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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四川辖区2024年投资者 网上集体接待日及半年度报告业绩 说明会活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57       证券简称:富临运业      公告编号:2024-03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四川省上市公司协会、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联合举办的“四川辖区2024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及半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活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活动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https://rs.p5w.net)参与本次互动交流,活动时间为2024年9月12日(周四)13:00-17:00。届时公司高管将在线就公司2023年度及2024年半年度业绩、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融资计划、股权激励和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与交流,欢迎广大投资者踊跃参与!

  特此公告。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五日

  

  证券代码:002357         证券简称:富临运业      公告编号:2024-038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34)。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24年8月26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9月11日(周三)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9月11日(周三)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9月11日9:15至9:25、9:30至11:30,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4年9月11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9月5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9月5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股东可委托代理人(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不能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也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有关人员。

  8.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广富路239号N区29栋五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表一 本次股东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二)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刊登在2024年8月27日的《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三)有关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提案编码1.00-3.00,适用累积投票制,应选非独立董事6人、独立董事3人、股东监事2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审查无异议,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上述提案编码4.00-7.00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他提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持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4年9月10日(周二)9:00至17:00(信函以收到邮戳日为准);

  (三)登记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广富路N29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四)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曹洪、李艺蕾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广富路N29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编:610091

  电话:028-83262759

  传真:028-83251560

  2.本次股东会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程序

  本次股东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五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357”投票简称为“富临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选举非独立董事(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选举独立董事(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选举监事(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股东可以在2位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9月11日(周三)的交易时间:即9:15至9:25、9:30至11:30,13:00至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9月11日(周三)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或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贵公司于2024年9月11日召开的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意思表示均代表本公司(本人),其后果由本公司(本人)承担。

  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

  被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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