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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豪鹏转债”预计触发转股价格 向下修正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1283         证券简称:豪鹏科技         公告编号:2024-088

  债券代码:127101         债券简称:豪鹏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证券代码:001283  证券简称:豪鹏科技

  2、债券代码:127101  债券简称:豪鹏转债

  3、转股价格:50.23元/股

  4、转股期限:2024年6月28日至2029年12月2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5、根据《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约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2024年8月20日至2024年9月2日,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已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即42.70元/股),预计后续可能触发“豪鹏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若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及时履行后续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997号)同意注册,公司于2023年12月22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1,10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期限为6年,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0,000.00万元。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上述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4年1月11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豪鹏转债”,债券代码“127101”。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豪鹏转债”转股期间为2024年6月28日至2029年12月2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豪鹏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50.65元/股,经调整后的最新转股价格为50.23元/股。转股价格调整情况如下:

  2024年3月,因公司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导致公司股本变化,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豪鹏转债”的转股价格由50.65元/股调整为50.68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3月20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豪鹏科技: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暨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

  2024年6月,因公司实施完毕2023年度利润分配,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豪鹏转债”的转股价格由50.68元/股调整为50.22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6月18日(利润分配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豪鹏科技:关于因2023年度利润分配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8)。

  2024年7月,因公司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导致公司股本变化,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豪鹏转债”的转股价格由50.22元/股调整为50.23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7月18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1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豪鹏科技: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暨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7)。

  三、“豪鹏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如下:

  (一)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前述的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和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有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四、关于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具体说明

  2024年8月20日至2024年9月2日,公司股票已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即42.70元/股),若后续公司股票收盘价格继续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将可能触发“豪鹏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规定,若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公司将于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当日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修正转股价格,并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修正或者不修正可转债转股价格的提示性公告,并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及时履行后续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五、风险提示

  投资者如需了解“豪鹏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于2023年12月20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募集说明书》全文。

  公司将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于触发“豪鹏转债”的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后确定本次是否修正转股价格,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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