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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泰智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 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5138         证券简称:盛泰集团        公告编号:2024-072

  转债代码:111009         转债简称:盛泰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年2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5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0.66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和《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4)。

  因公司实施2023年度利润分配,自2024年6月5日起,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10.66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0.57元/股(含),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相应调整为378.43万股至614.94万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盛泰智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8月,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4,057,9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73%,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4.80元/股,最低价为4.61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28.40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截至2024年8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10,000,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1.80%,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6.00元/股,最低价为4.41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900.72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盛泰智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3日

  证券代码:605138        证券简称:盛泰集团        公告编号:2024-073

  转债代码:111009        转债简称:盛泰转债

  盛泰智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以上股东大宗交易减持计划时间届满

  暨未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大宗交易减持计划实施前,盛泰智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伊藤忠卓越纤维(亚洲)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伊藤忠亚洲”)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16,6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21.00%,其所持股份全部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并于2022年10月28日起上市流通。

  ● 大宗交易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2024年5月11日,公司披露了《盛泰智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公司股东伊藤忠亚洲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2%,即减持数量不超过11,111,200股,减持期间为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2024年6月3日至2024年9月2日)。

  2024年9月2日,公司收到股东伊藤忠亚洲出具的《关于大宗交易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暨减持结果的通知》,本次大宗交易减持计划时间已届满,伊藤忠亚洲未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一、 大宗交易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 大宗交易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 大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二) 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伊藤忠亚洲根据自身战略安排未实施大宗交易减持计划。

  (四) 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本次减持计划未设置最低减持数量和减持比例。

  (五) 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盛泰智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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