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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证券代码:002032                 证券简称:苏泊尔                公告编号:2024-04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苏泊尔”)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于2024年9月20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集会议基本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9月20日下午14:00开始

  3、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9月2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2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20日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晖路1772号苏泊尔大厦23层会议室

  5、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9月13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9月1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上述本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者在网络投票时间参加网络投票;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二、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1至3为特别议案,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8月30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4年9月18日下午5:00点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登记时间:2024年9月18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5、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晖路1772号苏泊尔大厦23层证券部。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叶继德、方琳

  电  话:0571-8685 8778          传  真:0571-8685 8678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晖路1772号苏泊尔大厦23层证券部

  邮  编:310051

  2、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样本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三十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032”,投票简称为“苏泊投票”。

  2.填报意见表决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9月2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00-3: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9月20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致: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                   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说明:请在对提案投票选择时打“√”,“同意”“反对”“弃权”都不打“√”视为弃权,“同意”“反对”“弃权”同时在两个或以上选择中打“√”视为废票处理)

  

  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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