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知鱼智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收到福建证监局出具警示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58             证券简称:电子城            公告编号:临2024-053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知鱼智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知鱼智联”)于2024年8月2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证监局对知鱼智联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出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对上述主体出具警示函,具体内容如下:

  1、股份支付未确认

  2024年4月,知鱼智联发布《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对2019年股份支付未确认事项进行差错更正。该会计差错事项导致知鱼智联2019年财务报表少计费用5,695万元、少计资本公积5,695万元;2022年股票公开转让并挂牌申请时披露的2020年、2021年财务报表分别少计资本公积5,695万元、916.72万元;2022年财务报表少计资本公积916.72万元。上述事项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91号,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

  2、体外列支费用

  2020年至2023年,知鱼智联部分员工在福建某智创科技有限公司、福建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福建某科技有限公司、福州高新区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福州某科技有限公司等5家公司报销知鱼智联差旅费、办公费、业务招待费等费用,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分别为12.80万元、73.37万元、71.77万元、49.02万元。该事项导致知鱼智联2022年股票公开转让并挂牌申请时披露的2020年、2021年财务报表分别少计费用12.80万元、73.37万元;2022年财务报表少计费用71.77万元。2024年4月,知鱼智联发布《2023年年度报告》和《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对2020年至2022年数据进行差错更正,将2023年体外报销费用计入2023年财务报表。上述事项违反了《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

  知鱼智联未能强化内部管理,未能有效执行会计核算体系、财务管理和风险控制等制度,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12号,以下简称《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3、部分收入确认跨期

  知鱼智联为厦门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提供运维管理服务,运维期间为2022年10月至2023年2月,但知鱼智联在2023年一次性确认收入,未按照运维服务期分摊确认收入。该事项导致知鱼智联2022年财务报表少计收入10.83万元,多计合同负债10.83万元。2024年4月,知鱼智联发布《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进行差错更正。上述事项违反了《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

  对此,公司高度重视,要求知鱼智联及相关责任人深刻检视上述问题并吸取教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提升规范运作水平,积极履职尽责,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上述行政监管措施对知鱼智联及公司经营方面暂无重大影响,对知鱼智联及公司财务方面暂无重大影响。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9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