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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177       证券简称:东亚药业        公告编号:2024-072

  债券代码:111015       债券简称:东亚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9月9日(星期一)10:00-11:00

  ● 会议召开方式:视频结合网络文字互动方式

  ●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 会议问题征集:投资者可于2024年9月9日前访问网址https://eseb.cn/1h9i7jX7Suc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一、 说明会类型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分别于2024年8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2024年9月9日(星期一)10:00-11:00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东亚药业(605177)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9月9日(星期一)10:00-11:0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视频结合网络文字互动方式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池正明先生,总经理池骋先生,董事会秘书周剑波先生,独立董事冯燕女士,财务总监王小敏女士(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于2024年9月9日(星期一)10:00-11:00通过网址https://eseb.cn/1h9i7jX7Suc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2024年9月9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 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贾晓丹

  电话:0576-89185661

  邮箱:dyzqb@eapharm.net

  六、 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价值在线网址(www.ir-online.cn)或易董app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5177        证券简称:东亚药业         公告编号:2024-070

  债券代码:111015        债券简称:东亚转债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经董事长池正明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同意聘任周剑波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为止。公司董事长不再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周剑波先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周剑波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科创板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证明》,暂未完成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任前培训,其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期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培训。

  截至本公告日,周剑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持股5%以上公司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未发现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况,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周剑波先生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期间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76-89185661

  联系传真:0576-84285399

  咨询邮箱:dyzqb@eapharm.net

  联系地址: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劳动北路118号总商会大厦23层

  特此公告。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29日

  附件:个人简历

  周剑波先生,男,1986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金融学硕士,中级经济师,持有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证券从业资格证书。2010年6月至2016年6月任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经理;2016年11月-2021年4月任品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21年4月至2022年1月任杭州飞步科技有限公司战略总监;2022年1月至2022年4月任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经理;2022年4月至2024年8月任杭州优思达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办主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周剑波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所列情形。

  

  证券代码:605177         证券简称:东亚药业            公告编号:2024-069

  债券代码:111015         债券简称:东亚转债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8月29日(星期四)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9日以邮件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池正明先生主持,监事、高管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同意聘任周剑波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0)。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71)。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5177       证券简称:东亚药业        公告编号:2024-071

  债券代码:111015       债券简称:东亚转债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如下: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165号)核准,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申请。截止2023年7月12日止,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为人民币69,000.00万元(690,000手,6,90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按票面金额发行,债券期限为6年。公司申请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9,000.00万元,扣除承销费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增值税)981.56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8,018.44万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7月12日全部到账,并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3年7月12日出具了《债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验证报告》(中汇会验[2023]8458号)。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为: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余额数与明细计算数在尾数上有差异,均为单位转换或四舍五入所致。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浙江善渊制药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东兴证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门县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门县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江西善渊药业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东兴证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黄岩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募集资金银行账户余额与募集资金余额差异30,000.00万元,系使用暂时闲置可转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详见本报告三(四)之说明。

  注2:合计数与明细数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的,为单位转换或四舍五入所致。

  三、本半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使用募集资金,截至本报告期末,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预先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使用暂时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拟将暂时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最高额度不超过2亿元(含本数)调整至3亿元,在保证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2024年4月29日起至2024年12月18日止,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且尚未到期金额为30,000万元,具体如下:

  

  (五)用可转换公司债券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报告期内,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特此公告。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29日

  附表1: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2:“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05177         证券简称:东亚药业                    公告编号:2024-068

  债券代码:111015         债券简称:东亚转债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8月29日(星期四)在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劳动北路118号总商会大厦23层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8月19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菁女士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规范合法,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2、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未发现参与2024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71)。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8月29日

  

  公司代码:605177                                公司简称:东亚药业

  债券代码:111015                                债券简称:东亚转债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4年上半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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