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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指南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300803                     证券简称:指南针                          公告编号:2024-047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是 R否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2022年5月1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十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含35名),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机构投资者。本次发行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0.00亿元,同时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121,499,999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2年6月2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2年8月16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北京指南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通知》,认为公司申请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2022年8月29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北京指南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了审核问询问题。2022年9月16日,公司以临时公告的方式对审核问询函进行了回复并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16日、8月30日、9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3年5月1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十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因公司全资子公司网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已于2023年1月12日更名为“麦高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同时公司总股本因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发生了变化,公司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中“发行数量”和“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的有关内容进行了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3年6月1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鉴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即将届满,为保证此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确保相关工作顺利推进,延长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有效期和延长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4年5月1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十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鉴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即将届满,为保证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确保相关工作顺利推进,提请对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进行延长,有效期自原期限届满之日起延长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4年5月31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为保证此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确保相关工作顺利推进,延长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有效期和延长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 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2024年5月8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1年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及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届满。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5月8日期间,因部分股票期权自主行权3.7086万份,公司股本从408,936,313股增加至408,973,399股。

  2024年5月27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十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以及2021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因个人原因离职的2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就2021年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公司按照2021年激励计划的规定,对前述激励对象持有的0.045万份的股票期权办理注销手续。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3.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2024年5月27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十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以及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2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认为2022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条件已成就,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就2022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条件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公司2022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激励对象330名,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389.87万份,另有9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公司按照2022年激励计划的规定,对前述激励对象持有的3.06万份的股票期权办理注销手续。

  2024年6月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的提示性公告》,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389.87万份。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由408,973,399股增加至408,976,849股,因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自主行权增加3,450股。股票期权的330名激励对象中有3名离职。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4. 布局公募基金业务,参与先锋基金的股权司法拍卖

  2023年12月,公司参与了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开展的“被执行人联合创业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有先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比例为34.2076%股权”的司法拍卖,并以110,211,594.50元的价格竞得。在参与此次司法拍卖前,公司已受让富海(厦门)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先锋基金4.9900%股权,并于2023年12月11日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公司竞得先锋基金股权后,拟成为先锋基金的单一第一大股东。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股权变更事项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截至目前,该事项正在有序推进中,公司最终能否取得股东资格核准,仍具有一定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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