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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738          证券简称:泰晶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2023年9月8日,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2023年9月14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43)。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为:公司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22.48元/股(含)。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9月9日和2023年9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0)和《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43)。

  2023年12月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的议案》,公司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将回购资金总额由“不低于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10,000万元(含)”调整为“不低于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15,000万元(含)”。除调整回购股份资金总额外,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0)和《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修订版)》(公告编号:2023-061)。

  由于公司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修订版)》的约定,本次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自2024年6月24日(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起,由不超过人民币22.48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22.40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3年9月15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2023年9月16日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6)。

  (二)2024年9月2日,公司完成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10,001,7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7%,回购最高价格17.02元/股,回购最低价格11.71元/股,回购均价14.99元/股,使用资金总额14,995.53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三)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均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3年9月9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0)。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此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注:1、回购前指截至2023年9月14日的公司股本结构情况,回购完成后指截至回购完成之日(2024年9月2日)的公司股本结构情况。

  2、本次回购期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750,190股于2023年9月18日上市流通;2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20,580股于2023年11月16日完成回购注销;首次授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402,960股于2023年12月25日上市流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12日、2023年11月14日、2023年12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暨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054)和《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暨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3-062)。

  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总计回购股份10,001,740股,拟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如未能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实施前述用途,未使用的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

  后续,公司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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