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84 证券简称:森麒麟 公告编号:2024-091
债券代码:127050 债券简称:麒麟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1、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83号)核准,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票(A股)6,9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8.9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308,24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99,113,005.20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09,126,994.80元。2020年9月8日,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XYZH/2020JNA50287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已在银行开设专户存储上述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1,137,590,749.02元,其中,本报告期投入18,569,648.97元;累计收到的理财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为12,467,323.26元,其中,本报告期收入净额为525,978.46元;本报告期,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4,659,837.43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79,343,731.74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79,343,731.74元。
(二)2021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1、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293号)的核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人民币2,198,939,100.00元,发行价格为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共计21,989,391张,期限6年。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198,939,1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3,256,941.47元(不含税),扣除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195,682,158.53元。2021年11月17日,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XYZH/2021JNAA50393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已在银行开设专户存储上述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报告期末余额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2,196,839,977.98元,其中,本报告期投入19,897,800.41元;累计收到的理财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为21,699,803.63元,其中,本报告期收入净额为79,256.14元;本报告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541,984.18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0元,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完毕。
(三)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1、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32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本次实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94,307,847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29.6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799,999,977.43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10,389,830.63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89,610,146.80元。2023年8月17日,上述募集资金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XYZH/2023JNAA5B0164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已在银行开设专户存储上述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报告期末余额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464,015,345.71元,其中,本报告期投入464,015,345.71元;累计收到的理财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为15,430,783.00元,其中,本报告期收入净额为9,841,498.26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2,341,020,245.90元,其中,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131,500,000.00元,尚未到期的进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余额为1,000,000,000.00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209,520,245.90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一)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与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麦岛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北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即墨市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条款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情况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4年6月30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本报告期,公司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8万条航空轮胎(含5万条翻新轮胎)项目”已建设完成,公司已将上述项目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含扣除手续费的累计利息、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分别于2024年3月12日、2024年3月14日、2024年3月8日注销完毕“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麦岛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即墨市支行”三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与上述三家银行及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二)2021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与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条款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情况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本报告期,公司2021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森麒麟轮胎(泰国)有限公司年产600万条高性能半钢子午线轮胎及200万条高性能全钢子午线轮胎扩建项目”已建设完成,公司已将上述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含扣除手续费的累计利息、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于2024年3月14日注销完毕“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与上述银行及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三)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与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北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即墨分行、中信银行青岛麦岛支行、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阳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项账户管理。该协议条款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情况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4年6月30日,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
1、期末余额不含尚未到期的进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余额1,000,000,000.00元。
2、期末余额不含授权范围内的进行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余额 1,131,500,000.00元。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1. 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4年半年度)
附件2. 2021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4年半年度)
附件3. 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4年半年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投入175,398,331.06 元,公司于2020年9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截至2020年9月18日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75,398,331.06元,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出具了《关于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XYZH/2020JNA50296)。此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公司于2020年10月9日,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北支行转出金额10,929,230.67元,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麦岛支行转出金额164,469,100.39元完成上述置换。
2、2021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投入1,400,275,935.39元、利用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644,072.61元,公司于2021年11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截至2021年11月24日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400,920,008.00元,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出具了《关于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鉴证报告》(XYZH/2021JNAA50394)。此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公司于2021年11月29日,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转出资金1,400,920,008.00元完成上述置换。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情况
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45,000万元人民币(其中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10,000万元、2021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不超过35,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在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公司对该项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合理的安排与使用,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没有超过十二个月,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截至2023年10月20日,公司已将上述授权范围内实际使用的42,000万元人民币的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此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2、目前存续的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3年10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120,000万元人民币的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根据上述授权正在使用中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为113,150.00万元。为确保按时归还前述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公司正在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也没有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未超过十二个月;没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当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需求时,公司将根据资金需求,及时归还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2021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本报告期,公司无使用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2021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公司于2023年9月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鉴于公司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尚需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及工程建设、设备采购的进度,部分募集资金在一定时间内存在暂时闲置情况。为提高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厚股东回报,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及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之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均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截至2024年6月30日,根据上述授权,公司以闲置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10亿人民币,购买产品均为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及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的保本类产品,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在额度授权有效期到期前,将及时赎回相应产品,具体明细如下: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2021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本报告期,公司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8万条航空轮胎(含5万条翻新轮胎)项目”(以下简称“航空胎项目”)、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森麒麟轮胎(泰国)有限公司年产600万条高性能半钢子午线轮胎及200万条高性能全钢子午线轮胎扩建项目”(以下简称“泰国扩建项目”)已建设完成,公司已将航空胎项目节余募集资金455.07万元(含扣除手续费的累计利息、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泰国扩建项目节余募集资金2,054.20万元(含扣除手续费的累计利息、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以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项目”节余募集资金10.91万元(含扣除手续费的累计利息、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同时已注销完毕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与相关银行及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相关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500万元或者低于相关项目募集资金净额的1%,可以豁免履行相关审议程序,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5月6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进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由“西班牙年产1200万条高性能轿车、轻卡子午线轮胎项目”(以下简称“原募投项目”)变更为 “森麒麟(摩洛哥)年产600万条高性能轿车、轻卡子午线轮胎项目”及“森麒麟(摩洛哥)年产600万条高性能轿车、轻卡子午线轮胎项目(二期)”即“森麒麟(摩洛哥)年产1200万条高性能轿车、轻卡子午线轮胎项目”。
本报告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件4《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2024年半年度)》。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附件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4年半年度)
附件2:2021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4年半年度)
附件3: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4年半年度)
附件4: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2024年半年度)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附件1
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合计与各分项之和的尾数之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附件2
2021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件3
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截至2024年6月30日,原募投项目已使用自有资金累计投入17,988,779.06元,因该项目尚处于西班牙当地前置审批流程中,暂未使用募集资金投入。
附件4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4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002984 证券简称:森麒麟 公告编号:2024-092
债券代码:127050 债券简称:麒麟转债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森麒麟”)于2023年9月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公司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厚股东回报,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及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之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2)。
因上述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即将到期,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额度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之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32号)核准,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本次实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94,307,847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29.6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799,999,977.43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10,389,830.63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89,610,146.80元,上述募集资金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XYZH/2023JNAA5B0164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暂时闲置情况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审议结果,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用于以下项目:
注1:表格中涉及汇率依照2024年3月29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为1美元兑人民币7.0950元;
注2:表格中“森麒麟(摩洛哥)年产600万条高性能轿车、轻卡子午线轮胎项目”与“森麒麟(摩洛哥)年产600万条高性能轿车、轻卡子午线轮胎项目(二期)”选址摩洛哥丹吉尔同一位置,公司已于2023年10月同时开工建设,两期项目预计将同时投产爬坡,项目合计即“森麒麟(摩洛哥)年产1200万条高性能轿车、轻卡子午线轮胎项目”。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余额为2,341,020,245.90元,其中,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131,500,000.00元,尚未到期的进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余额为1,000,000,000.00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为209,520,245.90元。鉴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尚需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及工程建设、设备采购的进度,部分募集资金在一定时间内存在暂时闲置情况。
三、前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9月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鉴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尚需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及工程建设、设备采购的进度,部分募集资金在一定时间内存在暂时闲置情况。为提高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厚股东回报,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及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之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均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四、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厚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品种
公司拟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产品收益分配方式根据公司与产品发行主体签署的相关协议确定;该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四) 实施方式
本次现金管理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和使用期限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投资风险及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公司本次现金管理所投资的产品是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产品,具有投资风险低、本金安全度高的特点。但由于影响金融市场的因素众多,本次投资不排除金融市场极端变化导致的不利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不得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银行理财产品等。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投向,在上述产品投资期间,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3、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办理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业务。
六、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通过适当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互抵触的情形,同时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
七、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8月2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额度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之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和使用期限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二)公司监事会审议情况及意见
2024年8月29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及收益,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没有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额度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针对公司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认为:森麒麟本次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海通证券同意公司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002984 证券简称:森麒麟 公告编号:2024-093
债券代码:127050 债券简称:麒麟转债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2024年1-6月,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77,328,393.43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618,339,460.24元;2024年半年度末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5,970,106,398.44元,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255,259,849.34元。
鉴于公司当前经营状况及发展态势良好,公司未来发展可期,正在稳步向“创世界一流轮胎品牌,做世界一流轮胎企业”愿景迈进,在综合考量公司的盈利状况、当前所处行业的特点以及未来的现金流状况、资金需求等因素,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更好地兼顾短期收益和长期利益,公司拟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1元(含税),不送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截至本方案披露日前一交易日公司总股本为1,029,162,229股,若以此总股本计算公司共计派发216,124,068.09元(含税)。
本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经营发展、合理回报股东等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三年(2023-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
二、 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公司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8月2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监事会意见
2024年8月29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同意将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经营发展、合理回报股东等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002984 证券简称:森麒麟 公告编号:2024-094
债券代码:127050 债券简称:麒麟转债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于2024年9月18日(星期三)14:30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的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情况: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9月18日(星期三)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9月18日(星期三)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9月1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9月18日9:15至15:00期间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出席现场股东大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在会议现场行使表决权;
(2)网络投票: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上述任一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9月11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大信街道天山三路5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1、上述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上述提案已分别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 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 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股东股票账户卡,并提供能够让公司确认委托人的股东身份的文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 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 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 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 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4年9月12日 8:00-17:00
3、登记地点: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大信街道天山三路5号
4、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王倩
(2)联系电话:0532-68968612
(3)传真:0532-68968683
(4)邮箱:zhengquan@senturytire.com
(5)通讯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大信街道天山三路5号
5、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人员食宿、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984
2、投票简称:麒麟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9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 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9月18日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9月18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于2024年9月18日(星期三)召开的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单位/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并签署本次股东大会相关文件。本单位/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单位/本人承担。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非累积投票提案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个人股东签字,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票账号: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有股份性质及股数: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字):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备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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