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募REITs基本信息
二、原始权益人承诺回收资金使用比例的情况
根据本基金原始权益人北京物美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美商业”)与基金管理人、资产支持证券管理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签署的《回收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物美商业通过本次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发行获得的净回收资金(指扣除用于偿还相关债务、缴纳税费、按规则参与战略配售等资金后的回收资金)共计46,606.80万元。根据物美商业出具的承诺函,其承诺拟将净回收资金的90%用于新投资项目“物美集团智慧商圈及门店数字化改造项目”,并将剩余10%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三、原始权益人回收资金变更情况
国家发展改革委于2024年7月6日发布《关于全面推动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项目常态化发行的通知》(发改投资〔2024〕1014号)。基于通知内容,物美商业履行内部有关审批流程后,于2024年9月3日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监管部门就回收资金用途调整履行了报备程序,说明拟变更回收资金使用比例的情况。具体如下:
物美商业拟将净回收资金的85%用于投资项目“物美集团智慧商圈及门店数字化改造项目”,并将剩余15%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物美商业承诺严格管控发行基础设施REITs的募集资金净额,除上述变更情况外,确保不会流入房地产开发领域。如违反承诺,愿接受监管机关的相关处罚。
四、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影响分析
本次原始权益人变更回收资金使用比例已履行规定的程序,调整后的回收资金使用比例符合回收资金使用要求。该事项仅涉及原始权益人,与本基金及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无直接关系,因此对本基金的收益分配、资产净值、交易价格等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无实质性影响。
本公告内容已经本基金原始权益人确认。
五、相关机构联系方式
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http://www.jsfund.cn)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咨询有关详情。
六、风险提示
截至目前,本基金运作正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基金管理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投资运作,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在参与本基金相关业务前,应当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熟悉基础设施基金相关规则,自主判断基金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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