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49 证券简称:博彦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8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事务所”)于2013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首席合伙人:余强
上年度末(2023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103人
上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701人
上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82人
最近一年(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08,764万元
最近一年审计业务收入:97,289万元
最近一年证券业务收入:54,159万元
上年度(2023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80家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
(1)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2)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4)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15,494万元
上年度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0,000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事务所近三年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付。
3、诚信记录
中汇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0次。3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和自律监管措施7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不影响中汇事务所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汇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拟续聘中汇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拟支付的审计费用共计175万元(不含审计期间相关食宿及差旅费用),其中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45万元,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0万元。上期审计收费183万元,其中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收费148万元,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收费35万元。
2024年度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等相关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开展2024年度审计机构选聘工作,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指导开展相关工作,对会计事务所选聘文件、审核评价要素和评分标准进行把关,并对参加竞聘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资质审查,监督选聘过程。经履行相关程序,根据选聘结果,拟续聘中汇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通过对审计机构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进行专业判断,认为中汇事务所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在2023年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中汇事务所能够严格遵守独立审计原则,恪尽职守,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开展审计工作,相关审计意见独立、客观、公正,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根据选聘结果及2023年度审计履职情况综合评估,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中汇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监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董事会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监事会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次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报备文件
(一)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三)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四)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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