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华银电力 股票代码:600744 编号:临2024-02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投资建设益阳市赫山区泉交河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长沙轨道交通职业学院分布式光伏一期项目2个光伏发电项目,共计装机规模61.268MW。
● 投资金额:上述项目总投资额约33068.62万元,项目资金来源均为资本金20%,银行贷款80%。
特别风险提示:项目总投资最终数据以项目开工前获取的正式文件确定的投资额为准;项目建设期间存在政府部门审批进度不及预期、建设工期延误的风险;项目运营期间存在国家产业、税收政策变化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按照国家《“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和湖南省发改委《湖南省“十四五”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建设方案》,加快构建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全力推进风电、光伏发电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助力实现碳达峰和碳中和目标,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的要求,推进公司高质量发展,公司拟投资建设益阳市赫山区泉交河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长沙轨道交通职业学院分布式光伏一期项目。项目装机规模共计61.268MW。合计项目总投资额约为33068.62万元,上述项目资金来源均为资本金20%,银行贷款80%。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8月29日,公司董事会2024年第4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投资开发新能源发电项目的议案》。上述议案表决为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本次投资事宜无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实施方情况
益阳市赫山区泉交河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由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大唐华银益阳赫山新能源有限公司投资建设;
长沙轨道交通职业学院分布式光伏一期项目由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大唐华银电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建设。
(二)投资项目情况
1.项目投资的主要内容
各项目主要投资建设内容、投资估算及效益分析如下所示:
备注:光伏项目平均利用小时按直流侧容量计算。
2.各主要投资方的出资及其他义务:上述项目资金来源均为资本金20%,银行贷款80%。
3.项目建设期:益阳市赫山区泉交河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期约为12个月;长沙轨道交通职业学院分布式光伏一期项目建设期约为3个月。
4.市场定位及可行性分析:所有电站建成后自持运营,益阳市赫山区泉交河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电网全额消纳,长沙轨道交通职业学院分布式光伏一期项目部分发电量为企业自发自用,多余部分电量上网。经测算,各项目项目全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前)均满足公司投资要求,具有较好的盈利能力。
5.需要履行的审批手续:所有光伏项目已取得投资项目备案证明,并获取了建设指标。
三、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建设的光伏项目将进一步扩大公司新能源装机规模,增加新的利润增长点,增强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及长远规划。上述项目建设保障当地能源供应,而且作为绿色电能,有利于改善公司电源结构,同时促进地方低碳经济的发展,对公司新能源转型发展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
四、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相关政策、法规、市场等方面的不确定风险,有可能会影响项目的正常实施。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合规推动项目开展相关工作,规避项目实施风险。
五、备查文件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第4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股票简称:华银电力 股票代码:600744 编号:临2024-020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第2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监事会2024年8月19日发出会议通知,2024年8月29日在长沙市天心区黑石铺路35号公司本部A401会议室召开2024年第2次会议,本次会议采用现场加视频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7人,实到7人,其中现场出席监事6人,视频出席监事1人。监事霍雨霞、王明恒、罗明方、梁翠霞、谢卫华、刘显旺现场参加会议, 监事柳立明通过视频方式参加。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霍雨霞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事项:
一、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一)公司报告编制和审议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二)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
(三)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的人员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30日
股票简称:华银电力 股票代码:600744 编号:临2024-019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第4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2024年8月19日发出会议通知,2024年8月29日在长沙市天心区黑石铺路35号公司本部A401会议室召开2024年第4次会议,本次会议采用现场加视频方式举行,应到董事11人,现场出席董事7人,视频出席董事2人。董事吴利民先生、郭红女士、谭元章先生、彭建刚先生、谢里先生、刘志斌先生、王庆文先生现场参加会议,董事荣晓杰女士、陈志杰先生通过视频方式参加。董事长刘学东先生因公出差,授权董事吴利民先生代为出席表决,董事苗世昌先生因公出差,授权董事谭元章先生代为出席表决。本次会议由6名董事推选吴利民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事先认可,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2次会议审议通过。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
二、关于聘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刘学东先生不再担任公司总经理,公司聘任吴利民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2次会议审议通过。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公司投资开发新能源发电项目的议案
公司投资建设益阳市赫山区泉交河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长沙轨道交通职业学院分布式光伏一期项目。上述2个项目合计装机61.268MW,总投资额约33068.62万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4年第2次会议审议通过。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开发新能源发电项目的公告》。
四、关于公司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为了利用债券市场的融资优势,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满足公司流动资金、偿债、项目开发建设等资金需要,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总额10亿元人民币的中期票据,并根据后续资金需求情况及市场状况在注册有效期内分次发行。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公司2024年上半年董事会授权行权情况评估报告
按照《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向董事会汇报公司2024年上半年董事会授权行权情况。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关于审议公司经理层成员2024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指标计分规则的议案
为做好公司本部经理层成员2024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制定《公司经理层成员2024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指标计分规则》。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关于审议公司经理层成员2022-2024年任期业绩目标调整方案的议案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关于审议中国大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4年上半年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公司代码:600744 公司简称:华银电力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未出席董事情况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744 证券简称:华银电力 公告编号:2024-022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8月29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本部A409会议室(长沙市天心区黑石铺路35号)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由6名董事推选王庆文先生主持会议。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7人,董事吴利民、谭元章、郭红、独立董事彭建刚、谢里、刘志斌、王庆文出席会议,董事长刘学东、董事苗世昌、荣晓杰、陈志杰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7人,出席6人,监事霍雨霞、王明恒、梁翠霞、罗明方、谢卫华、刘显旺出席会议,监事柳立明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
3、 公司总经理吴利民、董事会秘书、总会计师、总法律顾问康永军、副总经理曹坤龙出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审议公司领导班子成员2023年度业绩考核及薪酬兑现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聘免公司董事的议案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湖南联合创业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献、阳立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 上网公告文件
湖南联合创业律师事务所关于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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