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17 证券简称:恺英网络 公告编号:2024-038
股东金锋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绍兴市安嵊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变动为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金锋先生以集中竞价与大宗交易的方式增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1,310,965股,本次权益变动后,金锋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18,026,449股,占公司总股本14.77%,金锋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绍兴市安嵊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绍兴安嵊”)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30,503,527股,占公司总股本20.00%。
2、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金锋先生于2023年11月21日披露了《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该次权益变动后,金锋先生直接持有公司296,715,484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3.78%,通过绍兴安嵊间接控制公司112,477,078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23%。金锋先生合计控制公司的股份数量为409,192,56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01%,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金锋先生。
此后,金锋先生于2023年12月25日至2024年9月5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与大宗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21,310,965股。具体情况如下:
一、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1、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注:尾差系四舍五入原因导致。
2、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注:尾差系四舍五入原因导致。
二、其他相关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实施情况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3、信息披露义务人金锋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绍兴安嵊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6日
证券代码:002517 证券简称:恺英网络 公告编号:2024-039
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全体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
第二次现金分红增持股份的公告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金锋先生、副董事长兼总经理沈军先生、董事兼副总经理赵凡先生、董事兼副总经理骞军法先生、副总经理林彬先生、副总经理唐悦先生、财务总监黄振锋先生、董事会秘书刘洪林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5日接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金锋先生、副董事长兼总经理沈军先生、董事兼副总经理赵凡先生、董事兼副总经理骞军法先生、副总经理林彬先生、副总经理唐悦先生、财务总监黄振锋先生、董事会秘书刘洪林先生通知,获悉上述人员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的方式进行2024年第二次现金分红增持。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计划情况
公司于2024年7月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承诺未来五年不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及《关于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任职期间内未来五年不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金锋先生承诺将金锋先生(包括一致行动人绍兴市安嵊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绍兴安嵊”)中归属金锋先生部分)于2024年1月1日-2028年12月31日期间收到的公司税后分红所得用于持续每年增持公司股份。副董事长兼总经理沈军先生、董事兼副总经理赵凡先生、董事兼副总经理骞军法先生、副总经理林彬先生、副总经理唐悦先生、财务总监黄振锋先生、董事会秘书刘洪林先生承诺将2024年1月1日-2028年12月31日期间收到的公司税后分红所得用于持续每年增持公司股份。
2024年7月23日至7月24日,上述人员进行了2024年第一次现金分红增持,增持金额1,100.95万元,增持股数129.41万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全体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第一次现金分红增持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
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以公司目前总股本2,152,517,634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25,931,608股后的总股本2,126,586,02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9月2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9月3日。
二、本次增持情况
1、截至2024年9月5日,上述人员已完成2024年第二次现金分红增持。
具体增持情况如下:
注1:尾差系四舍五入原因导致。
注2:金锋先生税前分红金额包括一致行动人绍兴安嵊中归属金锋先生部分。
2、股份增持前后上述人员持股变化情况:
注:尾差系四舍五入原因导致。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本次增持公司股份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本次增持后6个月内不主动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进行内幕交易、短线交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不在敏感期买卖公司股份。
特此公告。
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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