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4-088号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9月1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了《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根据相关规定,现发布本次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所采取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9月13日 15点00分
召开的地点:亚泰会议中心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时间:自2024年9月13日至2024年9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一)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全部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三届第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告详见2024年8月2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二)特别决议议案:无
(三)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四)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9、10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长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长春市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五)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一)凡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二)参会确认登记时间:2024年9月12日(星期四)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
(三)登记地点:长春市天泽大路3333号亚泰会议中心。
六、其他事项
联系地址:长春市天泽大路 3333 号亚泰会议中心
联系电话:0431-84956688 传真:0431-84951400
邮政编码:130000 联系人:韦媛、顾佳昊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第十三届第五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四年九月七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9月13日召开的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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