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096 证券简称:宏盛华源 公告编号:2024-06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10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114元(含税),不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 62,980,364.91元。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公司2024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14元(含税)。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2,675,155,088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0,496,768.00元(含税),占2024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0.18%。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二)监事会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的形式和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以及公司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1096 证券简称:宏盛华源 公告编号:2024-059
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09月19日(星期四) 上午10:00-11:3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直播和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4年09月10日(星期二)至09月18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hsino_tower_group@163.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8月30日发布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4年上半年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4年09月19日上午10:00-11:30举行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视频结合网络互动召开,公司将针对2024年上半年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09月19日上午10:00-11:3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直播和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4年09月19日上午 10:00-11:3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4年09月10日(星期二)至09月18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hsino_tower_group@163.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证券事务部)
电话:0531-67790760
邮箱:hsino_tower_group@163.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1096 证券简称:宏盛华源 公告编号:2024-058
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西安西电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申请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在2024年与西安西电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电保理公司”)签署《综合授信合同》,西电保理公司为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不超过45,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期限12个月,在授信金额范围内用于金单支付。
● 本次与西电保理公司签署《综合授信合同》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尚需提交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 过去12个月内,公司未发生同类别关联交易。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优化公司资金结算业务流程,公司拟在2024年与西电保理公司签署《综合授信合同》,西电保理公司为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不超过4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期限12个月,在授信金额范围内,公司可基于业务往来金额向供应商开具金单。公司使用上述授信额度仅用于金单开具业务。
金单是指开单人在西电供应链金融科技平台上,以数据电文形式开具的,承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供应商的应收账款债权凭证,是一种易流转、可拆分、秒融资的应收电子债权凭证。持单人可到期收款、金单转让、金单融资等。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尚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人介绍
公司名称:西安西电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39MA6U90MH3B
成立日期:2017年10月19日
注册地址:西安国际港务区陆港大厦8层0806-111室
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苟通泽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中国西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经营范围:从事国内保理业务;应收账款的收付结算、管理与催收;销售分户(账)管理;客户资信调查与评估;从事与商业保理相关的咨询业务(不含限制项目);票据管理;票据信息咨询及数据处理;票据交易系统的开发、技术应用、管理和维护服务;供应链管理咨询;法律法规准予从事的其他业务。(不得从事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受托发放贷款等活动;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同业拆借、股权投资等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西电保理公司总资产为25.82亿元,净资产为4.18亿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为1.35亿元,净利润为0.34亿元(经审计)。截至2024年6月30日,西电保理公司的总资产为22.60亿元,净资产为4.40亿元,2024年上半年营业收入为0.58亿元,净利润为0.22亿元(未经审计)。
西电保理公司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资产、人员等其他方面的关系。西电保理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西电保理公司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中国电气装备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西电保理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过去12个月内,公司未发生同类别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服务范围及金额
西电保理公司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不超过45,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公司及子公司在授信金额范围内用于金单支付。
(二)协议期限
协议自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表决通过后方可签订生效履行,协议期限为12个月,自协议签订之日起开始计算。
(三)收费标准
公司在西电保理公司签发金单无需支付平台服务费用。
四、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向西电保理公司申请开展金单业务,有利于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公司整体发展。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上述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五、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的审议情况
宏盛华源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西安西电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申请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会在对该关联交易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赵永志、丁刚、仇恒观、何刚对该议案回避表决,也未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其他参与表决的董事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该议案。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在董事会审议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上述议案进行了审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西安西电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申请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认为公司开展保理业务有利于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公司整体发展。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在董事会审议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对上述议案进行了审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西安西电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申请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四)监事会审议情况
宏盛华源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对上述议案进行了审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西安西电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申请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关于向西安西电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申请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已就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了同意的书面核查意见,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和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构成重大不利影响,未损害上市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1096 证券简称:宏盛华源 公告编号:2024-056
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宏盛华源”)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8月16日以邮件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4年8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受监事会委托,会议由监事马增健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列席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和审议《宏盛华源2024年半年度报告》和《宏盛华源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宏盛华源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宏盛华源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监事会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及违反相关规定之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宏盛华源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54)。
监事会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向西安西电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申请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保理业务有利于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公司整体发展。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上述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宏盛华源关于向西安西电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申请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8)。
监事会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的形式和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宏盛华源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2)。
监事会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特此公告。
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30日
公司代码:601096 公司简称:宏盛华源
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定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14元(含税)。以上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1096 证券简称:宏盛华源 公告编号:2024-061
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国家电网项目预中标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该项目目前处于评标结果公示阶段,公司尚未收到中标通知书,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2024年8月28日,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在其电子商务平台 (https://ecp.sgcc.com.cn/ecp2.0/)公布了《国家电网有限公司2024年第五十七批采购(输变电项目第四次线路装置性材料招标采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在国家电网有限公司2024年第五十七批采购(输变电项目第四次线路装置性材料招标采购)活动中,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宏盛华源 ”)下属子公司为包4、包7、包10、包11、包20、包23、包27、包30、包35、包46、包50、包54、包67、包72、包77、包78、包81、包88、包146、包151、包153、包155、包165、包168的中标候选人。
上述24个标包预中标金额约5.27亿元,约占宏盛华源2023年经审计的营业收入的5.67%;现将相关情况提示如下:
一、预中标项目概况
本次中标候选人公示平台是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招标人为国家电网有限公司,详情请查阅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相关公告: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2024年第五十七批采购(输变电项目第四次线路装置性材料招标采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公示》,网址如下:
https://ecp.sgcc.com.cn/ecp2.0/portal/#/doc/doci-win/2408280725021821 _2018060501171107
二、项目预中标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项目中标后,其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对公司经营业绩具有积极影响,项目的中标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不会因履约合同而对合同对方形成依赖。
三、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项目处于评标结果公示阶段,公司尚未收到中标通知书,最终形成实际订单并完成交货,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和风险;上述项目如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将及时履行披露义务;相关履约条款以签订的正式合同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1096 证券简称:宏盛华源 公告编号:2024-060
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9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9月20日 15点 00分
召开地点: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汉峪金谷五区五栋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9月20日
至2024年9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8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议案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山东电工电气集团有限公司、陕西银河电力杆塔有限责任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证券事务部)
4.登记时间:2024年9月18日8:30—12:00、13:30—17:00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汉峪金谷五区五栋公司会议室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证券事务部)
邮编:250101
联系人:仇恒观
联系电话:0531-67790760
邮箱:hsino_tower_group@163.com
(二)本次股东大会预计不会超过半个工作日,与会股东(亲自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往返交通和住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9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1096 证券简称:宏盛华源 公告编号:2024-055
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宏盛华源”)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8月16日以邮件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4年8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董事11名。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赵永志先生主持,全体监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列席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宏盛华源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宏盛华源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各委员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业务办理附件“第六号定期报告”》的有关要求,以及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的有关要求。《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未发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审计委员会同意将《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相关财务报表提交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宏盛华源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54)。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西电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宏盛华源关于西电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独立董事认为:(1)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业务往来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规则要求,未发现西电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存在违反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形,未发现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开展金融服务业务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2)该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与财务公司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实际情况,相关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该议案。
董事会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向西安西电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申请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宏盛华源关于与西电办理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8)。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开展保理业务有利于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优化公司资金结算业务流程,有利于公司整体发展。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一致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中银证券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赵永志、丁刚、仇恒观、何刚作为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
董事会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宏盛华源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2)。
董事会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议案》
公司全体董事一致认为,《宏盛华源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制定,有利于加强公司固定资产管理,进一步提高资产使用效率,提升资产管理的标准化、精益化、信息化水平,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公司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董事会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七、 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资产损失核销管理办法的议案》
公司全体董事一致认为,《宏盛华源资产损失核销管理办法》的制定,可以进一步加强公司财务管理,规范资产损失核销标准和程序。公司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董事会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宏盛华源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60)。
董事会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会议还听取了《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专项审计报告》《2024年半年度内部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1096 证券简称:宏盛华源 公告编号:2024-054
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988号),同意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宏盛华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2023年12月22日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6,878.88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7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36,940,912.4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00,336,840.84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36,604,071.56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23年12月19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3年12月19日出具天职业字[2023]53250号《验资报告》。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共计27,786.98万元,其中以前年度使用募集资金25,061.30万元,2024年上半年使用募集资金2,725.68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4,757.40万元(不含现金管理尚未到期金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并修订了《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保证专款专用。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于2023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修订。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本公司及保荐机构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23年12月19日与下述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活期存款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运用方案,股票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全系列电压等级输电铁塔生产项目、智能制造升级改造项目及补充流动性资金。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4年6月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27,256,770.34元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17,002,844.36元,合计44,259,614.70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宏盛华源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4年上半年,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4年2月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宏盛华源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4年6月3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1,05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于2024年7月15日使用超募资金1,05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8.69%。具体内容详见公司6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宏盛华源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2024年上半年,公司不存在以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上半年,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4年上半年,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4年8月27日,公司的子公司安徽宏源铁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宏源”)收到中国银行合肥桐城南路支行冻结提醒,安徽宏源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有2,180,170.30元被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人民法院以财产保全的名义冻结。经初步核查,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人民法院依据申请人青岛万冠电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之申请作出[2024]皖0123民初8825号的《民事裁定书》,青岛万冠电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因与安徽宏源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向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人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保全金额以人民币2,180,170.30元为限。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业务开展和现金周转情况良好,本次被冻结的募集资金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05%,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货币资金的0.14%,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且其中被冻结金额较小,不会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重大不利影响;资金被冻结的上述银行账户系募集资金专户,非公司日常经营用主要账户,本次募集资金账户冻结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行、经营管理造成实质性影响。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上半年,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也无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2024年8月12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内容、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7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宏盛华源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内容、延长实施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附件3
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24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为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确定的投资金额。
注2:“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3:“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4:“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5:公司于2024年8月12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内容、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智能制造升级改造项目对部分技改方向的项目建设内容以及项目建设详细方案进行调整和优化,并根据调整后的实际需要相应调整各技改方向投资金额及结构;同时部分项目延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从2025年12月延期至2026年12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宏盛华源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内容、延长实施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
证券代码:601096 证券简称:宏盛华源 公告编号:2024-057
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号),对“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进行进一步规范和明确,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准则要求,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及其相关规定;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及其相关规定执行。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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