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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162              证券简称:巨一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目的、交易品种、交易场所: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信用级别高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远期结/购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外汇互换等衍生产品业务或上述产品的组合。

  ●交易金额:公司(包括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下同)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资金额度不超过10,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额度在审批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但开展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已审议额度。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则不超过上述已审议额度的10%。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已履行的审批程序:本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风险提示: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营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等高风险交易,但进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可能存在风险,公司将积极落实风险管控措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需要,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具体如下: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必要性

  公司出口业务主要采用美元、欧元、英镑、日元等外币进行结算,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等高风险交易。

  二、拟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一)业务品种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包括远期结/购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外汇互换等衍生产品业务或上述产品的组合。涉及的币种为公司出口业务的主要结算货币美元、欧元、英镑、日元等。

  (二)业务规模及期限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资金额度不超过10,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额度在审批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但开展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已审议额度。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则不超过上述已审议额度的10%。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三)授权事项: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经管理部负责组织实施。

  (四)资金来源:自有及自筹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三、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一)市场风险

  国内外经济形势变化存在不可预见性,可能带来汇率或利率行情走势与预计发生大幅偏离,远期外汇交易业务面临一定的市场判断风险。

  (二)操作风险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高,可能会因汇率走势判断出现偏差,未及时、充分理解产品信息,或未按规定程序操作而造成一定的风险。

  (三)违约风险

  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四)政策风险

  由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以及衍生品交易规则的修改等原因,从而导致衍生品市场发生剧烈变动或无法交易的风险。

  五、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一)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

  (二)公司财经管理部持续关注套期保值业务的市场信息,跟踪套期保值业务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的变化,及时评估已交易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敞口,并及时提交风险分析报告,供公司决策。

  (三)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将对套期保值交易业务进行检查,监督套期保值交易业务人员执行风险管理政策和风险管理工作程序,及时防范业务中的操作风险。

  (四)公司制订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原则、审批权限、业务管理及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管理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制度的规定进行操作,保证制度有效执行,严格控制业务风险。

  (五)公司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信用级别高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密切跟踪相关领域的法律法规,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六、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营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等高风险交易。公司在充分保障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的不利影响。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主要是为了防范汇率波动带来的不利影响,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公司建立了健全有效的审批程序和风险控制体系,并严格按照制度要求执行。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及必要的风险控制措施。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已经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保荐机构提请公司注意:在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过程中,要加强业务人员的培训和风险责任教育,落实风险控制具体措施及责任追究机制,杜绝以盈利为目标的投机行为,不得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衍生品交易。

  保荐机构提请投资者关注:虽然公司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采取了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但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固有的汇率波动风险、内部控制的局限性以及交易违约风险,都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无异议。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31日

  

  公司代码:688162                                公司简称:巨一科技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在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风险因素”部分中详细阐述了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相关风险,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1.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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