业内树立了良好的口碑和声誉,有效促成了公司与优质产业客户的合作,有利于公司未来的业务拓展和全面发展。

  综上,公司考虑自身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成长性等状况,并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业务情况及相关财务数据,在参考了行业市盈率水平和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后确定本次发行价格,发行市盈率低于行业市盈率水平,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市盈率水平,发行定价具备合理性,定价原则具备谨慎性。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股票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二)发行数量和发行结构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1,755.00万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5.02%,本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7,015.00万股。本次网上发行股票数量为1,755.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100%。本次发行股份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公司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

  (三)发行价格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39.84元/股。

  (四)募集资金

  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募投项目计划所需资金额为71,346.00万元。按本次发行价格39.84元/股和1,755.00万股的新股发行数量计算,发行人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69,919.20万元,扣除预计发行费用约7,211.93万元(不含增值税)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约为62,707.27万元。

  (五)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日期

  注:1、T日为网上发行申购日;

  2、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六)拟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七)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

  三、网上发行

  (一)网上申购时间

  本次发行网上申购的时间为2024年9月2日(T日)的9:15-11:30、13:00-15:00,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概括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如遇重大突发事件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本次发行,则按申购当日通知办理。

  (二)网上申购价格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39.84元/股。网上申购投资者须按照本次发行价格进行申购。

  (三)申购简称和代码

  本次网上发行的申购简称为“慧翰股份”,申购代码为“301600”。

  (四)网上投资者申购资格

  2024年9月2日(T日)前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并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且在2024年8月29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日均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一定市值的投资者均可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申购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其中,自然人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等规定已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权限(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提醒投资者申购前确认是否具备创业板新股申购条件。

  (五)网上发行方式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上发行数量为1,755.00万股。保荐人(主承销商)在指定时间内(2024年9月2日(T日)9:15-11:30、13:00-15:00)将1,755.00万股“慧翰股份”股票输入在深交所指定的专用证券账户,作为该股票唯一“卖方”。

  (六)申购规则

  1、投资者按照其持有的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持有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5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500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申购量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过17,500股,同时不得超过其按市值计算的可申购额度上限。

  投资者持有的市值按其2024年8月29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可同时用于2024年9月2日(T日)申购多只新股。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者持有的市值应符合《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2、网上投资者申购日2024年9月2日(T日)申购时无需缴纳申购款,2024年9月4日(T+2日)根据中签结果缴纳认购款。对于申购量超过保荐人(主承销商)确定的申购上限17,500股的新股申购,深交所交易系统将视为无效予以自动撤销,不予确认;对于申购量超过按市值计算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超过部分作无效处理。

  3、新股申购委托一经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不得撤销。不合格、休眠、注销和无市值证券账户不得参与新股申购,上述账户参与申购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其作无效处理。投资者参与网上发行申购,只能使用一个有市值的证券账户,每一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及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均为无效申购。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T-2日日终为准。

  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

  4、投资者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申购程序

  1、办理开户登记

  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须持有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证券账户卡并已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权限。

  2、计算市值和可申购额度

  投资者持有的市值按其2024年8月29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可同时用于2024年9月2日(T日)申购多只新股。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者持有的市值应符合《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3、开立资金账户

  参与本次网上申购的投资者,应在网上申购日2024年9月2日(T日)前在与深交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开立资金账户。

  4、申购手续

  申购手续与在二级市场买入深交所上市股票的方式相同,网上投资者根据其持有的市值数据在申购时间内(2024年9月2日(T日)9:15-11:30、13:00-15:00)通过深交所联网的各证券公司进行申购委托。

  (1)投资者当面委托时,填写好申购委托单的各项内容,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卡(确认资金存款额必须大于或等于申购所需的款项)到申购者开户的与深交所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办理委托手续。柜台经办人员查验投资者交付的各项证件,复核无误后即可接受委托。

  (2)投资者通过电话委托或其他自动委托方式时,应按各证券交易网点要求办理委托手续。

  (3)投资者的申购委托一经接受,不得撤单。

  (4)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概括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5)投资者进行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八)投资者认购股票数量的确定方法

  网上投资者认购股票数量的确定方法为:

  1、如网上有效申购总量小于或等于本次网上发行数量,则无需进行摇号抽签,所有配号都是中签号码,投资者按其有效申购量认购股票;

  2、如网上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网上发行数量,则按每500股确定为一个申购配号,顺序排号,然后通过摇号抽签确定有效申购中签号码,每一中签号码认购500股。

  中签率=(网上最终发行数量∕网上有效申购总量)×100%

  (九)配号与抽签

  若网上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网上发行数量,则采取摇号抽签确定中签号码的方式进行配售。

  1、申购配号确认

  2024年9月2日(T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根据投资者新股申购情况确认有效申购总量,按每500股配一个申购号,对所有有效申购按时间顺序连续配号,配号不间断,直到最后一笔申购,并将配号结果传到各证券交易网点。

  2024年9月3日(T+1日),向投资者公布配号结果。申购者应到原委托申购的交易网点处确认申购配号。

  2、公布中签率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于2024年9月3日(T+1日)披露的《慧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中公布网上发行中签率。

  3、摇号抽签、公布中签结果

  2024年9月3日(T+1日)上午在公证部门的监督下,由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主持摇号抽签,确认摇号中签结果,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于当日将抽签结果传给各证券交易网点。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于2024年9月4日(T+2日)披露《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

  4、确认认购股数

  网上投资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股数,每一中签号码只能认购500股。

  (十)中签投资者缴款

  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2024年9月4日(T+2日)公告的《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网上投资者缴款时,应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相关规定。2024年9月4日(T+2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十一)放弃认购股票的处理方式

  T+2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对于因网上投资者资金不足而全部或部分放弃认购的情况,结算参与人(包括证券公司及托管人等)应当认真核验,并在2024年9月5日(T+3日)15:00前如实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申报。截至2024年9月5日(T+3日)16:00结算参与人资金交收账户资金不足以完成新股认购资金交收,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无效处理。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十二)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情形

  当出现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当出现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本次发行因网上投资者未足额缴纳申购款而放弃认购的股票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保荐人(主承销商)可能承担的最大包销责任为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30%,即526.50万股。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2024年9月6日(T+4日)公告《慧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披露网上投资者获配未缴款金额及保荐人(主承销商)的包销比例。

  四、中止发行

  (一)中止发行情况

  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协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

  1、网上投资者申购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2、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

  3、发行人在发行过程中发生重大会后事项影响本次发行的;

  4、根据《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和《业务实施细则》第七十一条,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发现证券发行承销过程存在涉嫌违法违规或者存在异常情形的,可责令发行人和承销商暂停或中止发行,对相关事项进行调查处理。

  (二)中止发行的措施

  2024年9月5日(T+3日)16:00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统计网上认购结果,确定是否中止发行。

  如发生以上情形,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恢复发行安排等事宜。中止发行后,网上投资者中签股份无效且不登记至投资者名下。投资者已缴纳认购款的,发行人、保荐人(主承销商)、深交所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尽快安排已经缴款投资者的退款事宜。

  中止发行后,在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的有效期内,且满足会后事项监管要求的前提下,经向深交所备案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择机重启发行。

  五、余股包销

  当出现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中止发行。

  当出现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本次发行因网上投资者未足额缴纳申购款而放弃认购的股票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发生余股包销情况时,2024年9月6日(T+4日),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余股包销资金与网上发行募集资金扣除保荐承销费后一起划给发行人,发行人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将包销股份登记至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证券账户。

  六、发行费用

  本次向投资者网上定价发行不收取佣金和印花税等费用。

  七、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

  (一)发行人:慧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隋榕华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江滨东大道116号1#楼5楼

  联系人:冯静

  联系电话:0591-88833388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传辉

  住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2号618室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联系电话:020-66336596、020-66336597

  发行人:慧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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