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06 证券简称:奥泰生物 公告编号:2024-04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9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9月18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下沙街道乔新路383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9月18日
至2024年9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本
次股东大会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由独立董事周亚力先生作为征集人向公司
全体股东征集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股权激励相关议案的投票权。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2024年9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除议案4因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3人,需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详见2024年9月3日刊载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1、2、3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2、3、4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高飞、杭州竞冠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杭州群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杭州赛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陆维克、傅燕萍、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拟激励对象及其关联方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4年9月13日上午09:00-11:30、下午13:30-17:00
(二)登记地点
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下沙街道乔新路383号公司会议室
(三)登记方式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亦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参见附件1。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通过现场办理登记或通过信函、传真、邮件方式办理登记,非现场登记的,参会手续文件须在2024年9月13日下午17:00点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参会手续文件要求如下: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5.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注: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如通过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参会人员须于会议预定开始时间之前办理完毕参会登记手续,建议参会人员至少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务联系办法:
联系人:潘海洁
联系电话:0571-56207860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下沙街道乔新路383号
传真:0571-56267856
邮箱:yanping.fu@alltests.com.cn
特此公告。
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9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606 证券简称:奥泰生物 公告编号:2024-043
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 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本次调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是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为了满足公司业务经营和发展的实际需要而做出的,关联交易涉及的价格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定价原则,未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3年12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以及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关于<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7)
2024年1月4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关联股东均已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
2024年9月2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调整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因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出席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3人,董事会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调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2024年,公司及子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在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事项上调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新增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为300万元。
单位:万元
注:1、以上数据均为不含税金额;
2、除上述关联交易事项预计金额进行调整外,其他已公告的关联交易事项预计金额不变。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1、杭州逸乐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2、杭州瑞测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具备良好履约能力,不会给公司带来经营风险。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 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接受杭州逸乐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和杭州瑞测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提供的劳务,价格参照市场价格确定,与第三方的价格基本一致,交易价格公允。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根据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参考市场价格进行协商确定,并与关联方签订采购和销售协议,对交易事项及价格予以确定。
四、本次调整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人的交易行为能够充分利用双方的产业优势,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属于正常业务。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及独立性产生影响。上述交易的发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独立性等产生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调整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已经监事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因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出席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3人,董事会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因此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调整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公司主营业务未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调整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9月3日
证券代码:688606 证券简称:奥泰生物 公告编号:2024-042
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为有效管理并防范汇率波动产生的风险,降低汇率波动给经营带来的不确定性,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2、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交易额度不超过3,000万美元(或等值其他货币)的外汇衍生品业务,主要包括远期结售汇和外汇期权等业务。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或相关人员具体实施相关事宜,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
3、公司于2024年9月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得进行投机性和单纯的套利交易,但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仍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以及内部操作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随着公司国际业务的不断拓展,外汇收支规模持续增长,收支结算币别及期限的不匹配导致外汇风险敞口不断扩大。同时,受国际政治、经济形势等因素影响,汇率和利率波动幅度不断加大,外汇风险显著增加。为有效管理外汇风险,确保公司财务稳健,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成为重要手段。
公司及子公司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
(二)交易业务的金额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开展交易额度不超过3,000万美元(或等值其他货币)的外汇衍生品业务,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在授权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或相关人员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投入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直接或间接使用募集资金从事该业务的情形。
(四)交易方式
1、交易品种:公司计划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主要包括远期、互换、期权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对应基础资产包括汇率、利率、货币或上述资产的组合。
2、交易对方: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质的境内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9月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交易业务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得进行投机性和单纯的套利交易,但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仍存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风险:
1、市场风险:因国内外经济形势变化可能造成汇率和利率的大幅波动,导致外汇衍生品交易产生浮动亏损。
2、流动性风险:不合理的外汇衍生品购买安排可能引发公司资金的流动性风险。
3、信用风险:尽管交易对手均为信用良好的金融机构,但仍存在潜在的履约风险。
4、内部控制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二)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制度保障:公司董事会制定了《金融衍生工具交易内部控制制度》,明确交易目的、原则、审批权限、操作流程等,确保交易合规、风险可控。
2、交易对手及产品的选择:公司仅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作为交易对手,选择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产品进行交易。
3、严格遵守交易程序:公司严格执行规范的业务操作流程和授权管理体系,加强对银行账户和资金的管理,严格资金划拨和使用的审批程序。
4、专人负责:公司财务部门将时刻关注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市场信息,跟踪交易价格或公允价值的变化,及时评估风险敞口并上报。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与会计处理,在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中体现。
五、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为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和股东权益造成不利影响,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为了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和股东权益造成不利影响,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3,000万美元(或等值其他货币)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事项。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为了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公司所面临的外汇汇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3日
证券代码:688606 证券简称:奥泰生物 公告编号:2024-041
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
● 征集投票权的起止时间:2024年9月12日至2024年9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独立董事周亚力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4年9月18日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
1、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周亚力,其基本情况如下:
周亚力,1961年11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历任浙江工商大学助教、讲师、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浙江国华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香港何铁文会计师行审计员等;2023年1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同时兼任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浙江舒友仪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征集人周亚力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3、征集人承诺不存在《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不得作为征集人公开征集投票权的情形,并在征集日至行权日期间将持续符合作为征集人的条件。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征集人作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征集人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已获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同意,不会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4、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二)征集人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于2024年9月2日出席了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并对《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三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
征集人认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有利于对核心人才形成长效激励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成为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条件,同意公司实行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9月18日14点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9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下沙街道乔新路383号公司会议室
(三)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议案
议案1:《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议案2:《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议案3:《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关于本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3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44)。
三、征集方案
(一)征集对象
截至2024年9月10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
2024年9月12日至2024年9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三)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1、股东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应按本报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证券部门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证券部门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供的所有文件应由法人代表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公告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到达地邮局加盖邮戳日为送达日。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如下: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下沙街道乔新路383号
收件人:潘海洁
电子邮箱:yanping.fu@alltests.com.cn
联系电话:0571-56207860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字样。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审核,全部满足以下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公告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公告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股东基本情况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5、未将征集事项的投票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行使。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给征集人且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以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收到时间先后顺序的,由征集人以询问方式要求授权委托人进行确认,通过该种方式仍无法确认授权内容的,该项授权委托无效;
6、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但对征集事项无投票权。
(六)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将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若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未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对征集人的委托为唯一有效的授权委托;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或“弃权”中选择一项并打“√”,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七)由于征集投票权的特殊性,对授权委托书实施审核时,仅对股东根据本公告提交的授权委托书进行形式审核,不对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上的签字和盖章是否确为股东本人签字或盖章或该等文件是否确由股东本人或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发出进行实质审核。符合本报告规定形式要件的授权委托书和相关证明文件均被确认为有效。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征集人:周亚力
2024年9月3日
附件:
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全文、《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周亚力作为本人(或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如下:
注:此委托书表决符号为“√”,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超过一项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股东证券账户号:
签署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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