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30 证券简称:得利斯 公告编号:2024-04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73号)核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331.529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3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8,520.00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814.17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7,705.83万元。前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月24日全部到账,到账金额为97,827.40万元(包含公司先期支付的与发行有关的中介费用121.57万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验证并出具了《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331.529万股后实收股本的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2〕000057)。
(二)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实际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57,706.38万元(含置换预先投入18,943.31万元、本期投入募投项目6,557.50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42,526.37万元(含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累计利息收入2,099.46万元以及累计取得的现金管理收益305.89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加强和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维护股东的合法利益,公司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经营需要,对募集资金实行专项存储与使用。
2022年2月21日,公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城市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城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诸城支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以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2年3月31日,公司及全资二级子公司咸阳得利斯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咸阳得利斯”)与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城昌城支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与实际募集资金余额存在差异,系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金及部分利息尚未转回所致。现金管理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三、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1、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2、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三十日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证券代码:002330 证券简称:得利斯 公告编号:2024-044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房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房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为提升公司企业形象,改善员工工作环境,支撑公司人才引进规划,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向山东德风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风建设”)购买位于山东省诸城市昌城镇向阳街801号新建设的海德花园商住楼项目9#商业综合楼和15#商业楼并自行装修,房产建筑总面积总计为12,320.63㎡,本次购买房产将作为公司集中办公场所和员工配套设施使用。根据公司委托的评估机构北京中和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中和谊评报字[2024]10087号《资产评估报告》,本次拟购买房产经评估的市场价值为6,434.08万元。
德风建设与公司均为郑和平先生控制下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购买房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非关联董事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房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郑思敏女士回避表决。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交易对方概况:
公司名称:山东德风建设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20年04月21日
法定代表人:彭耀光
住所:山东省潍坊市诸城市昌城镇得利斯大道1387号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782MA3RUL2L2F
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房地产开发、经营;旅游项目开发、建设、经营;酒店管理;会展服务;文化活动服务;物业管理;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得利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得利斯集团”)持有德风建设100%股权。
2、德风建设经营状况平稳,2023年度处于投资建设项目阶段,未形成收入。截至2023年12月31日,德风建设的总资产为5,204万元,净资产为1,726万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为-6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4年6月30日,德风建设的总资产为9,352万元,净资产为1,860万元,2024年半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307万元,净利润为134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经查询,德风建设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德风建设为得利斯集团全资子公司,得利斯集团与公司均为郑和平先生控制下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德风建设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标的资产概况
本次交易类别为购买固定资产。交易标的为位于诸城市昌城镇向阳街801号的海德花园商住楼项目9#商业综合楼和15#商业楼,总建筑面积12320.63㎡。具体房产信息如下:
本次购买的房产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存在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及其他妨碍权属转移的情形。
(二)关联交易标的评估报告概况
评估机构名称:北京中和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基准日:2024年6月30日
评估方法:公司委托评估房产所处地区可比交易案例充分,本次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
评估结论:公司本次委托评估房产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为6,434.08万元。
四、 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定价以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结果为依据,双方在遵循公平、公正的基础上进行协商,确定交易标的的交易价格为6,434.08万元。
本次交易定价是以评估价格为基准,双方协商确定,遵循了价格合理公允原则,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董事会已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德风建设签署有关房产交易协议及办理房产过户等相关事宜。公司将尽快根据约定价格与德风建设签订房产交易协议,并及时履行登记变更等相关手续。
六、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截至评估基准日,本次购买房产已达到可装修状态。出于公司实际使用需求及减少关联交易考虑,公司拟对所购房产室内自行装修,办公楼外墙保温、防水、造型、门窗等内容仍由原施工单位后续负责完成建设。
本次购买房产不涉及人员安置、补偿、债务重组等情况。交易完成后,不会产生同业竞争及新的关联交易,不涉及公司股权转让或者高层人事变动计划等其他安排。本次购买房产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七、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交易目的
1、 公司当前的办公场所和配套设施已无法满足现有工作人员办公场所及配套设施需求。受办公场所限制,公司目前未实现各后勤职能部门集中统一办公,部分职能部门分布在多个办公场所,较为分散的办公场所增加了沟通的时间成本,降低了内部的运营管理效率。办公场所的限制造成办公资源时常处于紧张状态,增加了大量沟通、协调成本,对员工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员工工作满意度、内部工作氛围产生了不利影响。此外,公司目前员工就餐位置较为不便、就餐选择少、员工日常需求区域规划不完善,当前员工配套设施状况无法支撑公司高层次、高水平人才引进规划。
2、公司为部分B端客户提供包括研发、小规模试样生产等全过程的研发支持。目前公司小规模试样生产由工厂端进行,工厂端的小规模试生产由于工厂排期、产线运行开支等原因增加了公司的成本,影响了研发效率,同时工厂生产的规模化特性,小批量生产对其生产效率造成不利影响,影响工厂端的盈利水平。本次人员搬迁后原主要办公场所将用于搭建更为完善的研发试验体系,更好的满足公司研发、小批量试样需求,推动公司研发、客户服务能力的不断提升,并实现降本增效。
3、公司位于诸城市的本部办公场所对外宣传形象匮乏,近年公司本部主要办公场所未进行优化调整,消费者对公司的印象较为陈旧,缺少能充分客观展示公司积极、开放、充满活力企业形象的标志性建筑。本次购买房产作为公司全新标志性建筑,对公司外在形象的提升将产生积极影响。
(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购买的房产均位于公司本部山东省诸城市昌城镇驻地,距离公司生产基地、原有办公场所较近。本次购买房产将用作公司办公总部,可一站式满足员工日常工作、公司及内外部会议和各类接待需求,同时充分改善员工配套设施,增强员工幸福感和归属感,此次拟新增的员工配套设施可以充分改善员工就餐环境,解决因员工配套设施不完善给员工带来的不便,同时也将为公司后续举办企业年会、经销商大会等提供充足空间,增强公司凝聚力,提升公司外在形象,进一步提高对高层次、高水平人才的吸引力,对公司长远可持续发展将产生深远影响。
本次购买房产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交易以评估价格作为定价参考依据,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交易双方履约能力良好,不存在利益输送或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根据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预计2024年度拟与关联方(包含受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34,550万元,2024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已发生金额为7,101.32万元,前述关联交易额度预计已经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除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及本次交易外,2024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德风建设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九、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联交易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购买房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对公司本次购买房产暨关联交易事项形成如下意见:
公司本次购买房产用于优化公司办公场所和员工配套设施是在综合考虑公司现有办公需求及远景发展规划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助于提升员工的工作满意度和忠诚度,增强公司对人才的吸引力和竞争力,推动公司实现集约化办公、提高经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同时提升公司品牌形象。
本次房产转让价格公允、合理,未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权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购买房产暨关联交易事项,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十、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4、《资产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330 证券简称:得利斯 公告编号:2024-045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公司章程》修订情况说明
根据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后的股本变化情况,公司注册资本由636,049,840元变更至635,375,290元,公司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同步修订,具体修订条款如下:
二、相关授权、审议情况
2021年5月10日,公司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就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2024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可办理注册资本登记变更、修订《公司章程》中注册资本、股份总数等相关条款。根据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本议案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330 证券简称:得利斯 公告编号:2024-046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得利斯10万吨/年肉制品加工项目”已达到结项条件,同意公司将本募投项目予以结项,同时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专户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生产经营。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73号)核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331.529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3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8,520.00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814.17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7,705.83万元。前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月24日全部到账,到账金额为97,827.40万元(包含公司先期支付的与发行有关的中介费用121.57万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验证并出具了《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331.529万股后实收股本的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2〕000057)。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加强和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维护股东的合法利益,公司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经营需要,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项存储与使用。
2022年2月21日,公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城市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城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诸城支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以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2年3月31日,公司及全资二级子公司咸阳得利斯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咸阳得利斯”)与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城昌城支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项目实际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超出承诺投资总额的部分为项目对应募集资金专户产生的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
三、本次结项项目募集资金的使用及节余情况
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得利斯10万吨/年肉制品加工项目”已完成建设并达到结项条件。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具体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最终转入公司一般银行账户的节余募集资金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为准;上述表格数据如有尾差,系四舍五入造成。
四、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着节约、合理的原则,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募投项目质量的前提下,通过精益管理、加强费用控制、加强供应链管理、对接更多优质设备供应商进行比价等方式合理、有效对募投项目建设过程进行管控,合理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和相关费用,形成了一定募集资金节余。
2、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开展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将闲置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的方式存放取得了一定的利息收益,同时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鉴于“得利斯10万吨/年肉制品加工项目”本次拟结项,为最大程度地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益,提升公司经营业绩,提高对股东的回报,在扣除尚未支付的项目建设、设备尾款及质保金等应付未付款项后,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节余募集资金转入公司一般银行账户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为准),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对于上述募投项目在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前已签订合同尚未支付的款项,公司将按照相关合同的约定继续通过募集资金专户进行支付,待后续尾款支付完毕,该部分资金再行产生的利息收入与手续费差额所形成的节余款也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届时公司将不再使用募集资金专户,并办理销户手续。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完成后,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失效。
六、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将2022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得利斯10万吨/年肉制品加工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和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作出的合理决策,不会对公司现有主营业务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8月2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将2022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得利斯10万吨/年肉制品加工项目”结项并将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专户节余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8月29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审议,与会监事认为:本次将2022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得利斯10万吨/年肉制品加工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和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作出的合理决策,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对公司业务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3、 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得利斯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
保荐机构对得利斯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八、 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330 证券简称:得利斯 公告编号:2024-047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半年度计提减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和2024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对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等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对各项资产减值的可能性、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等进行了分析和评估,对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公司本着谨慎性原则,计提相关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4年半年度计提减值损失情况
二、本次计提减值损失的方法
(一)信用减值损失的计提方法
公司对于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对信用风险与组合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应收款项,本公司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且在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以及在单项工具层面能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的应收款项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款项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账龄组合的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如下:
(二) 存货跌价损失的计提方法
期末公司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三、本次计提减值损失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合计11,904,372.69元,考虑所得税及少数股东损益影响后,将减少2024年半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10,314,080.28元,相应减少2024年半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0,314,080.28元。
公司本次计提减值损失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是根据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并经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计提减值损失依据充分,符合资产现状,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计提减值损失金额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330 证券简称:得利斯 公告编号:2024-039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4年8月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R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R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R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R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R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
2024年1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安邦建设提供借款6,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月25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二)报告期内总经理办公会审议事项:
1、2024年1月24日审议事项
为保障公司业务正常开展,积极拓展西北和华南市场发展,提高得利斯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同意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三原得利斯食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孙浩然,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同意公司与福建冻品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成立合资公司福建得利斯食品有限公司,拓展华南区域市场。福建得利斯食品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公司认缴600万元,持有60%股权,福建冻品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认缴400万元,持有40%股权。公司将与福建冻品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签署合作协议,以约定具体合作内容。
2、2024年3月20日审议事项
为更好地深耕细作潍坊区域市场,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提高公司经营效率,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尚鲜汇投资有限公司以0元受让关联自然人郑国琼持有的潍坊得利斯商贸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将法定代表人由李康变更至郑浩然事宜。为加快公司西北区域线下门店建设,完善公司营销网络体系,提高产品市场占有率,增强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会议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陕西得利斯食品有限公司对外投资55万元与栗海军、郑思敏、公维永、孙浩然合资设立控股子公司西安得利斯尚鲜汇食品有限公司事宜。为整合公司资产,顺应消费者产品需求趋势,加速公司市场拓展进程,会议同意公司二级全资子公司西安得利斯贸易有限公司名称变更为陕西京酱世家食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由孙浩然变更为公维永以及经营范围变更事宜。
3、2024年4月3日审议事项
为优化公司组织结构,降低管理成本,提高运营效率,会议同意公司本次注销全资子公司得利斯(南京)食品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得利斯食品有限公司。
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得利斯(上海)食品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变更为:“许可项目: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经营范围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定为准。
4、2024年4月29日审议事项
为方便公司吉林农特产品冷链物流项目开展业务,会议同意吉林得利斯变更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食品生产;生猪屠宰;豆制品制造;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仓储设备租赁服务;低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装卸搬运;农副产品销售;初级农产品收购;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国内贸易代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鲜肉批发;鲜蛋批发;新鲜蔬菜批发;新鲜水果批发;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用农产品批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经营范围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定为准。
5、2024年5月22日审议事项
鉴于双方合作未达预期,同意公司以福建冻品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前期投入费用总金额作为参考,以524,278.84元价格购买福建冻品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福建得利斯认缴出资额为400万元的股权,占福建得利斯注册资本的40%。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认缴出资额为1,000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100%。公司将与福建冻品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签署相关股权转让协议。
为充分发挥双方资源优势,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彩印公司与香港雄峰達發展有限公司合资设立山东达得利包装科技有限公司,从事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销售;生产、销售塑料包装膜袋、编织袋;货物进出口业务。山东达得利包装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0万元,其中,公司认缴出资人民币1,650万元,持股比例为55%,香港雄峰達發展有限公司认缴出资人民币1,350万元,持股比例为45%,双方通过设备等实物及现金缴付出资。公司将与香港雄峰達發展有限公司签署合资协议。
6、2024年6月28日审议事项
公司陕西区域200万头/年生猪屠宰项目正加紧建设,为提前对接客户,陕西得利斯拟新增经营范围。会议同意陕西得利斯经营范围新增“鲜肉批发;鲜肉零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等项目,并授权陕西得利斯经营管理层办理相关工商变更及章程备案等事项。
证券代码:002330 证券简称:得利斯 公告编号:2024-041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8月29日下午14:00,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在山东省诸城市昌城镇得利斯工业园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24年8月16日以电话和微信的方式通知各位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会议召开采用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由董事长郑思敏女士主持。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过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审议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报告详见公司2024年8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39)以及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40)。
表决结果为:赞成票7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报告详见公司2024年8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43)。
表决结果为:赞成票7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购买房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提升公司企业形象,优化公司办公环境及员工配套设施,提高员工满意度和公司凝聚力,增强对高层次、高水平人才的吸引力,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向公司关联方山东德风建设有限公司购买位于山东省诸城市昌城镇向阳街801号新建设的海德花园商住楼项目9#商业综合楼和15#商业楼并自行装修,房产建筑总面积总计为12,320.63㎡,本次购买的房产将作为公司集中办公场所和员工配套设施使用。本次关联交易定价以公司委托的评估机构北京中和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中和谊评报字[2024]10087号《资产评估报告》为依据,确定交易价格为6,434.08万元。
本次交易定价符合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并同意由公司经营管理层签署有关房产交易协议及办理房产登记过户等相关事宜。
本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公告详见2024年8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购买房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
表决结果为:赞成票6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郑思敏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后的股本变化情况,公司注册资本由636,049,840元变更至635,375,290元,并对公司《公司章程》进行同步修订。
具体公告详见2024年8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
经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可办理修改《公司章程》中注册资本和股份总数等相关条款、注册资本登记变更等相关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赞成票7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得利斯10万吨/年肉制品加工项目”已达到结项条件,同意公司将本募投项目予以结项,同时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专户节余资金转入公司一般银行账户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为准),用于公司生产经营。
本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公告详见公司2024年8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
表决结果为:赞成票7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内审部负责人的议案》
因公司内部组织人员架构调整,公司同意聘任秦艳艳女士为公司内审部负责人,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为:赞成票7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记录》;
3、《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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