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66 证券简称:福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9月1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9月19日 10点00分
召开地点:桂林市西城经济开发区秧塘工业园秧十八路公司三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9月19日
至2024年9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股东大会涉及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独立董事于2024年9月11日至9月1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就如下议案公开征集投票权:《关于<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4日披露的《福达股份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4年9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信息。
公司将于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相关会议材料。
2、 特别决议议案:1、2、3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2、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王长顺、张海涛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公司根据股东大会出席人数安排会议场地,减少会前登记时间,出席现场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需提前登记确认。
(一)登记时间:2024年9月13日(周五)9:00-12:00、14:000-17:00
(二)登记地址:桂林市西城经济开发区秧塘工业园秧十八路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三)登记手续:办理会议登记的股东应带好相关证件(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委托代理人还应携带书面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法人股东应带好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单位介绍信)到登记地址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地址:桂林市西城经济开发区秧塘工业园秧十八路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电话:0773-3681001
传真:0773-3681002
电子邮箱:foto@glfoto.cn
联系人:证券部
(二)现场参会注意事项
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个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三)本次股东大会会期预计半天,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福达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9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166 证券简称:福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1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9月3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采用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26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发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锦明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为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出席的人员均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中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的积极性,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能力与可持续发展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旨在保证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本次激励计划规范运行,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考核管理办法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具有可操作性,对激励对象具有约束性,能够达到考核效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核查<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人员均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下列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列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不包括公司的独立董事和监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本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前5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9月4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