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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971        证券简称:和远气体       公告编号:2024-05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银行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一)银行授信情况概述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2日、2024年5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有关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200,0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申请授信的有效期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具体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3日、2024年5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二)担保情况概述

  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发展,保证公司融资计划顺利实施,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5月14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0万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60,000.0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70%(含)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90,000.00万元。担保申请期限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3日和2024年5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二、担保进展情况

  根据上述银行授信及担保事项,公司本次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和远潜江电子特种气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潜江特气”)开展银行贷款业务,并根据银行实际放款安排为潜江特气提供不超过3,0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额度。上述实际担保额度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的预计担保额度范围内。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和远潜江电子特种气体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邓仕保

  2、注册地址:潜江市泽口街道办事处竹泽路26号

  3、注册资本:20,000.00万元人民币

  4、成立日期:2020年5月8日

  5、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危险化学品生产;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研发;货物进出口;食品添加剂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6、股权结构及产权控制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股100%

  7、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四、担保协议及银行贷款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潜江特气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宜昌分行”)签订了有关担保协议及借款协议,公司为潜江特气提供担保的实际发生金额需根据实际借款金额确定。上述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潜江特气与浦发银行宜昌分行签订的《流动资金贷款合同》

  贷款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行

  借款人:和远潜江电子特种气体有限公司

  借款金额:人民币3,000.00万元

  借款期限:12个月(根据实际放款日计算)

  2、公司与浦发银行宜昌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行

  保证人: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和远潜江电子特种气体有限公司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责任的最高限额:人民币3,000.00万元

  保证期限:主合同项下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累计担保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累计余额为213,246.69  万元(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65.01%。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之外的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况,也无逾期对外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

  六、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

  2、《流动资金贷款合同》;

  3、浦发银行宜昌分行放款凭证。

  特此公告。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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