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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458          证券简称:美芯晟         公告编号:2024-05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4年8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线上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人,全体董事均出席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人董事长程宝洪先生(Mr. CHENG BAOHONG)主持,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了各项议案,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编制了《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7)。

  特此公告。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公司代码:688458                                          公司简称:美芯晟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描述可能存在的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风险因素”部分,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458           证券简称:美芯晟            公告编号:2024-057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现将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21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01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75.00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0,075.00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9,807.5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40,267.5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5月17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扣减审计费、律师费、法定信息披露费等其他发行费用2,619.19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7,648.3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致同验字(2023)第110C000231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余额

  截止到2024年6月30日,本报告期内投入人民币15,295.10万元,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人民币66,741.50万元。截止到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实际余额为人民币85,223.59万元,使用情况明细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上表中数据如存在尾差,系因四舍五入所致。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及监督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并严格执行。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科技金融支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连道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三元桥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世纪坛支行以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4年06月30日,上述监管协议履行正常。

  (三)募集资金账户存储情况

  截止到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上表中数据如存在尾差,系因四舍五入所致。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 2024年1-6月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尚未进行置换。

  (三)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3年6月9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10.0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6月1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1)。

  2024年5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国债逆回购、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和使用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5月2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

  截止到2024年6月30日,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金额为80,000.00万元。

  截至到2024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五)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4年1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第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公司公开发行的普通股(A股)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225,099股,占公司总股本111,536,629股的比例为1.0984%,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58.06元/股(回购最高价格在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前发生,未超过调整前的回购价格上限75.00元/股),最低价为26.6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54,815,880.32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上述股份回购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披露的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附件: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88458           证券简称:美芯晟         公告编号:2024-056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8月19日以邮件形式发出,并于2024年8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和线上通讯会议同时进行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元军主持,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会议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认真审议了提交会议审议的议案,经投票表决,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编制了《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7)。

  特此公告。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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