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77 证券简称:中国电影 公告编号:2024-02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9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9月20日 10点 00分
召开地点: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9月20日至2024年9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9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中国电影关于监事会主席辞任及补选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出席回复
拟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填写及签署股东大会回执(见附件1),于2024年9月12日(星期四)之前将回执以专人送递、邮寄、电子邮件或传真的方式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二)出席登记
1.个人股东出席会议,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股票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股票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北展北街7号华远企业中心E座
联系电话:010-88321280 传真:010-88310012
邮编:100044 电子邮箱:ir@chinafilm.com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二)出席本次会议的往返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5日
附件1:参会回执
附件2:授权委托书
附件1
参 会 回 执
注:1. 请用正楷填上全名(需与公司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 已填妥签署的回执,请于9月12日(周四)之前以专人送递、邮寄、电子邮件或传真的方式送达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北展北街7号华远企业中心E座,邮政编码100044(传真010-88310012)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9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977 证券简称:中国电影 公告编号:2024-024
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主席辞任及补选监事的公告
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9月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4年9月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4人,实际参会监事4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丁立先生因到龄退休不再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及监事的职务,在公司监事会选举出新的监事会主席之前,丁立先生将继续履职。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控股股东中国电影集团公司的推荐意见,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冯景旭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及公司监事会对丁立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9月5日
附件:
冯景旭先生简历
冯景旭,男,1978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法学博士。
冯景旭先生2003年7月至2016年3月在最高人民法院监察局工作,历任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助理审判员;2016年3月至2024年8月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央宣传部纪检监察组工作,历任正处级纪律检查员,纪检室副主任、主任,纪检监察室主任、一级调研员,纪检监察室主任、二级巡视员、二级高级监察官;2024年7月至今任中国电影集团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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