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57 证券简称:正邦科技 公告编号:2024—07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正邦科技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 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017号《关于核准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的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16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计1,600万张,按面值发行。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第一年到第六年的票面利率分别为:第一年0.40%、第二年0.60%、第三年1.00%、第四年1.50%、第五年1.80%、第六年2.00%。截止2020年6月23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1,600,000,000.00元,发行费用(含税)19,780,000.00元,发行费用(不含税)18,660,377.38元,募集资金初时到账金额1,582,000,000.00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81,339,622.62元。
截止2020年6月23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0]000325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2024年6月30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为456,748,412.00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68,841,861.00元,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核字[2020]006157号”鉴证报告确认,2020年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的资金进行置换;于2020年6月23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91,943,809.00元,2021年度使用募集资金82,942,287.00元,2022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3,020,455.00元。2020年7月2日,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2019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不超过121,5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以自有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止2021年6月30日,公司累计已归还121,500万元至资金专户。2021年4月7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1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公司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归还2,760万元至资金专户。2022年4月1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延期归还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人民币110,240万元,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延期归还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22年5月20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以及2022年6月6日召开的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并将该募投项目结余资金112,436.58万元(含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专户资金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止2024年6月30日,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123,895,237.54元。截止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0。
(2) 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902号文《关于核准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30日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69,908,811.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13.16元。截至2020年12月30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7,500,000,000.00元,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21,506,595.17元,募集资金初时到账金额7,479,250,0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478,493,404.83元。
截止2020年12月30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0]000883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2024年6月30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4,986,927,328.12元。其中:2020年12月30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000,000,000.00 元。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153,335,505.00元,2021年6月份已使用募集资金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的资金进行置换,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核字[2021]001776号”鉴证报告确认;除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出自筹资金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金额153,335,505.00元,2021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823,983,013.12元,2022年度使用募集资金9,608,810.00元。2021年4月7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47,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公司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归还3,000万元至资金专户。2022年4月1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同意延期归还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人民币244,000万元闲置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延期归还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22年5月20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以及2022年6月6日召开的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该募投项目结余资金249,366.00万元(含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专户资金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止2024年6月30日,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472,931,512.22元。因部分募集资金专户被冻结(详见“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截止2024年6月30日,尚有人民币19,871,568.44元未转出,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第三届第二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2020年6月,本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了前述《管理制度》。该修订后的《管理制度》经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
根据本公司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项目、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公司单次或者12个月内累计从募集资金存款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或者募集资金净额的20%的,公司应当以书面形式知会保荐代表人。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1) 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截止2024年6月30日,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存放专项账户潍坊银行总行营业部802010001421026876已被冻结。
2023年,公司因执行《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设立信托平台,将持有的正邦高老庄(河南)现代农业有限公司(募投项目为正邦高老庄(河南)现代农业有限公司年繁育70万头仔猪基地建设项目(一期),账户号码:802010001421026869)股权划转至信托平台中,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2) 2020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截止2024年6月30日,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招商银行南昌福州路支行专项账户791900039310111、791909326610506、791909326310902、791909326310106、791909326610202;北京银行南昌西湖支行专项账户20000046851700039135459均已被冻结,招商银行南昌福州路支行专项账户791909333210801及791909482710901、北京银行南昌西湖支行专项账户20000046791300039056528账户封户状态。
2023年,公司因执行《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设立信托平台,将持有的利津正邦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为招商银行南昌福州路支行,账户号码791909326510802)、恭城正邦畜牧发展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为北京银行南昌西湖支行,账户号码20000046850600039134619)、喀喇沁旗正邦农牧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为招商银行南昌福州路支行 ,账户号码791909326210203)股权划转至信托平台中,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三、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1年4月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2018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6,000万元、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13,000万元、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47,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22年4月1日,公司已将1.6亿元全部归还至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将2,760万元归还至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剩余11.02亿元尚未归还;将3,000万元归还至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剩余24.4亿元尚未归还。2022年4月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拟延期归还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人民币110,240万元、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人民币244,000万元闲置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延期归还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022年5月2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以及2022年6月6日召开的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终止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8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14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该募投项目结余资金361,802.58万元(含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专户资金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正邦科技公司在2022年6月21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出具的《关于对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公司部监管函〔2022〕第141号),主要内容如下:公司2021年4月7日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同意使用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1.6亿元、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不超过11.3亿元、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 24.7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2年4月1日,公司已将1.6 亿元全部归还至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将2,760万元归还至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剩余11.02亿元尚未归还,占该次募集资金净额的69.75%;将3,000万元归还至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剩余24.4 亿元尚未归还,占该次募集资金净额的32.63%。公司于2022年4月1日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同意公司延期归还前述闲置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延期归还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上述未按期归还募集资金的行为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1.4条和《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6.3.15条的规定。
正邦科技公司在2022 年10 月28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西监管局(以下简称 “江西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2]16 号),主要内容如下:公司于2021 年4 月7 日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同意使用2018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1.6 亿元、2019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不超过11.3 亿元、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24.7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12 个月。截至2022 年4 月1 日,公司已将1.6 亿元全部归还至2018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将2,760 万元归还至2019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剩余11.02 亿元尚未归还;将3,000 万元归还至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剩余24.4 亿元尚未归还。2022 年4 月1 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同意延期归还前述闲置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延期归还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 个月。公司未按期归还募集资金的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第九条的规定。并根据《证券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江西证监局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正邦科技公司在2023年9月1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西监管局(以下简称 “江西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书》经查明,正邦科技公司未披露部分募集资金专户被冻结或强制划扣事项:2021年至2022年期间,因各类合同纠纷诉讼等,正邦科技公司及其13家子公司的15个募集资金专户被法院冻结或强制划扣。截至2022年12月31日,前述被冻结募集资金专户的资金余额为2,222.60万元。2021年9月至2022年4月期间,正邦科技公司相关子公司3个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因诉讼等存在被法院强制划扣款项的情形,累计划扣金额为539.61万元。公司未及时披露上述信息的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江西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正邦科技公司在2023年12月15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正邦集团有限公司、江西永联农业控股有限公司的监管函》(公司部监管函[2023]第189号),主要内容如下:2021年至2022年期间,因各类合同纠纷诉讼等,*ST正邦及其13家子公司的15个募集资金专户被法院冻结或强制划扣。截至2022年12月31日,前述被冻结募集资金专户的资金余额为2,222.60万元。2021年9月至2022年4月期间,*ST正邦相关子公司3个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因诉讼等存在被法院强制划扣款项的情形,累计划扣金额为539.61万元。*ST正邦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4条、第2.1条、第2.3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1.4条、第2.1.1条、第2.1.3条的规定。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三十日
附表
(1) 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023年,公司因执行《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设立信托平台,将持有的正邦高老庄(河南)现代农业有限公司(募投项目为正邦高老庄(河南)现代农业有限公司年繁育70万头仔猪基地建设项目(一期))股权划转至信托平台中,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2)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023年,公司因执行《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设立信托平台,将持有的利津正邦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募投项目为陈庄育肥场“种养结合”基地)、恭城正邦畜牧发展有限公司(募投项目为恭城县龙虎乡8,800头母猪存栏“种养结合”基地建设项目)、喀喇沁旗正邦农牧有限公司(募投项目为喀喇沁旗正邦农牧有限公司存栏1.5万头母猪繁殖场标准化规模养殖基地建设项目)、宁晋县正邦畜牧发展有限公司(募投项目为宁晋县正邦畜牧发展有限公司畜牧养殖循环农业综合项目)股权划转至信托平台中,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002157 证券简称:正邦科技 公告编号:2024-072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R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议案》,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撤销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
2024年5月11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关于对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报的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4〕第115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根据问询函的要求,公司对有关问题逐个进行了认真分析、核查,于2024年6月7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1)。
公司关于撤销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根据《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于2024年6月11日停牌一天,并于2024年6月12日开市起复牌。股票简称由“*ST正邦”变更为“正邦科技”,证券代码不变,仍为“002157”,公司股票交易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由5%变更为1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6月8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暨停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2)。
2、 关于签署《框架协议》补充协议情况
2023年12月,公司与关联方双胞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江西双胞胎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双胞胎(深圳)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以上各方统称“双胞胎”)签订《框架协议》,双方计划在购销饲料、购买原料、销售猪只、购销动保产品等业务方面开展合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2月12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签订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210)。
经供需双方协商一致,双方就原协议中原料使用及产品损耗事宜达成补充协议。
3、 关于产业基金部分权益转让情况的进展情况 根据《正邦集团有限公司、江西永联农业控股有限公司实质合并重整计划》所述,“关于涉回购义务的债权,正邦集团及江西永联对该等债权人的回购及差额补足义务通过执行重整计划将得以全部履行,此后该等债权人所持有的回购股权或回购合伙份额将归新正邦集团所有。涉回购义务债权人需在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后的10 个工作日内,配合新正邦集团或新正邦集团指定主体完成签署必要文件并办理工商变更。将其所持有的回购股权或回购基金份额全部转让至新正邦集团或新正邦集团指定主体,转让对价即为重整计划下向涉回购义务债权人分配的现金、股票及对应债权人持股平台份额。” 截至目前,安徽省农业产业化发展基金有限公司已根据《正邦集团有限公司、江西永联农业控股有限公司实质合并重整计划》将所持有的回购股权或回购合伙份额转让至新正邦集团即南昌新振邦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公司与关联方南昌新振邦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被动形成共同投资。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熊志华
二〇二四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157 证券简称:正邦科技 公告编号:2024—075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根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司将于2024年9月18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4年9月18日(星期三)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1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18日上午0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表决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9月11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截止2024年9月11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议案1.00尚需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文件已刊登于2024年8月30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定代表人出席,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和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亲自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有股东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和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上述授权委托书最晚应当在2024年9月12日17:00前交至本公司证券部办公室。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和授权委托书同时交到本公司证券部办公室。
本公司提请各股东注意: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个人股东、股东代理人现场参会时未能完整提供上述文件供本公司核验的,本公司有权拒绝承认其参会或表决资格。
2、登记时间:2024年9月12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4、邮政编码:330096
5、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王昆、刘舒、孙鸣啸;
(2)电 话:0791-86280667;
(3)传 真:0791-86287668
(4)邮箱:zqb@nzbkj.com
6、会议费用: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相关公告文件;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三十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157;投票简称:正邦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9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9月18日(股东大会当天)上午0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出席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投票。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说明:1、对总议案及非累积投票提案,请在对议案投票选择时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
委托人持股数量: 股;
委托股份性质: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委托须本人签字。
2、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时。
证券代码:002157 证券简称:正邦科技 公告编号:2024—071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7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的方式通知全体监事。
2、本次会议于2024年8月28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全体监事均亲自出席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4、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衍明先生主持,公司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4年半年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2024年8月30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4—072号公告。
2、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2024年8月30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4—073号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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