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61 证券简称:浙江交科 公告编号:2024-060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R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2) 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三、重要事项
1.公司顺利完成第九届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工作。2024年5月20日,公司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选举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和监事会主席等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1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子公司浙江交工参与投资广西交投二十八期股权基金交通投资合伙企业。报告期内,下属公司浙江交工与广西新梧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签订了关于梧州(龙眼咀)至硕龙公路(梧州环城高速南段)融资+工程总承包的《合同协议书》,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1,823,008,888元。为响应梧州(龙眼咀)至硕龙公路(梧州环城高速南段)融资+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浙江交工与其他合伙人签订《广西交投二十八期股权基金交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并购买广西交投二十八期股权基金交通投资合伙企业份额,认购份额为16,819万元。同时为保障浙江交工在上述基金投资期限届满后顺利退出,浙江交工与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交投”)签署《广西交投二十八期股权基金交通投资合伙企业之基金份额转让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25日、1月30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3.关于政府征收浙江交工地块进展情况。根据杭州市城市控制规划及西溪谷建设发展要求,杭州市西溪谷建设指挥部受杭州西湖区政府委托,征收浙江交工位于西溪路517号、519号、521号地块的房地产。目前,已经完成征迁房产的腾空移交工作,现金补偿、部分实物(物业)补偿已到位,住宅补偿已经移交,部分房产的不动产权证尚处于办理过程中。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002061 证券简称:浙江交科 公告编号:2024-058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8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8月16日以书面、电子邮件及其他形式送达。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申屠德进先生主持,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10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0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8月30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
《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前置审议通过。
(二) 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8月30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 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关联董事李勇先生、黄建樟先生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8月3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前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002061 证券简称:浙江交科 公告编号:2024-059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8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8月16日以书面、电子邮件及其他形式送达。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邓娴颖女士主持,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5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5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8月30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8月30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运作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2024年半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实际情况。
(三)会议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关联监事邓娴颖女士、周中军先生、孙华明先生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8月3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二、 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002061 证券简称:浙江交科 公告编号:2024-061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5号)的规定,将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524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东兴证券、浙商证券向本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500.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总额为人民币250,0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405.66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49,594.34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之一浙商证券于2020年4月28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及验资费、资信评级费、信息披露费用和发行手续费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151.89万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49,442.4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98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账户实际募集资金结余23,040.98万元,含发行费23.59万元公司先期使用普通银行账户对外支付,结余在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注2]应结余募集资金与实际结余募集资金的差额系本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入的理财产品24,000.00万元及理财产品投资收益237.21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独立财务顾问东兴证券、浙商证券于2020年5月27日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吴山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钱江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有4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2020年度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承销和保荐费用405.66万元(不含税),律师费、审计及验资费、资信评级费、信息披露费用和发行手续费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151.89万元(不含税),合计557.55万元,其中发行费23.59万元公司先期使用普通银行账户对外支付,未以募集资金置换,结余在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除补充营运资金外,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报告期,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附件1-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1-6月
编制单位: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施工机械装备升级更新购置项目系公司拟通过本次募集资金用于购置路基路面设备、桥隧设备、地下工程设备等建筑施工设备,用于公司目前在建工程项目及未来发展的工程项目。公司根据工程项目的实际需要,择机采购设备、支付货款
[注2]截至2024年6月30日,该项目尚未完成全部装置的购置且处于运营初期,暂无法计算该项目内部收益率
[注3]104国道西过境平阳段(104国道瑞安仙降至平阳萧江段)改建工程PPP项目在2022年1月已经处于预定可使用状态,进入了运维期
[注4]截至2024年6月30日,该项目尚处于运营初期,暂无法计算该项目投资回报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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