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08 证券简称:江山欧派 公告编号:2024-071
债券代码:113625 债券简称:江山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及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人:江山欧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派装饰公司”),非上市公司关联人。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江山欧派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山欧派”或“公司”)本次为欧派装饰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衢州分行”)申请授信业务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担保的债权本金最高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整。已实际为欧派装饰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2,300万元(不含本次)。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0。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本次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3,000万元。公司及子公司累计担保的金额为人民币90,830万元(包含本次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9.21%;公司对子公司累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90,830万元(包含本次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9.21%。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事项基本情况介绍
2024年9月4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衢州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本次担保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为欧派装饰公司与中信银行衢州分行在2024年9月5日至2025年9月5日(包括该期间的起始日和届满日)期间所签署的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一系列合同、协议以及其他法律性文件为本合同的主合同(包括借新还旧、展期、变更还款计划、还旧借新等债务重组业务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而享有的一系列债权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担保的债权本金最高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本次对子公司担保无反担保。
本次担保前,公司已实际为欧派装饰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2,300万元(不含本次)。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为欧派装饰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5,300万元万元,可用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4,700万元。
(二)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3日、2024年5月1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等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宜的议案》,根据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和资金安排,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欧派安防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欧派公司、花木匠公司、欧派木制品公司、欧派装饰公司、江山欧罗拉公司、欧派进出口公司、重庆欧派公司、欧派工程材料公司、杭州欧罗拉公司、欧派整装公司、欧派游子竹梦公司、香港欧派公司向银行等机构申请授信提供总额不超过300,000.00万元的担保,其中预计为资产负债率70%及以上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178,000.00万元,预计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122,000.00万元。其中拟为欧派装饰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40,000.00万元。
在2024年度担保总额度不变的前提下,资产负债率超过70%(含70%)的全资子公司之间、控股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度可调剂使用;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全资子公司之间、控股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度可调剂使用。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江山欧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881570573855R
住所:浙江省衢州市江山市贺村镇淤头村淤达山自然村8号
法定代表人:冯毅
注册资本:贰仟万元整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日用品销售;办公用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家具销售;针纺织品销售;家居用品销售;电线、电缆经营;塑料制品销售;卫生洁具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门窗销售;金属制品研发;金属制品销售;金属结构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仪器仪表销售;门窗制造加工;家具安装和维修服务;室内木门窗安装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分支机构经营场所设在:江山市清湖镇花园岗村花园岗自然村234-2号,分支机构经营范围: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门窗制造加工;家具安装和维修服务;室内木门窗安装服务;建筑装饰材料销售;门窗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与公司关系:欧派装饰公司为江山欧派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欧派装饰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根据欧派装饰公司与中信银行衢州分行签订的全部主合同所形成的不超过债权最高额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所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一)债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
(二)保证人:江山欧派门业股份有限公司。
(三)债务人:江山欧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四)保证金额:担保的债权本金最高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整。
(五)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六)担保范围:
本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七)保证期间:
1、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2、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以主合同约定为准。但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依主合同约定或主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或主合同双方当事人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间内协议延长债务履行期限的,则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日或延长到期日为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如主合同约定债务人分期清偿债务,则最后一笔债务到期之日即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如主合同项下业务为信用证或银行承兑汇票,则中信银行衢州分行按信用证或银行承兑汇票垫款日为主合同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如主合同项下业务为保函,则中信银行衢州分行按保函实际履行担保责任日为主合同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如主合同项下业务为保理业务的,以保理合同约定的回购价款支付日为主合同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如主合同项下业务为其他或有负债业务的,以中信银行衢州分行实际支付款项日为主合同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系公司为欧派装饰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的担保,公司对其经营情况、资信状况及偿债能力有充分的了解和控制,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是基于欧派装饰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有利于满足欧派装饰公司办理银行承兑汇票和保函等业务需求,符合公司整体发展需要,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上述担保事项均在股东大会授权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并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等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宜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其他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江山欧派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等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拟申请银行等机构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是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鉴于被担保的对象均为公司合并范围内的主体,公司对其具有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的实际控制权,能实施有效的监督和管控,担保风险可控。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的金额为人民币90,830万元(包含本次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9.21%;公司对子公司累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90,830万元(包含本次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9.21%。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均无对外逾期担保。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文本;
4、被担保公司营业执照和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江山欧派门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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