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816 证券简称:京沪高铁 公告编号:2024-03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2024年8月31日,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92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约为0.0019%,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5.72元/股,最低价为5.65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5,250,631元(不含交易费用)。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9日和2024年5月3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10亿元,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将全部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87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 个月,即自2024年5月30日至2025年5月30日。
公司已于2024年6月28日实施完成2023年度利润分配(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116元),根据回购股份方案,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5.87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5.75元/股(含)。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8月,公司未回购股份。截至2024年8月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92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约为0.0019%,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5.72元/股,最低价为5.65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5,250,631元(不含交易费用)。上述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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