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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1777       证券简称:力帆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4-05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9月2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9月23日  14 点00 分

  召开地点:重庆市北碚区蔡家岗镇凤栖路16号力帆研究院11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9月23日

  至2024年9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登载《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为确保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序召开,请出席现场会议并进行现场表决的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提前办理登记手续。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或通过邮箱、信函、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材料:

  (1)法人股东:请持股东帐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请持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请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登记时间:

  (1)现场登记:2024年9月20日(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2)异地登记:股东可凭前述有关证件采取邮箱、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并确保于2024年9月20日(星期五)下午17:00前送达公司,并进行电话确认。邮件、信函或传真件上请注明“参加股东大会”字样,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

  4.登记地点:重庆市北碚区蔡家岗镇凤栖路16号力帆研究院,邮政编码:400707。

  5.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场。

  六、 其他事项

  1.联系地址:重庆市北碚区蔡家岗镇凤栖路16号

  2.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刘凯、李心心

  3.电话:023-61663050

  4.传真:023-65213175

  5. 邮箱:tzzqb@lifan.com

  6. 现场会议会期预计为半天,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9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1777         证券简称:力帆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4-058

  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董事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董事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因战略调整和工作需要,胡景兵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副董事长、董事会下属各专门委员会职务,周充先生、戴庆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董事会下属各专门委员会职务。经股东提名,鲍毅先生、李传海先生、龙珍珠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换届完成时止。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认为上述候选人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能力。候选人简历附后。

  胡景兵先生、周充先生、戴庆先生在任职公司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胡景兵先生、周充先生、戴庆先生在任职期间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7日

  附件: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鲍毅,男,1975年10月出生,中国香港籍,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沃顿商学院硕士学位。曾任摩根士丹利亚洲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摩根士丹利证券(中国)有限责任公司首席执行官。现任沄柏资本主席,主要投资领域为数字科技和绿色经济,以及跨国产业并购。

  李传海,男,1976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自2004年加入吉利汽车以来,先后负责多款战略车型开发设计和项目管理工作,是吉利汽车战略转型的深度参与者与推动者。曾任吉利汽车集团供应链系统分管副总裁,在相关采购、SQE、物流与备件等领域做出了突出贡献。深耕于整车设计研发、项目管理、供应链管理超过二十余年,是汽车行业的领军人才。现任吉利汽车集团副总裁、吉利汽车中央研究院院长,统筹管理吉利汽车集团整车研发系统、ME中心,全权负责吉利汽车集团整车研发及前瞻技术研究工作。

  龙珍珠,女,1986年12月出生,毕业于复旦大学法学专业。曾就职于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和北京中伦律师事务所,牵头参与了一批股权投资、并购重组和资本市场项目。现任重庆两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负责推动了包括力帆科技在内的数个战略性产业在重庆的落地、重组和发展。

  

  证券代码:601777         证券简称:力帆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4-057

  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9月6日(星期五)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议案等文件已于2024年9月4日以网络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关于变更董事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 提名鲍毅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2. 提名李传海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3. 提名龙珍珠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同意提名鲍毅先生、李传海先生、龙珍珠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换届完成时止。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董事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58)。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认为上述候选人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能力。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同意公司于2024年9月23日14:00在重庆市北碚区蔡家岗镇凤栖路16号力帆研究院11楼会议室召开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4-059)。

  特此公告。

  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7日

  报备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书面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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