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01 证券简称:卓锦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0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5%以上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中安润信(北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天津中安和汇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津中安”)持有公司股份7,186,81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5%。上述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已于2022年9月16日起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2024年5月7日,公司披露了《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天津中安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4,028,321股,合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1,342,77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2,685,54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天津中安的《关于股份减持结果的告知函》。截至2024年8月28日,天津中安已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大宗交易累计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区间已届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 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 大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二) 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股东根据自身需要、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判断未实施减持计划。
(四) 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股东根据自身需要、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判断未实施减持计划。
(五) 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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