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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欧莱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530         证券简称:欧莱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目的:广东欧莱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欧莱新材”)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为了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成本的影响,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成果造成不良影响,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及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拟开展商品期货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 交易品种: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品种仅限于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原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铜、铝、铟、锡、钼、镍等期货品种;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品种主要为外汇汇率和外汇利率,包括但不限于日元、美元、欧元等币种。

  ● 交易工具: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工具优先选择标准期货合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主要通过外汇远期、外汇期权、外汇掉期、利率远期、利率互换等外汇衍生品及其组合等金融工具进行。

  ● 交易金额及来源: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或其他等值外币,如需保证金,保证金为公司自有资金,且不超过400万元人民币。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有效。上述额度在投资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在审批有效期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相关风险提示:公司开展的商品期货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以投机为目的,有利于稳定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但商品期货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仍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资金风险、流动性风险、技术风险、政策风险等,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商品期货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情况概述

  (一)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1、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旨在降低原料市场价格波动对生产经营成本的影响,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有效控制市场风险,不进行投机交易,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防御风险能力,增强财务稳健性。

  2、套期保值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原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铜、铝、铟、锡、钼、镍等期货品种。

  3、投入资金规模及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拟进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在审批有效期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

  4、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期间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有效。

  5、资金来源

  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6、交易方式

  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交易品种仅限于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原材料、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铜、铝、铟、锡、钼、镍等期货品种,交易工具优先选择标准期货合约。上述交易类型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2023年1月修订)》的规定。

  7、授权

  在上述额度范围和期限内,董事会授权期货和衍生品业务领导小组负责具体实施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按照公司建立的《期货和衍生品业务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及流程开展业务。

  (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1、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为合理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成果造成不良影响,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及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适度开展外汇套期业务。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工具选择为与公司及子公司贸易背景、经营方式、经营周期等相适应的外汇交易品种与交易工具,预计将有效控制汇率波动风险敞口。

  2、投入资金规模及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拟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或其他等值外币,该额度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如需保证金,保证金为公司自有资金,且不超过400万元人民币。在审批有效期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

  3、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期间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有效。

  4、资金来源

  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5、交易方式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主要与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交易品种主要为外汇汇率和外汇利率,包括但不限于日元、美元、欧元等币种。主要通过外汇远期、外汇期权、外汇掉期、利率远期、利率互换等外汇衍生品及其组合等金融工具进行。上述交易类型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2023年1月修订)》的规定。

  6、授权

  在上述额度范围和期限内,董事会授权期货和衍生品业务领导小组负责具体实施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防控措施

  (一)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1、交易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以投机、套利为目的,主要是为了有效控制和减少公司生产所用的铜、铝、铟、锡、钼、镍等价格波动给公司带来的影响,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因期货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期货交易损失;

  2)资金风险: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如投入金额过大,可能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甚至因为来不及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实际损失;

  3)流动性风险:期货交易中,受市场流动性的限制,期货交易可能因为成交不活跃,造成难以成交而带来流动性风险;

  4)技术风险:可能因为计算机系统不完备导致技术风险;

  5)政策风险:期货市场法律法规等政策如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引起市场波动或无法交易,从而带来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将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严格控制期货头寸,持续对套期保值的规模、期限进行优化组合,确保公司的利益;

  2)公司将合理使用自有资金用于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严格控制期货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在审议额度及期限内实施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同时合理选择保值时点,避免市场流动性风险;

  3)公司已制定《期货和衍生品业务管理制度》,对套期保值业务的组织机构及其职责、审批权限、业务流程、交易风险控制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所有参与套期保值的工作人员权责分离,不得交叉或越权行使其职责,确保相互监督制约。同时不断加强相关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

  4)公司设立符合要求的计算机系统及相关设施,确保交易工作正常开展,当发生故障时,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以减少损失;

  5)加强对国家及相关管理机构相关政策的把握和理解,及时合理地调整套期保值思路与方案。

  (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1、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以投机为目的,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跨境业务为基础,但仍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汇率变化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在外汇汇率走势与公司判断汇率波动方向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锁定汇率后支出的成本可能超过不锁定时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公司损失;

  2)履约风险:在合约期限内合作金融机构出现经营问题、市场失灵等重大不可控风险情形或其他情形,导致公司合约到期时不能以合约价格交割原有外汇合约,即合约到期无法履约而带来的风险;

  3)内部操作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不完善或操作人员水平而造成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为防范内部控制风险,公司及其子公司所有的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基于规避风险的目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禁止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严格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选择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2)审计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

  3)为避免汇率大幅波动带来的损失,公司会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变化,当外汇市场发生重大变化时,及时上报,积极应对,妥善处理,最大限度地避免汇兑损失;

  4)为控制交易违约风险,公司仅与具备合法业务资质的大型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规避可能产生的风险;

  5)公司将合理使用自有资金用于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严格控制外汇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在审议额度及期限内实施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6)严格执行公司《期货和衍生品业务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建立严格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制定对应的风险监控方案,形成高效的风险监控预警制度;建立有效的内控制度,专业人员针对不同的实际情况制定交易策略,根据公司内部相关审议程序通过决策方案。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为提高应对材料价格及汇率波动风险的能力,降低材料价格及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而采取的措施。该事项相关决策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控制经营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期货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和披露。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欧莱新材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成本的影响,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成果造成不良影响,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及实际情况制定了《广东欧莱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期货和衍生品业务管理制度》,针对套期保值业务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内控制度,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风险应对措施。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综上,保荐机构对欧莱新材本次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广东欧莱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二)《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欧莱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广东欧莱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88530         证券简称:欧莱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1

  广东欧莱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欧莱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8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郭文明先生召集,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8月18日分别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郭文明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无授权委托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情形,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欧莱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广东欧莱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出公司2024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半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欧莱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广东欧莱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广东欧莱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编制了《广东欧莱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13)。

  3、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广东欧莱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和要求,为明确公司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规划,完善现金分红政策,增加利润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便于股东对公司经营和利润分配进行监督,公司现制定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欧莱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况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我们同意公司本次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特此公告。

  广东欧莱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30日

  

  公司代码:688530                                        公司简称:欧莱新材

  广东欧莱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具体内容详见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风险因素”,敬请广大投资者查阅。

  1.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0元(含税),不实施送股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为160,044,824股,以此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金额为6,401,792.96元(含税),占2024年半年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41.08%。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530         证券简称:欧莱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6

  广东欧莱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广东欧莱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半年度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0元(含税),不实施送股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根据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2024年半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584,624.34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15,391,641.34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0元(含税),不实施送股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为160,044,824股,以此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金额为6,401,792.96元(含税),占2024年半年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41.08%。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增减变动的,公司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况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我们同意公司本次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欧莱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88530         证券简称:欧莱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4

  广东欧莱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欧莱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议案》。为了保证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规范运作,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五条“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调整了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调整前后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调整前

  

  二、调整后

  

  本次调整后,公司非独立董事、总经理文宏福先生不再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由公司非独立董事文宏燕女士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文宏燕女士与卫建国先生、YANG EILEEN JIANXUN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特此公告。

  广东欧莱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88530         证券简称:欧莱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3

  广东欧莱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广东欧莱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对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欧莱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227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1.1206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6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8,410.76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6,118.65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2,292.1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4年5月6日全部到位,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4年5月6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4]610Z0003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上表数据如存在尾差,系因四舍五入所致。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广东欧莱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同时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上表数据如存在尾差,系因四舍五入所致。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本公司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会同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16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韶关浈江支行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龙门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相关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三、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4年5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4,349.17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900.23万元(不含增值税)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4年5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含12个月),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余额为人民币9,333.28万元,报告期内最高余额未超出授权额度。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4年5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上述决议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含12个月)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人民币4,000.00万元,报告期内最高余额未超出授权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五)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公司于2024年5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实际情况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

  2、公司于2024年5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为顺利推进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公司拟向全资子公司合肥欧莱高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欧莱”)增资5,000万元用于高端溅射靶材生产基地项目(一期),其中使用募集资金3,757.99万元,使用自有资金1,242.01万元;同时拟向全资子公司广东欧莱新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莱金属”)增资9,500万元用于高纯无氧铜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其中使用募集资金9,184.94万元,使用自有资金315.06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合肥欧莱注册资本将增加至8,000万元,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欧莱金属注册资本将增加至14,500万元,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广东欧莱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广东欧莱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4:上述表格数据如有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证券代码:688530        证券简称:欧莱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2

  广东欧莱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9月1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9月19日   15点00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韶关市创业路5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9月19日

  至2024年9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事项。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8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及文件已于2024年8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广东欧莱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4年9月1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二)登记地点:广东省韶关市创业路5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三)登记手续

  1、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企业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护照、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注册证书(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护照、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注册证书(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护照、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护照、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2、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于登记时间直接到登记地点办理现场登记,也可以通过邮件方式于2024年9月12日17:00之前将登记文件扫描件(详见登记手续所需文件)发送至公司董秘办邮箱dmbgs@omat.com.cn进行登记,邮件标题注明“股东大会登记材料”字样,邮件登记以公司董秘办邮箱收到邮件的时间为准,通过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或代理人需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查验登记材料原件。

  (四)注意事项

  1、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2、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现场出席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请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龚文家

  电话:0751-8702516

  电子邮箱:dmbgs@omat.com.cn

  联系地址:广东省韶关市创业路5号欧莱新材证券部(邮编:512029)

  特此公告。

  广东欧莱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东欧莱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9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530         证券简称:欧莱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0

  广东欧莱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欧莱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8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文宏福先生召集,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8月18日分别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文宏福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无授权委托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情形,公司全体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欧莱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广东欧莱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出公司2024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半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前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欧莱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广东欧莱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广东欧莱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编制了《广东欧莱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13)。

  3、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为了保证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规范运作,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五条“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调整了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本次调整后,公司非独立董事、总经理文宏福先生不再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由公司非独立董事文宏燕女士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文宏燕女士与卫建国先生、YANG EILEEN JIANXUN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4、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广东欧莱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期货和衍生品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值,加强公司对大宗商品的管理,控制期货和衍生品业务风险,确保公司资产安全和套期保值有序进行,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广东欧莱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期货和衍生品业务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为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成本的影响,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成果造成不良影响,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及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拟开展商品期货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6、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广东欧莱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广东欧莱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公司制度,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现制定《广东欧莱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欧莱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广东欧莱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证监会公告〔2024〕9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广东欧莱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广东欧莱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和要求,为明确公司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规划,完善现金分红政策,增加利润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便于股东对公司经营和利润分配进行监督,公司现制定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欧莱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为积极回报投资者,同时充分考虑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况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公司拟定了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0元(含税),不实施送股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董事会经审议认为,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10、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定于2024年9月19日下午15: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结合网络投票方式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12)。

  特此公告。

  广东欧莱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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