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09 证券简称:兴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7.00元/股(含),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回购股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9日、2023年10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5)、《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以下简称“《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97)。
因公司实施2023年度利润分配,根据《回购报告书》及有关规定的约定,自2024年6月6日起,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27.0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26.85元/股(含),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相应调整为1,862,197股(含)至2,979,515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
二、 回购实施情况
1、2023年10月13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299,940股,占公司总股本280,000,000股的比例为0.11%。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8)。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股份回购计划已达到回购金额下限,本次股份回购计划实施完毕。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4,199,973股,占公司总股本280,000,000股的比例为1.50%,回购的最高成交价格为人民币17.20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人民币11.08元/股,已累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5,664,052.02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3、公司本次回购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价格和资金总额与披露的回购方案均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事宜。
4、本次回购股份所使用的资金均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三、 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3年10月9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5)。截至本公告披露前,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此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四、 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五、 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合计4,199,973股,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用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将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后36个月内完成授予或转让,公司如未能在上述期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对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予以注销,具体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公司将依照相关规定履行审议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3日
证券代码:603209 证券简称:兴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8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到期赎回理财产品
现金管理受托方: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现金管理金额:人民币8,300万元
现金管理产品名称:共赢智信汇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16927期
● 委托理财产品
现金管理受托方: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现金管理金额:人民币8,328万元
现金管理产品名称:共赢智信汇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17281期
现金管理期限:29天
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封闭式
预期年化收益率:1.05%-2.20%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单笔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一、现金管理到期赎回情况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银行”)购买了金额为8,300万元人民币的结构性存款产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7)。上述结构性存款产品已到期赎回,收回本金8,300万元,实现收益14.5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二、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利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投资回报。
(二) 资金来源
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三) 委托理财基本情况
(四) 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风险内部控制如下:
1、公司将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产品的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2、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3、公司资金管理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风险。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三、本次委托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
(一) 委托理财产品协议书主要条款
委托理财产品:
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与中信银行签订了《结构性存款产品认购协议》,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了共赢智信汇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17281期产品,金额为8,328万元。主要条款如下:
(二) 产品说明
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为中信银行共赢智信汇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17281期,该理财产品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使用条件要求,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的情况,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 风险控制分析
1、 公司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为中信银行共赢智信汇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17281期,产品类型为本金保障型产品,该产品风险等级低,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
2、 在购买的理财产品存续期间,公司资金管理部将建立理财台账,与产品发行方保持密切联系,跟踪理财资金的动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保证资金安全。
3、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有权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现金管理受托方的情况
(一) 受托方的基本情况
(二)董事会已对受托方的基本情况进行了尽职调查,受托方符合公司委托理财的各项要求,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与受托方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联关系。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情况:
单位:万元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的影响。与此同时,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风险提示
尽管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产品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七、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于2024年3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单笔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八、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单位:万元
特此公告。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3日
证券代码:603209 证券简称:兴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6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7,490载重吨不锈钢化学品船投入运营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基本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编号:SYJD2023-8950)决定,同意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采取“退一进一”的方式,在国内新建1艘油化两用船,替换“兴通油69”轮,从事国内沿海各港间散装化学品、成品油运输。
二、 进展情况
2024年8月30日,该船获得由福建省交通运输厅核发的《船舶营业运输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船已取得船舶营运所需的全部法定证书,并处于适航适装状态,正式投入运营。船舶基本信息如下:
1、 船舶名称:兴通59
2、 IMO:1043267
3、 船舶类型:散装化学品船/油船
4、 船级社:中国船级社(CCS)
5、 建成日期:2024年8月16日
6、 载重吨:7,487.3吨
7、 核定的经营范围:国内沿海各港间成品油、散装化学品运输(具体装载情况详见该船船检证书)。
三、 对公司的影响
“兴通59”轮为单舱单泵双相不锈钢化学品船/成品油船,具备高端产品运输能力,能更大程度满足客户需求,为客户提供一流运输服务。该船舶是公司践行“1+2+1”发展战略又一重要举措,不仅进一步丰富公司船舶运力结构,有效提升公司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巩固公司在国内沿海化学品水上运输行业的龙头地位。同时,促进公司船队朝着绿色化、低碳化方向发展,增强公司给予投资者长期、持续回报的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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